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礦特殊崗位工種安全責任追究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井下所有特殊、要害崗位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合格證,持證上崗,不持證上崗者每次罰款100元。2、通風科及業務部門必須加強對瓦檢員的監督,如發現漏檢、假檢或假匯報者,每次罰款100元。3、井下所有崗位工必須堅守崗位,實行現場交接班制,凡不按本制度執行的,將以脫崗行為按安全管理獎罰辦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4、瓦檢員對當班所轄范圍內出現瓦斯超限時,必須及時撤出人員,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當瓦斯出現異常時,必須查明原因進行處理,不能處理的必須向通
2、風科和公司調度匯報,否則一次罰款100元。5、安檢員在監督檢查中,發現各類不安全隱患,必須盯住現場督促處理,一時處理不完的重大隱患,必須向安全科和公司調度匯報,并現場交給下一班安檢員,如不盯住現場督促處理,又不向安全科和調度匯報,每出現一次罰款100元,造成重傷以上事故的罰款400元。6、安檢員對現場的“三違”行為的人員必須立即制止,不立即制止的一次罰款100元。因制止“三違”行為不力,造成重傷以上事故的罰款400元。7、放炮員必須隨身攜帶放炮器鑰匙,裝藥放炮必須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要求操作,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聯鎖放炮”度,否則一次罰款100元,造成一般事故的,每次罰款200元,造成重傷
3、以上事故的罰款400元處理。8、放炮員必須將炸藥、雷管分裝分運,嚴格按火工品管理制度管好用好火工品,造成丟失或不按規定管好用好的按礦安全管理獎罰辦法中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理。9、炸藥庫崗位工嚴禁將火工品發給無證、無專用運輸工具的放炮員,雷管必須編號,對領用和退還火工品登記清楚,否則一次罰款100元。造成丟失的,按礦安全管理獎罰辦法中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理。10、風門工必須隨時檢查、監督風門情況,行車行人都不能同時打開兩道風門,無車輛或行人通過時,風門必須全部處于關閉狀態,否則一次罰款100元。11、井下變電工必須嚴格按照停送電制度進行停送電,否則一次罰款100元,因操作不當或誤送電造成一般事故的,罰款
4、100元,造成重傷以上事故的罰款400元。12、絞車壓、戧柱不齊或支設不牢固,剎車裝置不靈敏可靠,無信號或信號不清時絞車司機嚴禁開車,否則一次罰款100元,造成一般事故的罰款200元,造成重傷以上事故的,罰款400元。13、信號、把鉤工嚴禁超掛車輛,對無尾繩、無紅燈、礦車無鎖口圈的嚴禁提升,否則一次罰款100元,成一般事故的罰款200元,造成重傷以上事故的罰款400元。14、井口檢身工必須嚴格檢身,凡在井下發現煙火、礦燈泡、拆卸礦燈的專用工具,職工酒后入井的,一次罰井口檢身工50元。15、對酒后下井、攜帶煙火、礦燈燈泡、拆卸礦燈專用工具在井口被檢身工查出來者,其中酒后入井者一次罰款50元;攜帶煙火者一次罰款200;攜帶礦燈燈泡、礦燈拆卸專用工具的,一次罰款10元,并追究礦燈燈泡及專用工具的來源,牽涉到誰罰誰100元。16、安檢員所管范圍內發生一般安全事故,一次罰安檢員50元,發生重傷以上事故,根據事故追查分析情況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