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監理工程師主要職責全面主持監理辦工作,其主要職責為:(1)負責監理辦組建,制定監理辦管理制度,明確各監理崗位職責。(2)組織監理人員參加設計交底,熟悉合同文件,調查施工環境條件。(3)主持編制監理規劃,按規定程序經審核、批準后報發包人,副本送承包人;督促各專業監理工程師根據經批準監理規劃在相應工程開工前編制監理細則,審批后報發包人,副本送承包人。(4)審批承包人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有關專業監理工程師檢查承包人的質量、安全、環保等保證體系的履約情況,審核承包人的工地試驗室。(5)組織驗收地面線,審核承包人的土石方數量計算資料,核算工程量清單,報發包人審批。(6)簽發合同工程開工令
2、,主持召開監理交底會、工地會議。(7)簽發分項(分部)工程開工令,巡視并監督各專業監理工程師的巡視。(8)主持中間交工驗收,簽發中間交工證書,簽發支付證書。(9)督促承包人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檢查并督促專業監理工程師檢查承包人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定期檢查安全監理臺帳。(10)督促承包人做好環境保護工作,并督促專業監理工程師檢查承包人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11)簽發工程暫停令、復工令。(12)簽發工程監理通知單及其它監理指令,檢查并簽認監理指令的落實情況。(13)簽發監理月報。(14)審核工程設計變更、工程延期、費用索賠,審查工程分包。(15)主持編制監理竣(交)工資料,做好監理工作總結。
3、(16)審查承包人的交工驗收申請,簽發缺陷責任終止證書。(17)對各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員進行考核,每年度不少于1次。(18)合同、規范規定的其它職責。(19)仲裁或訴訟時,有義務作為證人,向仲裁機關或法院提供有關證據。總監理工程師可將部分職責授權給副總監理工程師,但上述第(1),(4),(6),(11),(14),(16),(17),(19)項職責不得授予副總監理工程師。2.6.3 副總監理工程師主要職責協助總監理工程師工作,具體工作內容由總監理工程師授權。總監理工程師缺席時,由副總監理工程師行使總監理工程師職責。總監理工程師可以將部分職責授權給副總監理工程師,但2.6.2第 (1),(4)
4、,(6),(11),(14),(16),(17),(19)項職責不得授予副總監理工程師。2.6.4試驗室主任主要職責:(1)在總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所轄合同段的監理試驗檢測工作,對所抽檢及出據的試驗檢測報告負責;(2)熟悉合同條款、規范和試驗規程,監督檢查承包人工地試驗室,按規定的標準進行試驗;(3)組織完成試驗監理送交或提出的抽樣試驗,及時提交試驗結果;(4)審查試驗結果,給出結論,按時簽署試驗檢測報告,對完成的試驗及時進行統計和匯總。2.6.5結構工程師主要職責(1) 在總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分管結構施工的監理管理工作。(2)負責結構施工的監理技術交底工作。(3)負責結構施工方案的審批
5、工作。(4)參預圖紙會審。負責結構圖紙的變更標識工作。(5)指導和參預現場工程師開展結構工程的巡視、旁站及驗收工作。(6)參預結構工程重要工序的驗收工作。(7)參預單位工程驗收評定工作。(8)參預大型預制構件、大型鋼梁的預制交底工作及過程檢查和出廠驗收工作。(9)參加管線工程的工序驗收、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10) 提供監理周報、監理月報和其他監理報告有關結構工程控制工作統計數據。(11)指導其他監理人員的結構工程量計算工作。2.6.6道路工程師主要職責(1)熟悉合同文件,調查施工環境條件,編制相應專業工程監理細則(包括監理員的工作范圍和職責)。(2)參加設計交底,審查承包人施工組織設
6、計、專項施工發案相應專業及有關部分,提出書面審查意見。(3)參加對承包人質量、安全、環保等保證體系履約情況的檢查,審核承包人相應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劃分,核算相應工程的工程量清單。(4)繪制相應工程施工管理圖表。(5)審查承包人相應分項(分部)工程開工申請中的施工組織、人員配備、機械設備配置、施工方案和主要工藝,重點審查其質量、安全、環保、進度等措施,提出書面審查意見。(6)會同試驗檢測專業監理工程師,驗收構配件或設備。(7)按規定進行巡視,檢查承包人質量、安全、環保等措施的落實情況,是否按經批準的開工報告執行,并做好巡視記錄。(8)派出旁站人員,檢查其旁站工作,掌握旁站情況。(9)起草監理
7、指令,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并對承包人就監理指令有關事項的整改落實情況作現場檢查,并在承包人的回復單上簽字。(10)簽認關鍵工序,組織相應工程的中間交工驗收,參加質量評定。(11)進行相應工程的計量,對相應專業合格工程數量的準確性負責。(12)檢查承包人相應專業工程當月施工進度,審查承包人下月進度計劃。(13)協助合同工程師做好設計變更、索賠、延期等合同管理事項,配合試驗檢測工程師、測量工程師做好有關工作。(14)做好相應專業監理工程文件與資料的整理、保管、歸檔工作,做好本專業工程監理工作總結(15)負責檢查、指導相應專業監理員的工作,承擔監管責任。(16)總監理工程師交辦的其它工作。2.6.7
8、試驗檢測工程師主要職責受總監理工程師領導,負責試驗檢測專業監理工作。(1)按合同要求配備監理辦試驗室(2)熟悉合同文件,參加設計交底,編制試驗檢測監理細則(包括監理員的工作范圍和職責)。(3)審核承包人工地試驗室、試驗檢測人員資格、試驗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4)審批承包人的原材料、混合料,按規范規定進行平行試驗、驗證試驗、標準試驗等。(5)審查承包人申請使用的商品混凝土或商品混合料配合比,并進行試驗驗證。(6)配合有關專業監理工程師驗收承包人外購或訂做的構、配件或設備。(7)按規定頻率,對原材料、各種混合料、已完工程實體質量進行抽檢,全過程參與主要試驗檢測項目,主要操作步驟,對監理辦出具的試驗檢測報告的真實性負責。(8)按規定對承包人的試驗過程進行旁站(或派出監理員旁站)。(9)審查受委托的第三方試驗檢測機構的資質和能力,簽收受其出具的委托檢測項目的檢測報告,并對委托的監理試驗檢測項目的取樣、送樣負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10)保持與有關專業監理工程師的溝通,及時向有關專業監理工程師反饋檢測結果,協助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做好有關試驗檢測工作。(11)負責檢查、指導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承擔監管責任。(12)總監理工程師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