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寧波市海曙區婦女發展“十四五”規劃婦女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創造者,是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開啟我區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的重要力量。為推進“十四五”時期海曙區婦女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浙江省婦女發展“十四五”規劃寧波市婦女發展“十四五”規劃和寧波市海曙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規劃。規劃期限為2021-2025年。一、總體要求(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黨對婦女事業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圍繞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當好“
2、重要窗口”模范生目標,深入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進一步發揮婦女作用,切實增強婦女整體素質,高水平保障婦女發展權益,持續優化婦女發展環境,努力創造高品質生活,實現婦女全面發展、兩性平等發展、婦女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為海曙全面建設現代化濱海大都市卓越城區和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樣板區貢獻巾幗力量。(二)總體目標堅定不移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支持引導婦女發揮經濟社會建設“半邊天”作用,推動婦女事業高質量發展。男女平等觀念更加深入人心,婦女參與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的發展環境更加優化,婦女在身心健康、科教文化、經濟社會參與、權益保護、家庭建設、社會環境等方面獲得更加平等、全面的發
3、展,全區婦女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進一步提升。到2025年,我區婦女發展水平繼續走在全省、全國前列,努力把婦女事業建設成為海曙當好寧波建設“重要窗口”模范生排頭兵的重要組成部分。海曙區婦女發展“十四五”規劃重點發展指標序號主要指標2020年2025年指標屬性1婦女人均預期壽命(歲)86.38保持預期性2婦女國民體質合格率(%)94.60預期性3孕前優生檢測率(%)95.81保持預期性4區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30.8高質量落實預期性5區政協委員中女性比例(%)34.1高質量落實預期性6鎮鄉(街道)黨政領導班子中配備女干部的班子比例(%)100保持預期性7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女性參保人數(萬人)
4、16.7817預期性8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女性參保人數(萬人)17.7118預期性9女職工參加失業保險人數(萬人)16.9317預期性10法律援助受援案件的女性人數(人)206應援盡援約束性二、發展領域的目標措施(一)婦女與家庭建設1.推動婦女和家庭成員在家庭建設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寧波“四知”精神和“千年海曙”文化內核,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建設,牢固樹立新時代家庭觀。引導婦女和家庭成員培養愛國愛家的家國情懷,建設相親相愛的家庭關系,倡導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儉持家、鄰里團結的家庭美德,為大力培育和發揚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貢獻力量。2.高質量推進家庭建設。
5、深入實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高質量實施家庭文明尚禮、家庭教育尚德、家庭平安尚進、家庭發展尚能、家庭服務尚行五大行動計劃,深入開展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綠色家庭、“海尚最美家庭”等一系列文明創建活動。充分發揮婦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獨特作用,引導家庭踐行綠色、低碳、循環、可持續的生活方式。3.積極構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穩定的婚姻家庭關系。樹立先進的性別文化,保障婦女平等參與家庭事務決策。開展多層次、廣覆蓋、便捷化的婚姻家庭輔導服務,為廣大婦女和家庭提供婚姻指導、心理咨詢、矛盾調解、法律援助、特殊家庭幫扶等服務。面向家庭宣傳民法典、婦女權益保護法、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維護
6、家庭成員權益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全鏈條婚姻家庭輔導服務長效機制,幫助婦女提升家庭經營能力、改善家庭關系。推進移風易俗,倡導婚嫁新風,引導抵制高價彩禮陋習,培育健康文明的婚俗文化。加強對廣播電視婚戀節日、社會婚戀活動和婚戀服務的規范管理。4.深化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工作。健全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機制,發揮職能部門作用,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推動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建設,推動矛盾糾紛化解“最多跑一地”。加強婚姻家庭糾紛預測預防預警,深入排查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等不穩定因素,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介入、早化解,有效預防矛盾糾紛的發生、激化。宣傳倡導家庭暴力零容忍理念,依法處置家庭矛盾糾紛。5.
7、倡導男女平等分擔家務。推動父母育兒假調整,鼓勵用人單位采用靈活安排工作時間等措施,支持夫妻共同履行家庭責任、共同分擔家務、縮小父母家務勞動時間差距。推動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增效,積極發展和優化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和失能失智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打造一批家政服務示范項目,研發家務勞動便利化產品,推動照料、保潔、烹飪等家務勞動社會化,縮減家務勞動時間。健全完善扶持家庭服務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強家庭服務行業規范化和從業人員職業化建設,優化家庭服務供給質量。6.增強父母共同承擔家庭教育責任的意識和能力。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督促父母切實履行家庭教育義務,共同參與未成年子女家庭教育。
8、鼓勵父母提高自身修養,樹立科學教育理念,注重言傳身教,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科學的育兒方法教育和影響未成年人。依托寧波市家庭教育指導中心,加快建設覆蓋全區、惠及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7.提高老年婦女的家庭生活質量。倡導養老、孝老、敬老的家庭美德,支持家庭履行贍養老人的主體責任。鼓勵成年子女與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提升家庭照護能力。建立完善社區老年人關愛服務機制,為需要長期照護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務,對失能失智、高齡老年人家庭照護者進行免費的護理知識和技能培訓。支持家庭安裝智能監控設備等智慧養老終端,加強智慧技術無障礙建設,保留線下服務途徑。依法保障老年婦女婚姻自由和家
9、庭財產權利。8.推動落實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要求,推動完善生育支持、兒童養育教育、老人贍養、工作家庭平衡促進和特殊家庭關愛等政策及配套細則,加強生育政策宣傳,提高生育意愿,形成支持實現家庭基本功能、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體系,增強家庭發展能力。建立促進家庭發展政策評估機制,對家庭發展政策和影響家庭發展的相關政策進行評估,為保障家庭健康發展提供依據和參考。9.大力發展家庭公共服務。進一步提升婚姻家庭關系調適、家庭教育指導、育幼養老等公共服務水平,推動優質家庭服務項目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滿足家庭基本服務需求。通過政府購買等形式,引導社會力量開
10、展家庭服務,重點為經濟困難、住房困難、臨時遭遇困難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殘疾人家庭等提供支持。探索在鎮鄉(街道)及有條件的城鄉社區建立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為家庭提供就近便利服務。10.充分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構建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合作、家庭盡責、社會參與的家庭建設工作格局。將建設好家庭、實施好家教、弘揚好家風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以及基層社會治理評價考核內容。深化寧波家風館建設,打造寧波家風家訓陣地。實施開展“清廉家風伴我行”主題活動,不斷凸顯家風家訓在全社會的引領教育作用。鼓勵家庭成員積極參與基層自治、法治、德治實踐,加強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
11、,以家庭和諧促進社會和諧。(二)婦女與健康1.健全保障婦女健康的制度機制。依托“健康寧波”建設,貫徹落實健康海曙2030行動綱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行業監管、科技支撐的婦女健康保障工作機制,保障婦女獲得高質量、有效率、可負擔的醫療和保健服務。統籌推進海曙區公共衛生中心、婦幼保健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建設,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滿足婦女尤其是孕產婦等重點群體的健康保障需求。2.提升婦幼健康服務供給能力和水平。加強婦幼保健機構建設,組建以海曙區第二醫院、海曙區第三醫院為核心醫院的公共衛生管理中心,促進婦幼健康公共衛生服務提質增效,推動健全婦幼健康服務體系。通過組建婦幼健康服
12、務緊密型醫聯體、遠程醫療等方式,推動市、區、鎮鄉(街道)三級縱向合作,促進優質婦幼健康服務資源下沉,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鼓勵婦幼保健機構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進一步完善薪酬分配政策。加強復合型婦幼健康人才和產科醫師、助產士等急需緊缺人才的培養使用,打造一支“臨床與保健相結合”的婦幼健康專業化隊伍。力爭轄區內婦幼健康服務人員配置比例達2.9人/萬人。3.加強婦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圍繞育齡期、孕產期、更年期等婦女群體的健康需求,健全健康管理模式,加強育齡婦女生殖健康和孕產婦保健。堅持保健與臨床相結合,加強婦女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提高婦科疑難病、急危重癥診療水平。積
13、極發揮中醫藥在婦幼保健和疫病防治中的作用,針對婦女常見病、多發病和不同年齡階段保健需求,提供中醫預防保健、養生康復等服務。4.保障孕產婦安全分娩。深入實施“母嬰安全行動計劃”,嚴格落實母嬰安全保障制度,強化關口前移和源頭管理,細化妊娠風險篩查與“五色”分級評估,做好妊娠風險防范。產前篩查率達到90%以上。健全完善市區兩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急救、會診、轉診網絡,增強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婦幼保健院急重癥救治能力。繼續推行婦幼保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強化重點人群管理,加強母嬰安全監測預警,孕產婦死亡率控制在7/10萬以下。5.加大宮頸癌、乳腺癌(以下簡稱“兩癌”)和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嬰傳播防治力度
14、。深化城鄉婦女“兩癌”免費檢查項目,提高早診早治率和診治質量,降低死亡率。推動“兩癌”篩查率達到85%以上。加大艾滋病防控力度,加強宣傳教育,引導婦女主動了解艾滋病防治知識和相關政策,提高防范意識和能力。全面落實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綜合干預措施,提高孕早期檢測率,降低母嬰傳播率。孕產婦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檢測率達到98%以上。6.提高婦女生殖健康服務水平。大力普及生殖健康和避孕節育知識,倡導男女兩性增強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意識,共擔避孕責任,減少意外妊娠以及性相關疾病傳播。創新育齡婦女避孕節育服務模式,提高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服務的可及性。婚前醫學檢查率保持在80%以上。7.關
15、注婦女心理健康。健全心理健康服務網絡,提升醫療機構心理健康服務能力,加強婦女心理健康教育與指導、心理疾病篩查與轉診服務,完善社會心理服務平臺建設。普及婦女心理健康、精神疾病預防等知識,引導婦女掌握基本的情緒、壓力管理等心理調試方法,積極預防抑郁和焦慮等心理問題。加強對孕產期、更年期等特定時期婦女的心理關懷,對流動、留守和遭受性侵、家庭暴力的婦女提供心理援助。充分利用婦女之家及相關社會組織,引入社會工作者、心理咨詢師等,為婦女提供心理輔導、情緒疏解、家庭關系調適等服務。8.完善流動婦女衛生保健工作。進一步完善以現居住地為服務地區的流動婦女健康管理模式,加強對流動孕產婦的孕產期保健工作,提高流動孕
16、產婦建卡率和定期檢查率,推動流動和戶籍孕產婦健康服務均等化。加強各部門合作,通過大數據平臺提高流動婦女健康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9.提升婦女健康素質。實施婦女健康素質提升工程,持續開展營養健康科普宣傳教育,引導婦女掌握身心健康、預防疾病、科學就醫、合理用藥技能,樹立科學健康理念,養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婦女參與疫情防控、應急避險的意識和能力。引導婦女主動控制煙草危害,拒絕酗酒,遠離毒品。面向孕前、孕產期、哺乳期和更老年期等婦女群體,研究開發個性化的營養健康信息和產品,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10.引導婦女積極投入全民健身行動。面向婦女群體加強體育健身活動的宣傳和科學指導,引導鼓勵婦女經常性開展適度
17、體育鍛煉,婦女國民體質合格率達到94.3%。加大城鄉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和開放力度,構建融入市、區、鎮鄉(街道)、行政村(社區)四級公共體育設施網絡和城市10分鐘健身圈。加強婦女體育健身設施及場地建設,適宜發展“高架橋下的體育公園”,探索推進“口袋公園”與百姓健身房融合。持續優化“全民健身月月賽”系列活動。 11.建設國內一流的健康科技創新體系。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計算機仿真技術等新技術在婦女健康領域的創新應用。建立婦女健康檔案信息共享機制,實施婦女人群健康管理和健康風險預警。促進信息技術在婦女專科醫聯體建設中的應用,加強婦女專科與綜合醫院的協作,促進分級診療上下聯
18、動。(三)婦女與教育1.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領域性別平等政策。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體現在教育工作全過程中,推動將性別平等納入教育法規政策和發展規劃的制定和實施中。將性別平等內容融入師資培訓和師范生培養課程,增強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教育工作者自覺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主動性和能動性。推動各級各類學校廣泛開展性別平等教育,促進性別平等教育融入學校的校園文化、社團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中,探索構建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相結合的性別平等教育模式。2.提高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水平。依法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和機會,持續保持高等學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的均衡,提高女性主要勞動年齡人口中受過高等教育的比例。多渠
19、道、多形式為家庭生活困難和殘疾女大學生提供幫助。嚴格控制特殊專業范圍,加強招生中涉及性別歧視問題的監管,探索建立約談監管機制。鼓勵女大學生全面發展,消除性別因素對學生專業選擇的不利影響。3.提高女性職業技能水平。完善學歷教育與培訓并重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支持女性獲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培養復合型技術技能女性人才和能工巧匠。深入實施“匠心匯海”計劃,全面開展“多企共享”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和企業崗前技能培訓,持續擴大女職工接受職業學校教育培訓的覆蓋面。充分利用各類教育文化陣地,幫助高校女畢業生、進城務工婦女、去產能分流女職工等重點人群提高崗位業務技能、轉崗再就業技能和創業就業能力。4.提高女性科學素
20、養。貫徹落實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利用現代信息化手段,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學知識教育、傳播及普及力度。鼓勵女性人才開展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培養造就一批創新型和復合型應用人才。鼓勵女大學生積極參與項目設計、社會實踐、創新創業、科技競賽等活動。加強農村婦女素質提升。在婦女群眾中開展反對偽科學、反對封建迷信和倡導科學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宣傳。5.培育女性科技人才。深入實施科技創新巾幗行動,大力弘揚科學家精神,支持女性進入重大科研主戰場,引導廣大女科技工作者為海曙創新發展貢獻力量。積極搭建平臺,組織開展女性科技工作者與企業合作對接服務。辦好科普交流、科普宣傳等活動,增加女性科技工作者與技術人才參與繼續教育
21、和專業培訓的機會。重視典型培育和選樹,在女科技工作者中選樹一批三八紅旗手、巾幗建功標兵。6.提高女性終身教育水平。構建靈活開放的終身教育體系,為女性提供多樣化的終身教育機會和資源,滿足女性多樣化學習需求,關注職業女性的發展需求。依托寧波終身學習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深入實施終身教育提升工程。完善互聯互通、覆蓋城鄉的數字化學習網絡,提高婦女利用互聯網等新媒體接受線上教育的能力,推進終身教育數字化建設。鎮鄉(街道)成人文化技術學校(社區學院),開設更多適合婦女學習、開拓婦女眼界的精品課程。(四)婦女與經濟1.加大婦女平等參與經濟發展的保障力度。貫徹落實保障婦女平等獲得經濟資源、參與經濟建設、享受經濟發
22、展成果的法規政策,保障婦女在就業創業、職業發展、勞動報酬、職業健康與安全、職業退出、農村土地等方面的權益。積極構建協同機制,激發婦女創造力,為婦女充分參與經濟高質量發展和構建面向未來的產業體系創造有利條件。2.消除女性就業性別歧視。積極完善消除就業領域性別歧視的法律政策,除法律規定不適合女性的工種和崗位外,防止在招聘錄用、調崗調薪、離職解聘等環節出現性別歧視行為。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依法查處用人單位發布或向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含有性別歧視性內容的招聘信息的違法違規行為。建立信息發布審查和投訴處理機制,充分發揮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作用。健全司法救助機制,為遭受就業性別歧視的婦女提供法律咨詢等
23、法律援助。3.優化婦女就業結構。加強對婦女的職業技能培訓,大力培養知識型、技術型、創新型女性勞動者,多渠道引導和扶持農村婦女向非農產業有序轉移。加強對女性專業技術技能人員的專業知識、創新方法、科研管理等培訓。提高女性在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等領域的就業比例,不斷提升就業層次和質量。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中的女性比例達到45%以上。4.鼓勵婦女就業創業。拓寬女性創業者融資渠道,創新婦女創業擔保貸款等金融服務模式。深化海曙“就業創業幫”品牌創建,完善一體化網絡服務平臺建設,實現實習實踐、求職招聘、技能培訓及投融資等服務事項“一鍵對接”,為女性就業提供服務保障。深入推進“雙創”工作,以青
24、年人才驛站為基礎打造全市示范性青年人才服務綜合體,加快女性青年人才集聚,鼓勵支持更多女性自主創業。深化巾幗云創行動,推進數字賦能,鼓勵婦女在5G、人工智能、云計算、大數據等新興行業就業創業。5.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工作。落實浙江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將女職工勞動保護納入勞動保障監察和勞動安全監察范圍,落實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強化安全主體責任,健全完善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措施。廣泛開展勞動安全和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提高用人單位和女性從業人員的勞動保護意識和職業病防范能力。推進“媽咪暖心小屋”建設,為女職工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務。6.保障女性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督促用人單位規范用工行為,落實女職工專項集
25、體合同制度,提高女職工勞動合同、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的質量和履約實效。依法處理侵犯女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全面落實男女同工同酬,縮小男女兩性收入差距。開展女職工維權行動月活動,推動有關部門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充分發揮“女職工綠色通道”和女律師隊伍作用,有效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7.提高殘疾婦女就業和生活水平。加強對殘疾婦女的認知度和包容性,進一步加強就業友好環境建設,消除殘疾婦女平等參與社會經濟建設的障礙。落實殘疾人就業創新政策,加快助殘創業平臺建設。積極吸納和帶動殘疾人通過云服務、電子商務、文創產品加工等途徑,實現自主創業或居家就業。依托區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用人單位、培訓機構、公
26、益組織推進“培訓就業一體化模式”,為殘疾婦女提供個性化的職業培訓、就業咨詢、創業指導等服務。8.促進女性生育就業平衡。加快構建托幼照料服務體系,增加優質幼教服務供給,提高生育意愿。認真落實婦女生育假、就業補貼等待遇,落實生育保險制度和減負政策。貫徹落實三孩政策。禁止用人單位將生育狀況作為對女性招聘、錄用等的條件。推動建立生育成本分擔機制,落實育齡婦女合法生育期間給予企業補貼或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減輕用工單位成本。9.保障農村婦女的各項經濟權益。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保障農村婦女平等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加快落實土地權益確權登記等制度,禁止以出嫁、離
27、婚、喪偶等理由剝奪農村婦女土地權益。全面落實浙江省村經濟合作社組織條例,保障婦女在集體資產的管理、使用及收益分配方面,享有與男性平等的權利。10.鼓勵婦女積極投身鄉村振興。深入實施鄉村振興巾幗行動,積極爭創鄉村振興巾幗示范基地,鼓勵和支持婦女創辦領辦新型農業經營和服務主體。提高農村婦女整體素質,重視培育實用人才和高素質新型職業農民,加強教育培訓、認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五)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1.完善落實促進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相關法規政策。積極推動有關方面采取措施,不斷完善培養選拔女干部的政策機制,提高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黨政工作部門以及企事業單位、基層組織中的女性比例。2.重視發展中國
28、共產黨女黨員。注重從各行各業青年女性中發展黨員,在黨代表候選人醞釀過程中,發現和培養優秀女性,逐步提高黨代會女代表比例。中國共產黨女黨員比例達到30%以上,各級黨代表中女黨員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地、本單位女黨員占黨員總數的比例。3.落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女性比例要求。落實人大代表選舉規則和程序,在選區劃分、代表名額分配、候選人推薦、選舉等環節,保障婦女享有平等的權利和機會。重視從基層、生產一線推薦女人大代表候選人。提名推薦、協商確定政協委員建議名單時,保障提名一定比例的婦女。充分發揮人大女代表、政協女委員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男女平等事業中的積極作用。4.加大培養選拔女干部工作力度。將培養選拔
29、女干部目標和要求列入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建設總體規劃,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女干部培養選拔和配備的要求,做到應配盡配,女干部占干部隊伍總數的比例保持穩定。擔任正職的女干部占同級正職干部的比例保持在合理水平。區黨委、政府工作部門領導班子中女干部比例保持在合理水平,其中要有一定數量的正職。優化女干部成長路徑,注重日常培養和戰略培養,為女干部參加教育培訓、交流任職、掛職鍛煉創造條件和機會。注重選拔女干部到重要部門、關鍵崗位擔任領導職務,從基層、生產一線培養選拔女干部。重視對女企業家、女性高級知識分子以及新階層女性代表人物的培養,組織和推薦優秀女性參加各類參政議政活動。5.推動婦女廣泛參與企業、事業單位決策管理
30、。深化企業人事制度改革,通過組織推薦、公開招聘、民主選舉、競爭上崗等方式,促進更多優秀婦女進入企業的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重視在衛生、教育、文化等女性集中的行業提高決策管理層的女性比例。培養選拔優秀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進入決策管理層。各級工會代表大會中女職工代表的比例應與女職工占職工總數的比例相適應。企業董事會、監事會成員中女職工董事、女職工監事占職工董事、職工監事的比例和女職工總數的比例相適應。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中女代表比例與女職工總數的比例相適應。各級各類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6.推動婦女積極參與城鄉基層社會治理。充分發揮婦女在城鄉基層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注
31、重從致富女能手、經商務工女性、鄉村女教師女醫生、女社會工作者、女退休干部職工等群體中選拔村(社區)干部。完善基層民主選舉制度,鼓勵優秀婦女積極參與村黨支部和村民委員會競職,婦女當選“一肩挑”人員有一定比例,實行村民委員會女委員專職專選,努力提高婦女成員在村黨支部和村民委員會中的比例。村(社區)黨組織成員、書記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村民委員會成員中女性比例保持在30%以上,社區居委會成員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7.提高婦女參與決策管理的意識和能力。幫助婦女積極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依法行使政治權力,積極參與民主決策和管理。加大基層婦女骨干培訓力度,積極開展城鄉社區婦女議事會建設。支持引導婦女參與
32、社會組織,加強對女性社會組織的支持和服務指導。社會組織中的女性負責人占比更加優化。8.發揮婦聯組織在推進區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的作用。進一步增強婦聯組織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中的積極作用,代表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作用。充分吸收婦聯組織參與有關婦女法規政策和重大公共政策的制訂,反映婦女群眾的意見和訴求。充分聽取婦聯組織在推薦女干部和女性優秀人才以及推動婦女參政議政、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六)婦女與社會保障1.確保婦女公平享有社會保障。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浙江省醫療保障條例等相關政
33、策法規,為婦女普遍享有社會保障提供制度保障。持續推動社會保險提質擴面,實現所有婦女應保盡保,縮小社會保障的性別差距。婦女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基本實現法定人員全覆蓋,女職工參加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人數逐步提高。2.完善覆蓋城鄉的婦女生育保障制度。完善生育保險機制,確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新業態就業等婦女群體享受與其他參保職工同等生育醫療待遇。貫徹落實寧波市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方案,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擴大生育保險參保率及享有率。3.加快完善社會保險制度。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合理調整機制,建立健全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商業健康保
34、險為補充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婦女醫療保障水平。建立醫療救助對象及時精準識別機制,提升女職工參加大病互助保險率,發展“兩癌”等重大疾病商業保險。擴大婦女工傷保險覆蓋面,保障因工傷亡婦女享有保險權益。健全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相結合的失業保險制度體系,支持女職工穩定就業。4.強化社會救助對生活困難婦女的兜底保障。深入貫徹浙江省社會救助條例,落實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自然災害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制度,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制度體系。落實寧波市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辦法,進一步降低救助準入門檻,擴大因病等支出型困難家庭的社會救助覆蓋面。全面實現
35、社會救助城鄉統籌,對符合當地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家庭和婦女予以保障。實施低保、低保邊緣家庭漸退期制度。5.加強殘疾婦女困難幫扶和權益保障。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加快殘疾人服務設施建設,推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落實困難家庭重病女患者、依靠父母和兄弟姐妹供養的成年重度殘疾婦女,及符合條件的三、四級精神、智力殘疾婦女視為單人戶納入低保政策。健全主動發現機制,推進救助關口前移。全區人口相對集聚的1萬人以上的鎮鄉(街道)建有1家規范化的殘疾人之家。6.為老年婦女提供更優質的養老服務。全面落實寧波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加快推進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結合、事業產業協同、線
36、上線下融合、人才科技相輔的“三橫四縱”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堅持公辦(含公建民營)養老機構的公益屬性,為經濟困難失能老年婦女、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婦女,優先提供無償或低償托養服務。完善落實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按政策為符合條件的老年婦女提供相應的長期照護服務。加強老年宜居環境建設,推進社區和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鎮鄉(街道)實現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全覆蓋,提高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比例。深化智慧養老服務平臺建設,打造一批智慧養老院和養老社區。拓展智慧養老應用,推進適應老年婦女需求的智能化服務。7.加強農村留守婦女關愛服務工作。健全農村留守婦女的關愛服務體系,建立信息管理系統。加強農村文體設施建設,豐富農村
37、留守婦女精神文化生活。支持留守婦女積極參與鄉村振興和家庭文明建設,在新時代文明實踐、移風易俗、鄉村治理、鄰里互助、留守老人兒童關愛服務中發揮積極作用。支持社會力量為農村留守婦女提供關愛服務。充分發揮基層婦聯組織在服務“三留守”方面的積極作用,鼓勵農村公益崗位向符合條件的留守婦女傾斜。(七)婦女與法律保護1.推進男女平等憲法原則和基本國策貫徹落實。助力完善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制度體系。加大維護婦女權益相關法律法規的執行力度,確保侵害婦女權益案件得到公平公正處理,提高婦女權益保障及相關問題督查督辦效率,探索開展婦女權益保護領域的公益訴訟。將保障婦女權益的相關法律知識納入法治隊伍建設、全民普法規劃和群
38、眾性法治文化活動,增強全社會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完善促進性別平等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提高農村地區治理法治化水平。2.推動政策性別平等咨詢評估機制規范化建設和有效運行。健全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明確評估范圍和標準,規范評估流程,細化評估指標。加強政策制定前研判、決策中貫徹、實施后評估的制度化建設,將男女平等理念落實在法規、規章、政策制定實施全過程各環節。3.加強婦女法治意識培養和能力提升。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宣傳教育,提升維護婦女權益法律法規知識普及率。鼓勵婦女多途徑參與普法活動,引導婦女養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維和行為習慣。充
39、分發揮人大女代表、政協女委員、婦聯組織、女性社會組織等在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和立法協商中的作用。4.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的實施力度。建立健全聯防聯動機制,完善預防、制止、救助、幫教一體化多部門聯動的反家庭暴力合作機制。完善落實家庭暴力發現、報告、處置機制,加強社區網格化家庭暴力重點監控和預防排查,推動強制報告、緊急庇護、告誡、人身保護令等制度的落實。繼續完善家庭暴力110處理協作機制,依法出具告誡書,及時簽發人身保護令,提高審核簽發效率,深化家暴警情統計。進一步加強家庭暴力傷情鑒定中心、舉報站、婦女熱線、庇護場所建設,為需要幫助的婦女提供應急庇護救助、法律咨詢、醫療救治、心理撫慰和生活
40、救助等服務,加強對施暴者的法治教育、心理輔導和行為矯治,開展家庭暴力案件后續跟蹤回訪。5.持續加大打擊拐賣婦女工作力度。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提高全社會防拐意識以及婦女防范意識和能力。深入開展打拐專項行動,利用網絡信息和現代偵查技術打擊拐賣婦女犯罪團伙,重點整治買方市場。及時解救被拐婦女并幫助其融入社會。加強跨區域司法協作,堅決打擊拐賣婦女犯罪行為。6.嚴厲打擊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等犯罪行為。加強網絡治理,利用大數據完善違法信息過濾、舉報等功能,嚴厲打擊利用網絡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特別是強迫、引誘智障婦女賣淫行為。加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力度,嚴厲查處涉黃娛樂服務場所
41、、網站,建立常態整治機制,鼓勵群眾監督舉報違法犯罪行為。7.有效控制和嚴厲懲處強奸、猥褻、侮辱婦女違法犯罪行為。開展形式多樣的防性侵教育,提升婦女及其家庭的自我防護意識。建立完善重點人群和家庭關愛服務、婦女侵權案件發現報告、多部門聯防聯動、婦女權益輿情應對等機制。完善立案偵查制度,及時、全面、一次性收集固定證據。完善互聯網自查功能,及時清理淫穢色情信息。加強違法犯罪人員信息庫建設,建立健全涉性侵違法犯罪人員從業限制制度。8.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的性騷擾。多形式多渠道傳播防治性騷擾知識,提升婦女防范和制止性騷擾的意識和能力。建立健全預防和制止性騷擾工作機制,加強聯防聯控,發揮典型案例示范指引作用。
42、預防和減少工作、學習等公共場所的性騷擾,推動機關、企業、學校建立預防和制止性騷擾工作機制,預防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系等實施性騷擾行為。9.嚴厲打擊利用網絡對婦女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網絡信息內容整治,依法打擊網絡信息服務平臺、生產者和使用者對婦女實施侮辱、誹謗、威脅、侵犯隱私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信息資源共享、大眾互助網絡平臺的規范管理,保護婦女個人信息安全,依法懲治利用網絡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買賣、提供或者公開婦女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采取非法網絡貸款、虛假投資、咨詢服務等手段騙取婦女錢財的犯罪行為。10.維護婦女在婚姻家庭和財產等方面的平等權利。保障婦女平等享有家庭財
43、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以及依法享有夫妻互相繼承遺產、子女平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保障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知情權、處理權,在婚約財產返還、夫妻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的認定、分配上,切實保障婦女合法權益。離婚時,在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方面,保障婦女依法獲得土地、房屋、股份等權益,保障負擔較多家庭義務的婦女獲得補償、無過錯婦女依法獲得損害賠償。11.為婦女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完善婦女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機制,依法為婦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務,保障遭受侵害婦女獲得及時有效的法律救助。促進矛盾糾紛化解、法律咨詢等公共法律服務供給惠及城鄉婦女,重點保障低收入婦女、老年婦女、單親困難母親、殘
44、疾婦女等群體的法律需求。進一步擴大面向婦女法律援助的社會知曉率和覆蓋面,保障婦女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依法獲得法律援助服務。在針對婦女的故意傷害、故意殺人、遺棄、虐待等案件辦理過程中注意人文關懷,優化辦案綠色通道,建立健全有女性工作人員參加的案件辦理機制,保護受害婦女隱私,防止在取證、核證、詢問等環節對女性受害人造成二次傷害。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障需要救助的婦女能夠獲得司法救助。加強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專業律師團隊和志愿者隊伍建設。(八)婦女與環境1.加強對婦女的思想整治引領。運用多種形式和途徑面向婦女深入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宣傳教育,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婦女和婦女工作的重
45、要論述精神,引導婦女聽黨話、跟黨走,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做新時代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新女性。2.構建和弘揚社會主義先進性別文化。推動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培訓納入黨校、行政學院教學計劃和干部培訓規劃。多渠道、多形式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優秀女性典型,推動性別平等意識成為社會主流價值觀。消除網絡媒體、影視作品、公共出版物中出現歧視貶抑婦女、侮辱婦女人格尊嚴、物化婦女形象等不良現象。3.加強文化和傳媒領域性別平等評估和監管。完善傳媒監管機制,加強涉及性別平等內容的審核管理,吸納社會性別專家參與傳媒監測評估。加強網絡信息平臺管理,規范網
46、絡名人和公眾賬號傳播行為,消除對婦女的偏見和歧視。加強文化與傳媒領域性別平等傳播能力建設,使性別平等成為文化傳媒工作者自覺踐行的行為準則。4.全面提升婦女媒介素養。加大各級文化設施建設力度,推動海曙區圖書館、文化體育中心、農村文化禮堂等開展面向婦女的媒介素養培訓和指導。提高婦女運用互聯網獲取知識和信息,以及對媒介信息選擇、判斷和有效利用的能力。為婦女接觸、學習和運用大眾媒體提供條件和機會,重點幫助農村和貧困、流動、殘疾等婦女使用媒體和通信傳播技術,鼓勵民間機構和企業等運用各類信息通信技術幫助農村地區婦女獲得信息和服務。創新“書店+”“+書店”,支持社會各界開設女性書店等特色主題書店,營造書香氛
47、圍。5.提升婦女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和能力。增強婦女生態文明意識,提高婦女參與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能力,引導婦女積極參與生態文化宣傳和生態環境保護活動。發揮婦女在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消費和杜絕餐飲浪費、實施垃圾分類、創建美麗庭院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爭做生態文明的引領者和建設者。婦女的生態文明教育普及率達到100%。6.促進婦女共建共享文明創建成果。進一步完善區級多功能婦女活動中心建設,豐富優質文化產品和服務供給,滿足婦女精神文化需求。鼓勵婦女積極參與城市文明建設,將男女平等參與程度和婦女滿意度納入文明城市評選內容。促進婦女參與文明村鎮創建,主動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
48、、農村文化發展、文明鄉風培育和鄉村社會治理。深入推進“廁所革命”,推動旅游景區、商場等公共場所建設第三衛生間,將公共廁所男女廁位比例的規范化建設和達標率納入文明創建活動考評體系。7.在突發事件應對中重點關切婦女群體的特殊需求。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構建、應急預案編制時,充分考慮婦女特殊需求,優先保障女性衛生用品、孕產婦用品和重要醫用物資供給。面向婦女開展突發事件預防知識、自救技能的指導培訓,引導婦女儲備家庭必要應急物資,全方位提高婦女的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在應對突發事件中,加強對有需求的婦女群體的救助服務和心理疏導。引導婦女發揮自身特征和優勢,為應急救援提供支持。8.加強婦女用品、化妝品質
49、量監督。加強化妝品監管體系建設,突出重點領域安全監管,維護婦女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打擊危害婦女的假冒偽劣產品,加大婦女衛生用品質量抽檢力度,及時公開發布有關質量信息,保障婦女的健康權益。全區婦女衛生用品發現質量問題處置率達到100%。9.發揮婦聯組織在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環境中的積極作用。充分發揮婦聯優勢,利用微信公眾號、新媒體平臺,加強對婦女和家庭成員的精神引領。充分利用網絡、媒體等,大力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婦女和婦女工作重要論述,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婦女“半邊天”作用、宣傳優秀婦女形象,積極正面引導輿論,加強婦女輿情尤其網絡輿情監測,為婦女生存與發展創造更加良好的社會環境。三、重點
50、實事項目(一)婦幼健康服務效能提升項目依托婦幼健康一體化信息平臺建設,繼續推廣使用電子版母子健康手冊,推進各部門信息共享,優化出生“一件事”聯辦機制,推廣出生醫學證明申領、落戶、參保登記、醫保卡辦理等“多證聯辦”一站式服務。推進信息資源互聯互享,實現婦幼健康信息異地交換,實現數據一處采集,全程查看,方便孕產婦和兒童就近健康檢查。推動“掌上辦”“網上辦”在婦幼健康服務的常態化應用,切實提升群眾獲得感與滿意度。(二)促進女性創業就業項目健全完善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的女性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建立女性創客園、巾幗云直播學院等女性創業服務平臺,舉辦女性創業大賽和創業就業培訓,為城鄉女性提供多元化
51、服務。實施女大學生優創計劃,組織優秀女企業家、巾幗工匠進高校,對女大學生進行創業就業指導。加快實施“菁英匯海”青年人才集聚工程,以青年人才驛站為基礎打造全市示范性青年人才服務綜合體,為女性青年人才來海曙實習、就業、創業、生活安居提供全鏈條服務。開展“青春幫辦員”“青春助跑”等“三服務”項目,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加快女性青年人才集聚。(三)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設項目謀劃建設區級標準化心理輔導中心,整合提升服務功能,為全區各年齡段女性提供高質量、多方面的心理咨詢、督導和危機干預服務。加強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標準化建設,打造一批標準化示范學校,積極推進浙江省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上崗A級B級資格證書,提升女
52、學生心理健康水平。依托區婦幼保健院,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提供孕期、產后及更年期心理健康輔導服務。(四)家庭養老照護服務項目優化養老機構布局,編制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加強養老機構床位建設,根據老年人口密度,增加中心城區嵌入式、多功能、綜合性養老服務設施。提升家庭照護能力,推進家庭養老床位建設,針對有需要的老年人家庭開展居家適老化改造。加大康養聯合體建設,推進醫聯體和康養聯合體有機結合,提供醫療、護理、康復和養老一體化服務。推進老年友好社區建設。完善居家老年人上門服務。(五)女性社會組織培優提升項目依托市級樞紐型女性社會組織平臺,加強區級樞紐型女性社會組織建設,培育扶持廣大女性社會組織成長。面向
53、女性社會組織舉辦業務培訓班,有效提升女性社會組織在備案注冊、等級評估、內部管理、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等方面的業務能力。持續開展向女性社會組織購買婦女兒童家庭服務項目工作,引導女性社會組織為廣大婦女和家庭提供精準化、專業化服務。推進女性社會組織積極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六)“母嬰室”建設推進項目繼續加強母嬰室建設,積極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將母嬰室建設納入相關規范與城市建設規劃。完善母嬰室相關建設標準,重點圍繞區兒童公園、客運站、部分軌道交通站點、大型商超、文化娛樂場所等公共空間,分類有序推進規范化母嬰室建設,鼓勵引導企事業單位建設母嬰室。按照“屬地管理、條塊結合”原則,由區級落實本轄區內母嬰室建設規劃,
54、各有關部門具體落實。四、組織實施(一)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完善落實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區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規劃實施工作機制,把黨對的領導貫穿于規劃組織實施的全過程。區婦兒工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工作,區婦兒工委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社會團體根據規劃要求和各自職責,承擔落實本規劃中相應的目標任務,全力推進各項工作。(二)強化規劃落實推進將婦女發展規劃納入到海曙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并做好與專項規劃的銜接,同時納入區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確保婦女工作高質量開展。各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社會團體結合各自職責,按照任務分工
55、,制定實施方案,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如期完成。(三)加大保障力度加強規劃目標責任分解,并將其納入目標管理和考核內容。加強經費保障,將實施本規劃和婦女兒童工作機構開展工作所必須的經費納入區財政預算,確保經費保障與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資金,形成全社會支持婦女發展的良好氛圍。(四)創新工作方法積極爭創省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示范縣(市、區),通過實事項目、為婦女辦實事等運作方式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利用數字化技術,探索開展婦女發展指數研究和滿意度調查。充分發揮高校、研究機構、社會組織等力量,推進建設婦女工作智庫,開展理論與實踐研究,促進成果轉化落地。大力宣傳婦女事業發展成就,努力營造有利于廣大婦女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