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輸變電工程安全措施補助費、文明施工費使用管理辦法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條為加強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工程建設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和工作、生活環境,有效防范電力建設安全事故發生,保證工程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xx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xx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規定(試行)等規章制度,制定本規定。第二條xx電力工程建設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施“以人為本,科技興安”戰略,建立基建安全管理的常態機制,
2、推行安全文明施工作業標準化工作,夯實施工現場安全工作基礎,營造安全、文明、健康的施工作業環境,保障從業人員的安全和健康,樹立新時期“國家電網”工程建設新形象。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xx系統投資、控股的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新建輸變電工程建設項目,其他輸變電工程項目(改擴建、220kV以下電壓等級)可參照執行。第四條本規定所稱施工安全措施補助費,是指針對輸變電工程項目施工特點,為確保施工人員人身安全以及重要跨越、臨近帶電體、土石方爆破等特殊、危險性作業安全所需要的費用;文明施工措施費,是指按照xx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規定(試行)的要求,為提高作業環境安全水平、改善現場施工條件、倡導綠色
3、施工等工作所需要增加的費用。施工安全措施補助費、文明施工措施費計列標準見附表一、附表二。第五條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在編制輸變電工程概(預)算時,應當依據本規定及工程實際情況計列工程施工安全措施補助費、文明施工措施費,通過初步設計和概算審查后確定具體費用額度。第六條建設單位在編制招標文件時,應當按照本規定及工程實際單獨列出施工安全措施補助費、文明施工措施費項目工程量清單。招標文件中應明確要求投標方承諾嚴格按照xx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規定(試行)開展安全文明施工活動,并實行專款專用,保證施工安全措施補助費、文明施工措施費足額有效使用。第七條施工安全措施補助費、文明施工措施費不列入投標報價
4、。費用的支付及使用應參照以下方式執行(兩者任選其一):(一)在簽訂施工承包合同時,將中標價和施工安全措施補助費、文明施工措施費之和作為合同價。施工安全措施補助費、文明施工措施費的使用應接受監理承包商的監督,并經建設單位批準。(注:執行本條款時,招標單位應在招標文件中列明施工安全補助費、文明施工措施費是合同價的組成部分,不需要投標報價)(二)施工安全措施補助費、文明施工措施費不列入施工承包合同價,由施工承包商提出使用申請,經監理審核,建設單位批準后,在概算范圍內實報實銷,發生的費用最終列入工程決算。第八條建設單位與施工承包商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中,應當明確施工安全措施補助費、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構成、
5、支付方式及使用要求、以及使用管理和考核等條款。第九條實行工程分包、勞務分包的,仍由施工承包商統一管理和使用施工安全措施補助費、文明施工措施費,施工承包商對xx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規定(試行)在施工現場的最終實施負責,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予以約定。第十條施工承包商負責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含文明施工措施計劃),并抄報監理承包商審核,經建設單位批準后實施。第十一條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經審核的工程項目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實際需要,及時向施工承包商支付(或報銷)施工安全措施補助費、文明施工措施費,并對費用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指導。第十二條監理承包商應當對施工承包商施工安全措施補助
6、費、文明施工措施費的使用情況及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監督。發現施工承包商未落實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或未按xx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規定(試行)開展文明施工活動,或將施工安全措施補助費、安全文明施工費挪作他用的,要責令其立即整改;對施工承包商拒不整改或不及時整改的,監理承包商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并有權拒絕核簽施工承包商相關費用的支付申請。第十三條施工承包商應確保施工安全措施補助費、文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在財務管理中單獨列出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項目費用清單備查。施工承包商負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實,如安全設施、文明施工設施的制作(購置)、安裝、使用、日常管理和維護等工作。第十四條各區域電網公司、省(自治區、直轄市)電力公司及有關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對施工安全措施補助費、文明施工措施費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指導。第十五條違反本規定而引發事故的,追究相關單位主管領導的責任。第十六條本規定由xx基建部負責解釋。第十七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