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收收 費費 管管 理理 制制 度度 第一章第一章 總總 則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本公司各管理處收費工作的管理,完善收費記錄 等基礎會計工作,加強對管理處收費工作的會計監督,結合本公司的 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內部會計控制 規范基本規范(試行)等法律法規制訂的強制性規定,各管理處 必須執行,不得以各種理由拒絕執行,對于試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可 以協商解決。 第三條 收費工作是公司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全力配合公司業 務的開展,同時也需要其他部門員工的參與和配合。 第四條 管理處負責人應按本制度的規定組織、管理本管理處收費 工作,并對
2、管理處收費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實施負責。 第五條 收費管理制度應達到以下基本目標: (一) 規范各管理處收費行為,保證收費資料真實、完整; (二) 不相容職務由不同的人員擔任; (三) 建立并完善收費記錄制度,保證各類相關賬冊的記錄準 確,并做到數據來源清晰、賬賬相符; (四) 各類數據應及時上報公司財務部,保證財務數據及時傳 遞,為管理活動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 (五) 加 強 對 管 理 處 財 務 收 支 活 動 的 會 計 監 督 第二章第二章 收費分工收費分工 第六條 按照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原則,收費業務授權批準、收費 業務執行、收費稽核檢查等工作應由不同的人員執行,以達到明確職
3、 責權限,形成相互制衡機制; 第七條 以下工作是不相容的: 1、 收費金額確認工作與收費工作; 2、 水、電、氣等費用的抄表工作與收費工作; 3、 裝修押金收取標準、押金退回的確認工作與收費工作; 4、 應收款的記錄工作與收費工作; 第八條 收費工作分工如下: 1、 房管員負責應收管理費、本體金及其他相關費用收取標準、收 費起止時間的確認工作; 2、 房管員負責確定押金收取標準、押金準退批準及處理工作; 3、 水電工負責轄區所有由公司支付費用的水電表的抄錄工作; 4、 收費員負責以上各項經確認的收、付款內容進行收、付款作 業,編制管理處相關報表; 5、 統計員負責數據的統計工作; 6、 財務部負責收付款業務的稽核工作。 第三章第三章 收費程序收費程序 第九條 管理費及本體金的收費程序:由房管員在當月 5 日前根據 相關文件及管理情況確認當月應收金額,打印應收清單,經管理處主 任簽名確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