1、涪陵區“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規劃(20212025年)二二二年十一月- 1 -目 錄 一、進展與形勢6 (一)“十三五”以來的工作取得積極成效7 (二)“十四五”時期面臨的風險管控和治污任務艱巨9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主要目標10 (一)指導思想10 (二)基本原則11 (三)主要目標12 三、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13 (一)加強土壤污染源頭預防和管控13 (二)深入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14 (三)加強受污染建設用地分級分類管理16 (四)有序推進土壤修復和治理18 四、深入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19 (一)持續開展種植業污染防治19 (二)扎實推進養殖業污染防治21
2、 (三)持續開展農村生活污染治理22 (四)持續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23 五、穩步推進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25 (一)加強地下水重點污染源源頭預防和監督管理25 (二)持續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26 (三)實施地下水多污染要素協同防治27 (四)保障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28 六、提升環境監管能力29 (一)完善環境管理體系29 (二)健全監測監控網絡29 (三)加強執法與隊伍建設30 (四)做好試點示范30 七、保障措施31 (一)加強組織領導31 (二)加大資金投入31 (三)加強宣傳引導31 (四)做好考核評估32- 30 -涪陵區“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3、20212025年)為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切實加強我區土壤、地下水及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讓人民群眾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根據“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環土壤2021120號)、重慶市“十四五”土壤生態環境保護規劃(20212025年)(渝環2022108號)、重慶市涪陵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涪陵府發202112號)、涪陵區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20212025)(涪陵府發202138號)要求,制定本規劃。一、 進展與形勢 “十三五”以來,全區土壤環境風險基本得到管控,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持續推進,地下水生態
4、環境保護開始起步,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取得積極成效。“十四五”時期是深入推進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機遇期,必須強化“上游意識”、擔起“上游責任”、作出“上游貢獻”,為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加快建設全面綠色轉型示范區,加快建成山清水秀美麗涪陵貢獻力量。(一)“十三五”以來的工作取得積極成效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順利完成涪陵區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初步遏制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土壤污染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完成86個點位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初步查明我
5、區農用地土壤污染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并完成涪陵區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完成56家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基本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潛在環境風險情況。嚴格建設用地開發利用管理,建立涪陵區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名錄,完成疑似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狀況初步調查工作。印發關于開展2020年土壤環境重點監管單位(第一批)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監測工作的通知(涪環發202042號),將7家企業納入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督促落實土壤污染防治義務。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開始起步。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20年)重慶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等要求,加強地下水
6、污染防治。加強地下水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保護,持續開展地下水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完成91家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和防滲改造工程。建成磷石膏庫滲濾液污水處理站1座,磷石膏庫滲濾液得到有效治理。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初見成效。化肥使用量年均減少0.8%、農藥使用量年均減少1.4%,主要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3.5%。廢棄農膜回收利用實現了涉農鄉鎮(街道)全覆蓋。完成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適養區(以下簡稱畜禽養殖“三區”)劃分調整工作,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建成集中農村污水處理站80余個,設計處理規模達到10305
7、 m3/d。完成196個行政村生活垃圾分類示范村建設,農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達到98%。統籌推進“廁所革命”,累計改造農村衛生廁所近5萬戶。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成功創建市級綠色示范村50個、美麗宜居村莊20個、美麗庭院2935個。建成紅星水庫、楊家灣水庫和農村供水工程147處,19個鄉鎮(街道)實現城鄉供水一體化,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6%。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得到有效推進,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效果顯著,農村飲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管理體系日益完善。印發實施涪陵區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涪陵府辦發2017147號)、重慶市涪陵區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20182020年)(涪陵委發201817號
8、)、涪陵區工業企業原址再開發利用聯合監管機制(涪環保發201872號),明確有關部門職能職責,建立區級部門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共享機制和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對土地征收、收回、收購、招拍掛等環節監管。印發關于加強企業拆除設備和建構筑物防范土壤污染的通知(涪環發201973號),對設施設備和建構筑物拆除過程的環境管理、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印發涪陵區廢棄農膜和包裝物回收利用工作方案(20182020年)(涪陵府辦發2018233號)、關于切實抓好重慶市廢棄農膜回收利用管理辦法(試行)貫徹落實的通知(涪陵府辦發2019137號),進一步推動了廢棄農膜回收利用,相關環境管理體系逐步完善。(二)“
9、十四五”時期面臨的風險管控和治污任務艱巨農用地土壤污染治理與管控壓力較大。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與分析工作滯后,技術支撐能力不足,精準溯源、斷源水平不高,源頭管控、修復治理難度較大,土壤污染防治與協同治污任務仍然艱巨。建設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任務艱巨。部分企業存在原輔料和固體廢物貯存設施防滲措施不到位、排污管線可能破損、事故泄漏等污染土壤的潛在隱患。隨著產業結構調整步伐加快,部分醫藥、化工等污染重或風險高的工業企業將面臨關閉或搬遷,其原址再開發利用的土壤環境安全問題凸顯。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周期相對較長,對工程實施效果和二次污染防治缺乏長期有效的環境監管手段。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形勢嚴峻。地下水具有
10、隱蔽性、長期性、難恢復性等特點,地下水污染源頭管控難度較大。工業園區、垃圾填埋場、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等重點污染源周邊地下水環境狀況底數不清,地下水監測井數量不足且缺乏有效的維護管理,暫未建立區域地下水環境監測“一張網”。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任務艱巨。農業生產管理還不夠精細,對化肥農藥等投入品的依賴度還較高,秸稈綜合利用途徑相對單一。水產和畜禽養殖污染治理配套設施還不夠完善,養殖污染的風險和壓力仍然較大。農村環境整治成效還不穩定,部分鄉鎮衛生廁所改造和污水治理未能有效銜接,部分行政村生活污水尚未得到有效治理,現有農村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配套管網需要提升改造,部分區域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布局不合
11、理。農村人居環境短板仍然較大。環境監管能力薄弱。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監測能力需進一步提升,已有的監測數據分散在各個部門,基礎數據庫仍需進一步健全。部門聯防聯控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部門分工與職能協調工作需進一步理清。生態環境監管執法人員配置不足,隊伍綜合素質有待提高。現代化手段在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污染防治決策支撐和環境監管中應用不足。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主要目標(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貫徹重慶市第六次黨代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
12、新發展格局,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堅持“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市委、市政府賦予涪陵“三個重要、一個支點”定位,錨定“三高地三示范區”總體發展思路,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以受污染土地再利用風險防范為核心,以耕地為重點,精準識別、有效管控、適度安全利用受污染土地;以鄉村生態振興為主題、以農業生產污染和農村居民生活污染治理為主線大力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循序漸進推動地下水污染防治,保障農村人居環境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地
13、下水生態環境安全。(二)基本原則保護優先,源頭減量。強化環境準入,突出源頭治理,加強空間布局管控,落實溯源、斷源、減排措施,切斷污染物進入土壤、地下水環境途徑。強化農村環境整治與鄉村生態文明建設有機融合,從源頭減少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實現可持續全面發展。問題導向,精準施策。圍繞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重點污染物,聚焦環境突出問題,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因地制宜制定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分類施策、分階段整治。系統治理,協同防控。打通地上和地下、城市和農村污染防控環節,開展水、大氣、固體廢物污染協同治理,系統實施生態修復與環境治理。強化監管,依法治污。構建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污染防
14、治監測網絡,健全污染防治大數據平臺,提升科技支撐能力,加強監管執法,強化“污染者擔責”。(三)主要目標到2025年,全區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市上考核要求,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與運行穩步推進,農業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農村生態環境持續改善;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到2035年,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重點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得以完善,農業面源污染得以有效遏制,農村生態環境根本好轉;地下水環境質量穩中向好。涪陵區“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主要指標序號類
15、別指標名稱2020年實際2025年目標指標屬性1土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5%總體保持穩定約束性2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約束性3地下水“雙源”點位水質總體保持穩定預期性4農業農村化肥使用量穩中有降預期性5農藥使用量穩中有降預期性6農村環境整治村莊數量2584預期性7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28.6%40%預期性注:1. 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是指“十四五”期間用途變更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包括機關團體、教科文衛用地等)的地塊,未出現違法違規開發利用情形的比例達到100%,或者達到95%以上且對違法違規利用的地塊全部處罰整改到位、未對人居環境造成風險。2.“雙源”點
16、位指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點位、污染源風險監控點位。3.“”表示“十三五”期間未進行考核統計,無現狀數據。三、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嚴格受污染建設用地再開發利用的準入要求,落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加強涉及土壤污染的重點污染源監管,遏制增量、削減存量,保障糧食安全和人居環境安全,讓人民群眾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一)加強土壤污染源頭預防和管控開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與分析。實施“十三五”涉鎘等重金屬行業企業污染源整治成效“回頭看”,動態更新涉鎘等重金屬行業企業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單,采取以切斷涉鎘等重金屬污染物進入耕地途徑為目標的整治措施,按市級要求完成相關整治任務。嚴格控制涉重金屬行業企業污染物排放。依
17、據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管理規定(試行)有關要求,將符合條件的排放鎘、汞、砷、鉛、鉻等有毒有害大氣、水污染物的企業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其中,納入大氣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涉鎘等重金屬排放企業,2023年6月底前,對大氣污染物中的顆粒物按排污許可證規定實現自動監測,以監測數據核算顆粒物等排放量。排查整治涉重金屬關停企業及礦區歷史遺留固體廢物。統籌推進典型行業企業用地及周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聚焦轄區內涉鎘等重金屬排放關停企業,重有色金屬、石煤、硫鐵礦、錳礦等礦區,以及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耕地集中區域周邊的礦區,綜合應用衛星遙感、無人機和現場踏勘等方式,分批次、全面排查整治歷史遺
18、留固體廢物。優先對周邊及下游耕地土壤污染較重地區采取風險管控措施,有效切斷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途徑。強化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監管。對涉及有毒有害物質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擴)建項目,要在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中提出并落實防腐、防滲、防遺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體措施。鼓勵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因地制宜實施管道化、密閉化改造,重點區域防腐防滲改造,以及物料、排污管線架空建設和綠色化改造。動態更新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監督全面落實土壤污染防治義務,依法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定期開展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環境監測。2025年底前,至少完成1輪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隱患排查整改。(二)深入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動態調整
19、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以糧食生產區域為重點,動態調整優先保護類、安全利用類、嚴格管控類耕地的土壤環境質量類別。編制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調整技術報告,更新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分類清單和圖件,按要求上報有關部門。禁止曾用于生產、使用、貯存、回收、處置有毒有害物質的工礦企業用地復墾為種植食用農產品的耕地。切實加大優先保護類耕地保護力度。開展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劃區定界。在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除法律規定的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無法避讓外,不得規劃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加強農業投入品質量監管,從嚴查處向農田施用重金屬不達標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行為。經市級相關部門批準后,對優先保護類耕地面積減少或土壤
20、環境質量下降的區域進行預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環評限批等限制性措施,確保優先保護類耕地面積和質量保持穩定。全面落實安全利用類耕地安全利用措施。加強安全利用類耕地管理,開展重點區域農產品質量檢測,完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臺賬。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全面落實低積累品種替代、水分調控、葉面調控、優化施肥、土壤調理、酸堿度調控等安全利用措施。建設一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區(片),示范區(片)面積不低于涪陵區受污染耕地面積的10%,為全區推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提供技術示范和工作樣板。加強嚴格管控類耕地管理。嚴格落實涪陵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工作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嚴格管控類農用地管控方案,開
21、展土壤和農產品協同監測與評價,科學劃定特定農產品嚴格管控區。鼓勵對嚴格管控類耕地采取種植結構調整、退耕還林或還草等措施。對嚴格管控類耕地實施定期檢查,重點檢查種植業結構調整或休耕輪作等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加強糧食收儲和流通環節監管,杜絕重金屬超標糧食進入口糧市場。(三)加強受污染建設用地分級分類管理扎實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針對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用途變更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用地(以下簡稱“一住兩公”)的地塊,以及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生產經營用地的用途變更或者其土地使用權收回、轉讓前,土地使用權人應按規定依法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調查表明土壤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風險的,
22、依法依規進一步開展風險評估,確定風險水平是否可接受。區規劃自然資源局提出建設用地年度供應計劃, 區生態環境局指導土地使用權人或土壤污染責任人及時開展調查評估,保障重點項目建設用地需求。及時將全區注銷、撤銷排污許可證的企業用地納入監管視野,防止騰退地塊游離于監管之外。強化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質量管理和監管。嚴格落實污染地塊再開發的管控要求。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在編制和修改國土空間規劃時,應充分考慮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的環境風險,合理確定其土地用途。應當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而未開展或尚未完成的地塊,以及未達到風險管控、修復目標的地塊,禁止開工建設與風險管控、修復無關的項目。加強“一住兩公”重點建設用地管理
23、,在辦理土地征收、收回、收購、土地供應、用途變更以及核發用地或工程規劃許可證前,核實地塊是否依法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工作,對未開展的要督促開展。嚴格污染地塊用途管制,落實準入管理要求。對列入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的地塊,未經治理修復并達到土壤環境質量要求之前,不得作為“一住兩公”用地供應;對已經規劃為“一住兩公”的,未修復達到土壤環境質量要求之前,不得辦理土地征收、收回、收購、土地供應以及核發用地或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手續。涉及成片污染地塊分期分批開發的,以及污染地塊周邊土地開發的,要優化開發時序,防止污染土壤及其后續風險管控和修復影響周邊擬入住敏感人群,并防止引發負面輿情。原則上
24、,居住、學校、養老機構等用地應在毗鄰地塊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完成后再投入使用。強化風險管控與修復過程監管。堅持污染土壤轉運聯單制度,防止轉運污染土壤非法處置。鼓勵綠色低碳修復,嚴控農藥化工類等污染地塊風險管控與修復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異味等二次污染。嚴格效果評估,確保實現土壤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目標后方可開工建設。針對完成風險管控、修復的農藥制造、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煉焦、有色金屬礦采選、有色金屬冶煉、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皮革鞣制加工、垃圾填埋場等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強化再開發利用過程中的土壤污染應急預案,一旦發現土壤污染問題應及時報告并停止施工。在移出名錄的地塊中,選取環境影響大、范圍
25、廣、污染重的地塊開展重點監測,強化后期管理。加強從業單位和個人信用管理。加強信息共享。區生態環境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經濟信息委及時共享疑似污染地塊、污染地塊、用途變更為“一住兩公”的地塊信息,以及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生產經營用地用途變更或土地使用權收回、轉讓等信息。明確各部門牽頭負責的技術單位,統一空間信息文件的格式要求,將地塊空間信息疊加至國土空間規劃,落實“一張圖”管理。(四)有序推進土壤修復和治理實施農用地土壤修復和治理。對產出的農產品污染物含量超標,需要實施修復的農用地地塊,土壤污染責任人應當編制修復方案。修復活動應當優先采取不影響農業生產、不降低土壤生產功能的生物修復措施,阻斷或
26、者減少污染物進入農作物食用部分,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管控、修復活動完成后,土壤污染責任人應當另行委托有關單位對風險管控效果、修復效果進行評估,并將效果評估報告報主管部門備案。實施建設用地風險管控與治理修復。以用途變更為“一住兩公”的污染地塊為重點,依法開展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開展以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長江經濟帶化工污染整治騰退地塊為重點的專項排查行動,發現一塊、管控一塊。以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中地塊為重點,分類型、分階段開展污染地塊風險管控和修復,治理一塊、開發一塊。以化工等行業企業為重點,鼓勵采用原位風險管控或修復技術,探索在產企業邊生產邊管控土壤污染風險模式。實施
27、中化涪陵化工搬遷后區域土壤整治與修復等項目,探索“環境修復+開發建設”模式,力求將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活動與供地、再開發活動同步。加強區生態環境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管局等部門的聯動執法和數據對接,確保治理修復工程按備案的修復方案實施。專欄1 土壤污染防治工程1. 土壤重點污染源防范工程。推進涪陵臨港經濟區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場擴容工程建設,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提升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處置能力。2. 農用地保護與安全利用工程。開展農用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持續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嚴格管控類耕地管理。3. 土壤治理修復工程。開展中化涪陵化工搬遷后原場址環境綜合整治
28、、三愛海陵原廠址污染場地土壤污染調查及風險評估。四、深入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加大種植業、養殖業污染和農村居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力度,穩步實施農村黑臭水體整治、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推動農業農村綠色發展,實現生態美、產業興、百姓富有機統一,讓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 (一)持續開展種植業污染防治推進農業投入品減量使用。加大化肥減量宣傳培訓,強化規模種植戶技術指導,提高農戶使用減量技術的主動性。建立健全配方卡制定發放機制,完善配方肥落地機制,大力推廣配方肥、有機肥、綠色防控、專業化統防統治等重點技術,通過調優結構、精準施肥、有機肥替代、改進施肥方式等減量措施推進化肥減量增效。在長江、烏江等重點
29、河流沿線做好化肥農藥減量示范建設,圍繞糧食作物、蔬菜和果樹等重點作物及規模種植戶,不斷提高種植區域測土配方施肥覆蓋率。 強化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完善農作物秸稈資源臺賬體系,加強農作物秸稈資源臺賬運行管理。因地制宜開展秸稈資源化利用,推動秸稈就地就近高值化綜合利用與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的有機結合,推廣秸稈還田種植技術;推進作物秸稈枝條等副產物綜合利用,開發高附加值新產品,提升增值空間,減輕生態環境壓力。開展秸稈全域綜合利用試點示范,因地制宜實施秸稈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培育秸稈資源化、產業化利用龍頭企業。到2025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0%以上。開展廢舊農膜回收。堅持
30、源頭控制、因地制宜、重點突破、綜合施策,不斷完善農膜回收利用體系。深入實施農膜回收行動,普及標準地膜,加強可降解農膜研發推廣,構建“村級回收點+鄉鎮(街道)回收站+區級分揀(貯運)中心+區域加工利用”的廢棄農膜回收利用網絡體系。加大農用地膜新國家標準宣貫力度,全面推廣使用0.01mm以上的加厚地膜,探索地膜使用量控制機制,推進減量替代。合理應用地膜覆蓋技術,降低地膜覆蓋依賴度,從源頭上保障地膜減量和可回收利用。持續開展農田地膜殘留監測,評價主要農區的地膜污染程度。加強農用化學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以及農膜等農資市場監管,從源頭控制和減少“白色污染”。到2025年,農膜回收率穩定在90%以上。 (
31、二)扎實推進養殖業污染防治加強畜禽糞污污染防治。嚴格按照關于印發重慶市涪陵區畜禽養殖禁養區調整方案的通知(涪陵府辦發2018246號)等要求,科學編制涪陵區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引導畜禽養殖業合理布局,嚴格畜禽養殖“三區”管理。繼續推進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加強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建設病死及病害動物收貯點,加強病死及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依法嚴查畜禽糞污偷排、直排等環境違法行為。推進種養結合,加強對畜禽糞污還田利用的指導,推進畜禽養殖戶實施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計劃和臺賬管理,逐步開展利用計劃和臺賬管理核查與評估。指導畜禽養殖戶切實履行污染防治主體責任,推進養殖生產清潔化和產業模式生態化
32、,強化養殖污染源頭控制。到2025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穩定在80%以上。強化水產養殖污染防治。開展水產養殖業污染源基礎調查與監測,以30畝以上水面養殖為重點,完善水產養殖業污染源信息數據庫。培育綠色種養循環體系,研發推廣循環高效、立體綜合種養等節能減排養殖技術,提高養殖水體自凈能力及養殖尾水資源化利用。科學有序推進養殖尾水治理,30畝以上專用池塘養殖場落實尾水治理措施,實現養殖尾水達標排放、循環使用或資源化利用;30畝以下水產養殖場,鼓勵采取種養結合方式,促進廢棄物等就近就地消納利用;嚴禁養殖尾水未經處理直排江河湖庫。大力推廣生態健康養殖模式,培育綠色種養循環體系;加強池塘標準化改造,梯次推
33、進大水面生態養殖;推廣“魚菜共生”生態產品價值實踐成果。 (三)持續開展農村生活污染治理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結合重慶市涪陵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20212025),強化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與供水改廁、農業生產等一體推進,推進治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管理。因地制宜,科學治理,充分借助農村環境消納能力特性,以資源化利用設施為主,以一體化等處理設施為輔,梯次推進農村污水治理與配套管網建設,全面完成農村常住人口200戶以上或500人以上的人口集聚點、農家樂和民宿等鄉村旅游集中區域的生活污水治理。持續推進分散農戶生活污水有效管控,指導和推動分散農戶生活污水資源利用,實施一批分散處置設施建設試點示范工程
34、,提升分散農戶生活污水處置水平。加強監督指導,組織開展績效評估和監測評價。建立以區級政府為責任主體、鄉鎮政府為管理主體、村級組織為落實主體、農戶為受益主體以及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為服務主體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體系,切實提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維管理水平。繼續推進農村“廁所革命”,減少農村散戶生活污染。加強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持續深化“農戶分類投放、鎮村分類收集、區級轉運處置”農村生活垃圾收運模式,鼓勵村莊保潔制度市場化運營,不斷優化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轉運和處置體系,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長效機制,實現村有收集點和清掃保潔隊伍、鄉鎮有中轉站和轉運作業隊伍、有達標處理設施和監管隊伍。引導
35、農戶采取庭院堆肥或村域集中處理消納廚余垃圾。實施垃圾源頭減量,培養農村居民垃圾分類意識,積極開展農村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加快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示范鄉鎮、示范村建設。到2025年,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處理率達到100%,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覆蓋率達到100%,建成農村生活垃圾分類示范村303個,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示范行政村達到80%以上。 (四)持續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建立完善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名錄和信息臺賬,合理規劃布局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以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為重點,推進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規范化建設,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標識標牌和隔離防
36、護設施設立,依法清理保護區內排污口、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工業企業等,加快整治周邊環境污染問題。有條件的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積極推進保護區視頻監控、系統平臺建設,進一步提升農村水源地管理水平。嚴格按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要求開展水質監測。加強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監督管理,實施飲用水水源、供水單位供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狀況監測評估,依法向社會公開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2025年底前,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完成比例達到95%。實施農村黑臭水體治理。持續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排查,查找污染隱患點,建立治理臺賬,對排查發現問題分類施治、限期整改,并加強跟蹤監測。以河塘溝渠和群眾反映強烈的黑
37、臭水體為重點,圍繞農村污水、垃圾、養殖和農業面源等污染源,合理選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態修復、基流調控等治理措施,因河因塘施策,分區分類,標本兼治,有序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完善長效運維管理機制,建立農村黑臭水體整治的區級督促指導、鄉鎮(街道)推進的兩級工作機制,推動河長制體系向村級延伸。建立農村人居環境改善長效機制。堅持農民主體、市場運作、政府引導,探索建立專業化、市場化監管運營機制。持續開展“三清一改”村莊清潔行動,加強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宣傳教育,開展“清潔戶”評選,引導村民養成良好習慣。全面建立村莊保潔制度,健全人居環境建設和管護長效機制,在有條件的鄉鎮(街道)推廣城鄉環衛一體化第三方治
38、理模式。專欄2 農業農村生態環境工程1. 農村飲用水源保護工程。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2. 農業面源污染管控工程。開展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示范,推進農藥化肥減量增效行動,建設化肥減量增效示范片1萬畝。加強畜禽養殖和水產養殖污染綜合治理。3. 農村生態環境整治提升工程。推進農村污水治理及污水管網建設,開展農村集聚點和分散農戶的污水治理,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監管。健全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完善農村垃圾分類設施設備。五、穩步推進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調查評估地下水環境現狀,加強污染源監督管理,逐步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體系,控制污染增量、削減存量,確保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穩定和地下水型飲用水水
39、源水質安全。 (一)加強地下水重點污染源源頭預防和監督管理嚴格防范工礦企業污染。以工業園區、頁巖氣開采區、垃圾填埋場等為重點,開展防滲情況檢測評估,對分區防滲措施未按相關標準或規劃執行的、防滲層破損、滲漏污染地下水的開展必要的防滲改造。新建加油站地埋油罐使用雙層罐或者設置防滲池,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重點控制危險廢物對地下水的影響,加強危險廢物管控,完善全過程信息化監管體系,明確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污染控制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嚴格管控農業面源污染。加強畜禽糞污處理設施建設、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區)標準化改造,建立完善糞污儲存、回收和利用體系,防止污染地下水。大力推廣測土配方
40、施肥技術,積極引導農民科學施肥,使用生物農藥或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推廣病蟲草害綜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準施藥等技術。開展種植業結構調整與布局優化,在地下水高污染風險區優先種植需肥量低、環境效益突出的農作物。嚴格農田灌溉用水水質監管,防止農田灌溉用水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嚴格控制生活污染。推進污水管網全覆蓋,新建農科院、榨菜集團至武警船艦基地、江北街道黃旗社區等區域的污水管網,持續提高污水收集效能。循序推進雨污分流改造,重點推進污水管網破損修復、老舊管網更新和混接錯接改造。實施荔枝街道蒿枝壩、李渡街道小龍橋、同樂鎮雪峰村等農村聚居點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督促重點排污單位采取防滲措施。指導地下水污染
41、重點排污單位開展地下水污染滲漏排查,督促化學品生產企業和尾礦庫(以下簡稱“一企一庫”),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工業集聚區、礦山開采區(以下簡稱“兩場兩區”),針對問題設施采取防滲改造措施,按要求建設地下水環境監測井并開展自行監測。對存在地下水污染擴散風險的化工園區、垃圾填埋場等,實施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試點示范,阻止污染擴散。區生態環境局依法建立地下水污染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將其納入排污許可重點管理,加強地下水環境監測和執法檢查。 (二)持續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開展“一企一庫”、“兩場兩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銜接污染源普查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等成果,查清基本信息、環境管理、水質
42、狀況等內容,評估地下水環境風險。重點調查工業園區、頁巖氣開采區等水文地質條件、地下水污染源分布及地下水環境質量狀況,結合區域產業發展布局規劃,識別地下水環境風險與管控重點。2022年底前,完成白濤新材料科技城、臨港經濟區(龍橋組團)地下水環境現狀調查評估工作。2025年底前,完成重點垃圾填埋場、頁巖氣開采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 (三)實施地下水多污染要素協同防治加強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將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農用地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治方案。對污染物超過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的建設用地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應當包括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等內容。對列入風險管控和修復名
43、錄中的建設用地地塊,實施風險管控措施應包含地下水污染防治內容;實施修復的地塊,將地下水污染修復相關內容納入修復方案。在項目立項、實施以及績效評估等環節,將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統籌安排、同步考慮、同步落實。加強地表水與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加快城鎮及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管網收集系統,防止生活污水對地下水的影響。全區統籌規劃農業灌溉取水水源,使用污水處理廠再生水的,應嚴格執行農田灌溉水質標準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農田灌溉用水水質等排放標準要求。重點推進長江、烏江流域土地集中連片區域測土配方施肥技術,在飲用水源補給區內嚴控種植農作物和開展規模化、專業化畜禽和水產養殖。加強區域與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按照地下
44、水污染防治分區工作指南等要求,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區劃分工作,劃定地下水污染保護區、防控區和治理區,綜合考慮地下水污染指標、地下水使用功能等因素提出地下水污染分區防治措施。實施地下水污染源分類監管,以開展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和治理修復為重點,開展地下水污染修復與防控工作。 (四)保障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環境安全加強地下水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加快推進全區地下水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開展優化調整,根據地下水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條件和需要,建設應急備用飲用水水源,制定應急預案,確保需要時能夠正常使用。鞏固提升地下水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規范化建設,對存在損壞、設置不規范等問題進行整治。新增地下水型
45、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嚴格按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志技術要求,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邊界設立地理界標和警示標志,并加強相關設施的管理維護。加強地下水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科學制定水源地水質監測計劃,定期開展水源地水質監測和分析,掌握水源地飲用水水質狀況。根據監測結果,科學準確判斷水源地水質超標原因,分類施策,強化不達標水源地治理,確保群眾飲水安全。專欄3 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工程1. 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推進化學品生產企業以及工業集聚區、頁巖氣開采區等區域周邊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2. 加強地下水污染源頭預防。以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等為重點,開展地下水防滲改造及提升地下水監測
46、水平。六、提升環境監管能力 (一) 完善環境管理體系全面深入貫徹土壤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嚴格落實環保督察、監督考核評估等制度,強化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健全生態環境、水利、城管、農業農村、規劃自然資源等多部門信息共享和聯動監管機制,加強建設用地準入、固體廢物處置、農業面源等污染防治協同監管和執法。加強推進土壤污染風險管控、修復項目施工過程、暫不開發利用地塊風險管控、重點監管企業、排污單位、環境監測等信息公開。進一步完善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監管體系,進一步優化農村改廁、農村污水治理、農村垃圾治理、農業固體廢物回收利用等長效管護機制,為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
47、生態環境保護提供保障。 (二) 健全監測監控網絡完善全區土壤環境監測網絡,開展農產品產地土壤與農產品協同監測。開展土壤環境背景值調查以及典型行業企業用地及周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定期開展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周邊土壤環境監測。跟蹤污染地塊風險管控、修復與開發利用情況。開展農村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出水水質監測、農村黑臭水體評估監測、水產養殖尾水排放監測,逐步建立完善農業農村監測網絡。以國家地下水環境質量考核點為重點,逐步優化和整合“雙源”地下水環境監測井,初步構建區域監管和“雙源”監控相結合的地下水環境監測網,加強現有地下水環境監測井運行維護和管理。 (三) 加強執法與隊伍建設依法開展土壤、地下水和
48、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持續開展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地塊以及從業單位的執法監管,依法查處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等弄虛作假行為。提升執法水平,配備便攜式污染檢測儀器、無人機等執法設備。組織開展監管執法工作培訓。強化秸稈露天禁燒執法檢查。建立完善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和引進機制,健全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專家庫。推動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提高水平和能力,將執業情況納入信用系統,建立信用記錄。 (四) 做好試點示范加強建設用地土壤綠色低碳修復技術試點示范。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研究,推動先進和適用的安全利用技術及成果轉化。強化農業
49、面源污染監測預警、農業面源污染風險等級區劃、農村污染治理、農業農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等技術研究并開展示范應用。專欄4 提升環境監管能力工程1. 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工程。完善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人員隊伍建設和監測儀器配備,優化人員結構。2. 監控網絡完善工程。以飲用水水源地、白濤新材料科技城等為重點關注風險區域,建立完善生態環境監控與預警系統,提升環境監管能力。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黨政主體責任,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和完善分工負責和統一監管的工作機制,形成區、鄉鎮(街道)分級管理,上下聯動,部門相互配合,良性互動的推進機制,狠抓工作落實。按照部門職
50、責分工,抓好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目標、任務分解,并將其納入政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對規劃實施進展緩慢、重點工程任務滯后或運行不穩定、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的鄉鎮(街道)及相關部門,跟蹤問責問效,落實防治工作責任,保障規劃目標和任務完成。 (二)加大資金投入做好土壤污染防治、農業農村環境整治、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項目儲備,健全地方為主、中央補助的政府投入體系,加強財政資金投入保障。建立完善中央支持、市級統籌、區縣補充、企業主體、社會參與的多元化環保融資體制。積極爭取國家、市級資金投入,加大區政府對生態環境保護重大工程項目的投入,落實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等重點工程項目,逐步
51、建立常態化、穩定的環保資金投入機制。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原則,督促企業切實擔負起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 (三)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網絡、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加大“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宣傳力度,普及污染防治相關知識,提高全民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營造保護生態環境的良好社會氛圍。鼓勵公眾通過“12369”環保舉報熱線、信函、電子郵件、政府網站、微信平臺等途徑,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監督、舉報,鼓勵各大新聞媒體平臺曝光各類違法排污、環境污染等事件。 (四)做好考核評估實行考核評價制度,區生態環境局根據市生態環境局工作部署,會同相關部門對本規劃目標指標、主要任務、重大工程相關進展情況進行調度。在2023年、2025年底,分別對本規劃實施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