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編號: AQ-OHS-2.6.2標題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版次:第二版1.目的為了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引導全體職工創造和提供一個良好的生產作業環境和安全生產氛圍,特第二本辦法。2.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和全體員工。3、職責安全部負責獎懲細則的起草和執行。4.工作程序 4.1.獎 勵 4.1.1 對認真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公司頒布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為防止事故發生做出貢獻的部門、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1、對安全生產有所發明創造、合理化建議被采用有明顯的效果者;2、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避免事故發生者;3、及時發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
2、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者;4、對搶險救災有功者;5、積極參加公司、部門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班組、個人6、對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貢獻者。4.1.2獎勵程序 1、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部門匯總材料上報部長審核后報行政部,經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通過; 2、先進部門由行政部提出意見,交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最終由總經理批準通過。 4.1.3獎勵類型1、 表彰:在每年安全生產大會上,給予表彰(頒發獎狀和獎金)2、視工作表現,適當考慮提高獎金評定系數;對有特殊貢獻的,適當調整該員工的工資待遇。 4.2懲 罰 4.2.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懲罰: 1、事故責任者; 2、違
3、章指揮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者; 3、違章違紀,情節嚴重,性質惡劣者; 4、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5、事故發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事故發生者; 5、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6、其它各種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造成嚴重后果者; 7、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責任人; 8、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損壞消防器材者。 4.2.2 懲罰程序 1、經濟處罰由責任部門提出,報行政部,經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最終由總經理批準;2、行政處罰由行政部提出,經安全生產委員會討論,按公司有關規定參照任命程序,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4.2.3 懲罰類型 1、經濟處罰根據危險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罰款20-500元、賠償損失的3-50%、降低工資、扣除獎金; 2、行政處罰根據危險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辭退警告、降職、降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 3、性質特別嚴重、情節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5相關記錄AQ-OHS-2.8安全生產獎懲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