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商安全管理標準 1 1 目的目的 本標準規定了油田承包商安全管理的責任和要求,通過管理, 預防承包商事故的發生,提高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水平 2 2 范圍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在塔里木油田從事工程技術、設備檢(維)修、 操作運行、油田建設、運輸、物資供應及其它服務類的承包商 本標準為強制性管理標準 3 3 術語術語 3.1 承包商 泛指非塔里木油田所屬單位(員工),但為塔里木油田工作的 其它任何相關單位(員工) 3.2 屬地主管 項目作業所影響范圍用戶單位的直線責任人,直線責任人可以 是員工、班組長、車間主任、站隊長、作業區經理。也可能是項目 組織實施單位指派的現場監督、現場管理人員 3.3 用戶
2、單位 項目的使用單位 3.4 項目組織實施單位 代表油田執行項目合同,并負責組織管理項目的單位 3.5 合同管理部門 管理油田項目合同的相關部門,如油田企管法規處、項目組織 實施單位或用戶單位的經營管理部門 3.6 三級安全培訓 指按照安全生產的要求進行的三個等級的安全培訓。一級安全 培訓指相關安全法律、法規的培訓;二級安全培訓指相關作業場所 的安全規則、規定的培訓;三級安全培訓指作業工種和高危作業的 安全培訓 3.7 再培訓 在培訓周期內,承包商因現場工作表現不能滿足安全生產要 求,而增加的強制培訓 3.8 復習培訓 承包商經過一定的工作周期,為保證或提升其安全資質和技能 水平而進行的定期同
3、科目培訓 3.9 考核認證 以培訓的方式,對承包商應具備的安全資質和能力進行認證的 過程 3.10 入廠許可證 經過項目實施單位(用戶單位)二級安全培訓和考核,給予合 格者允許進入工作區域的憑證 3.11 高危作業資格證 經過項目實施單位(用戶單位)三級安全培訓和考核,給予合 格者允許在工作區域從事指定高危作業的憑證 3.12 工作安全分析(JSAJob Safety Analysis) 是計劃工作安全的一種方法,其步驟為:(1)列出工作內容; (2)列出工作內容的風險;(3)制定預防該風險的措施 3.13 綜合能力評估 指承包商選擇階段采用的量化評估結論,量化評估采用評估清 單對承包商的設備、人員、HSE 管理及井控安全等專項安全管理進 行評估 3.14 日常工作表現的評估考核 指項目實施階段,由屬地主管對承包商的日常安全表現所做的 審核和評估 3.15 總體結果評價 指項目結束后,由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