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鋼煉鋼總廠工程項目安全黑名單、保證金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次第一章 總則.1第二章 管理機構與職責.1第三章 黑名單管理 .4第四章 安全保證金 .5第五章 施工措施. .6第六章 檢查與考核 .7第七章 附則. . . .10附錄A 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 附錄B 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協議(樣本) 附錄C 工程項目處罰通知書 附錄D 施工安全措施審批表一 x特鋼煉鋼總廠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規范工程項目安全監督管理,明確監督管理職責、內容、程序和范圍,落實工程項目安全監督管理
2、責任,加強施工過程的控制與管理,防止和減少工程項目生產安全事故,確保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根據法律法規和公司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辦法、技改工程項目文明施工實施細則等的規定,結合煉鋼總廠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煉鋼總廠轄區內實施的建設工程項目(土木、建筑、線路管道、裝修、設備安裝、安全設施、環保和綠化工程等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和設備檢維修項目;為煉鋼總廠生產、建設、經營各環節直接提供協力、勞務的x特鋼公司以外的其它項目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二章管理機構與職責第三條 工程項目安全監督管理按照“誰發包、誰主管”以及“對口監管、權責明確、界面清晰、協調一致、互相監督、共保安全”的原則實施監督管
3、理。發包部門職責按照公司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執行;要嚴格審核工程項目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資質、條件,審核合格方可準入,同時應建立健全工程項目安全信用評價機制,將安全業績作為發包的重要依據,對于納入工程項目“黑名單”的單位嚴禁發包,建立施工單位檔案。(一)安全資質應包括以下內容:1、企業營業執照;2、與承攬業務一致的資質證明;3、從事特種設備作業的資質證明;4、從事特種生產活動的安全生產許可證;5、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證明;6、其它相關資質。(二)安全生產條件應包括以下內容:1、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具有與承攬作業相關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作業標準;3、特種設備和特種(含特種設
4、備)作業人員具有特種設備合格證和操作證;4、從業人員經過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5、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與從事的業務相對應的安全生產資證;6、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及個體防護器材;7、從事涉及具有職業危害因素作業人員的健康檢查證明;8、其它與安全生產相關的條件。第四條 設備管理科職責(一)負責按照授權與施工(協力作業)單位簽訂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協議(附錄A)并督促執行,嚴格執行入場施工許可制度,核實發包部門已簽發的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督促施工單位制定項目安全控制計劃,并對施工安全措施進行初審。(二)負責技改工程項目文明施工的歸口管理工作,審核工程承包單位提交的臨時設
5、施(現場辦公室、鋼筋加工房、材料堆放區、攪拌站等)規劃方案。(三)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工程項目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四)嚴格執行“先訂合同后施工”的原則,對于臨時、零星工程在施工單位明確項目范圍的情況下,以預簽年度合同的方式進行,對于特別緊急項目又不屬于年度合同范圍的可以先草簽合同意向書,正式合同必須3個工作日內補簽。(五)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擅自壓縮合同約定工期。(六)對入場人員配發施工證。(七)負責監督、檢查工程承包單位按照規定搭建臨時設施、按照指定區域堆放棄土或雜物等。(八)負責檢查工程承包單位的
6、文明施工,并向公司文明施工歸口管理部門提出具體考核意見。(九)對違章冒險作業及存在的問題應及時制止和糾正,每周與生產安全科共同組織一次由作業區、施工單位參與的安全檢查,并根據施工的進程組織階段性安全檢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建立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和考核臺帳,認真作好記錄。第五條生產安全科職責(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認真把好入場關,督促檢查工程項目參與各方履行安全職責,并達到文明施工要求。(二)項目開工入場條件為:1.發包部門已簽發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2.施工單位已制定項目施工安全措施并由各級部門審批簽字;3.書面告知施工現場的危險因素、典型事故案例及本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并由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簽字確
7、認;4.施工單位制定施工人員安全承諾書,由施工單位組織入場施工人員學習并簽字;5.入場人員已配發施工證。(三)加強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將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納入安全生產日常管理范疇,進行統一計劃、布置,經常深入現場監督、檢查規章制度及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四)根據施工的進程組織階段性安全檢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建立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和考核臺帳,認真作好記錄。(五)協助設備管理科檢查工程承包單位的文明施工。(六)按規定建立煉鋼總廠相關方單位安全管理黑名單,內容包括:相關方單位的名稱及概況,主要違法違規行為,違法違規事實的有關證據和處罰依據,其他應當收集的情況。(七)監督檢查作業區對工程項目安全
8、監督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加強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對違章冒險作業及存在的問題及時制止和糾正,并根據其情節輕重,按處罰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重者,立即責令其停止施工,并上報公司發包部門和安全主管部門。(八)施工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按照有關規定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第六條 施工單位職責(一)必須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條件,具備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在簽定合同時需將企業資質證明文件報發包部門備案;入場施工前將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明文件報生產安全科備案。(二)施工單位是工程項目安全責任主體單位,也是文明施工直接責任主體。工程項目實施總承包的,總
9、承包單位是安全責任主體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負總責。根據承包項目情況如需分包,應認真審查分包單位的施工資質和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并與其簽定安全管理協議,同時依法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承擔連帶責任,嚴禁將工程項目直接轉包。(三)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等制度,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工程項目負責人,并視工程項目情況配備滿足安全生產條件的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四)使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從業人員,組織從業人員施工前的安全培訓教育,將建設施工現場安全交底和施工人員安全承諾書貫徹到每一位入場作業人員。(五)負責制定項目安全控制計劃并嚴格執行,其內容應包括工程概況,安全目
10、標,組織結構,控制程序,施工安全措施等。(六)在施工現場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志。(七)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有效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八)按規定向x特鋼公司財務部門交納安全保證金,工程實施分包的,總包單位可參照本制度收取。(九)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不得聘用x特鋼公司的在崗職工。(十)施工過程中禁止50歲(含50歲)以上人員從事登高作業。(十一)負責按照文明施工實施細則的具體要求組織、落實文明施工各項措施。第七條 工程監理單位職責(一)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范及工程建設有關合同文件實施監理。(二)審批施工單位制定的施工安全措施(包
11、括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并對監理的工程項目實施過程安全管理,承擔連帶安全管理責任。(三)對施工單位的違章行為、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安全措施不落實等情況實施停工整頓或提出經濟處罰建議。(四)負責檢查工程承包單位的文明施工情況,并向建設單位文明施工歸口管理部門提出考核建議。第三章 黑名單管理第八條 按公司規定工程項目實行黑名單管理,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者,進入黑名單:(一)發生一次2人及以上死亡事故;(二)一年內發生兩次及以上死亡事故或者連續兩年發生死亡事故;(三)一年內發生一次死亡事故和一次5人及以上群傷事故;(四)發生一次10人及以上群傷事故;(五)一年內發
12、生三次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管理的;(六)由公司公布進入黑名單的單位。第九條 按公司規定對于進入黑名單的單位,從被納入黑名單之日起2 年內實施禁入,在此期間不得與其簽訂新的合同,對于之前簽訂的合同,3個月內要予以終止。2年期滿,依據相關規定按照新進入單位進行準入審核。新進入單位必須要求其提供近兩年的安全生產業績,業績中不能存在本辦法第八條中(一)至(四)項中的任一條件,并符合其它規定準入條件的方可進入。第十條 按公司規定承接工程項目總承包單位,在工程分包單位選擇時不得將列入黑名單的單位作為選擇對象,現有合同在黑名單公布之日起三個月內也必須妥善終止(必要時通過法律訴訟程序)。違者按合
13、同規定的違約條款處理。第十一條 按公司規定被列入黑名單中的單位在禁入期內采取變更企業名稱、更換法定代表人、重新選擇掛靠單位(未改變實際控制人)等方式規避處罰的,一經發現將予以終身禁入的處理。第十二條 實行工程項目總承包的單位,應對分包單位實行嚴格的準入管理和過程監管,其分包單位的不良記錄與總包單位直接掛鉤,即如果有一個分包單位被列入黑名單,將對總包單位下達警告通知,并從被列入黑名單之日起一年內出現第二個分包單位被列入黑名單時,則總包單位一并被列入黑名單。第十三條 工程項目發包單位需將本辦法中第十條規定列入合同條款之中。第十四條 黑名單制度執行程序:(一)各科室建立承包單位的檔案,通過事故調查、
14、執法檢查、群眾舉報、部門移送等途徑,對符合本制度第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相關方單位報煉鋼總廠安委會審定,并各自對其業務范圍內的相關方單位進行安全業績跟蹤,每年12月15日前向煉鋼總廠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報送各個承包單位的評估結果備案。(二)對擬列入黑名單的單位,應由業務主管部門及時告知,由安辦組織業務主管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共同聽取其陳述和申辯意見;如當事單位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成立,安辦將有關情況提交安委會審核,經批準后可免于處罰。(三)經安委會審定符合黑名單條件的相關方單位,書面報公司安辦,由煉鋼總廠安委會主任簽發文件予以公布。公司公布的黑名單由安辦直接轉發執行。(四)被列入煉鋼總廠安全生產黑名
15、單的相關方單位,在黑名單管理期限屆滿時,由相關方單位向煉鋼總廠安辦提出解除申請。煉鋼總廠安辦組織有關部門對其驗收,并向安委會提交驗收意見。對已整改且未再發生本制度第四條所規定情形的,由安委會將其從黑名單中刪除,并下文件予以公布。若相關方單位未按要求整改到位或發現有本制度第四條所規定其他情形的,“黑名單”期限延長一個周期。第四章 安全保證金 第十五條 施工單位是x特鋼公司以外的,在開工前按公司規定的程序、標準到指定的財務部門繳納首次施工安全保證金。 第十六條 施工過程中各科室、作業區提出的工程項目處罰通知單(附錄C)在安全保證金中執行扣款。 第十七條 工程結束后,施工單位可申請退付安全保證金,經
16、工程和安全主管部門審核報公司相關部門審批后,退付安全保證金余額。 第十八條 當首次保證金被處罰后的余額不足10%時,工程發包部門必須督促施工單位續交與首次金額相同的保證金后方可繼續施工。第五章 施工措施第十九條 所有工程項目,由施工單位在作業前按照國家、地方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編制符合工程實際的施工安全措施,填寫建設工程項目安全措施審批表(附錄D)。其主要內容應包括: (一)工程概況。 (二)施工作業程序的危險因素分析。(三)施工安全保障措施應包括: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工程管理的組織機構和安全管理體系、具體每一作業程序段安全技術措施(含安全文明施工)、針對重大危險因素制定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17、(四)應急處置方案。第二十條 設備檢維修項目,由施工單位制定設備檢維修安全措施審批表(見附錄D),該表用于標明按照作業先后順序的每一項作業內容分析其危險因素、制定安全對策措施,以及現場負責人和聯系電話等,便于實施現場監管。第二十一條 根據施工工程的規模及危險性大小,安全措施實行分級審批:(一)新建、擴建、改建和裝修、拆除工程中,聘請了專業監理單位的,其施工安全措施由監理單位負責審批,并報生產安全科和公司安全主管部門備案;未聘請監理單位的,按照建設工程項目安全措施審批表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批。(二)設備檢維修項目的安全措施由生產安全科和設備管理科按照設備檢維修安全措施審批表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批。(三)
18、在從事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有限空間等危險作業時,其審批程序按照有關危險作業管理的規定執行。第二十二條 文明施工實施細則(一)施工前1.臨時設施搭建方面,工程承包單位必需結合現場實際編制臨時設施規劃方案圖,經設備管理科審核后方可進行。2.施工區域封閉方面,具備完全隔絕的施工區域必需采用彩鋼瓦及架管進行有效封閉,不具備完全隔絕的施工區域必需采用安全警示帶進行維護。(二)施工過程中1.建筑材料堆放整齊,施工垃圾定點堆放,及時清理,并應設置建筑材料、施工垃圾堆放標志牌。2.生活垃圾,日產日清,保潔及時;工棚內物品、用具擺放整齊有序,無蛛網、煙頭、果皮紙屑等。3.貨物運輸(如沙石、混凝土、渣土、垃圾
19、、建筑廢渣、及其它散裝物品或液體等)過程中,運輸車輛必需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證廠區道路清潔,同時按照規定路線行駛。(三)完工后1.工程完工后5個工作日內,須將所產生的建筑垃圾及未用完的建筑材料予以清理。2.工程完工后10個工作日內,須將臨時占用的園林綠化用地、園林綠化設施予以恢復原狀。3.工程完工后10個工作日內,須將臨時占用的道路及其附屬設施、其他公共場所及其他公共設施予以恢復原狀。4.工程完工后10個工作日內,須將臨時改變、破壞的建筑物、構筑物等的容貌外觀予以恢復原狀。第六章 檢查與考核第二十三條 生產安全科、設備管理科和工程項目所在作業區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對違章違規行為按程序進行考核。第
20、二十四條 施工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5000-10000元罰款,逾期未整改者加倍罰款直至終止合同。(一)施工單位無相應資質或項目經理無資質的;未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時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責令發包部門終止該單位的施工合同;(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未能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的;(三)施工現場管理混亂,違章屢禁不止的(一月內被處罰或警告三次及其以上),并按同等金額對作業區安全監管不力行為進行考核。(四)不服從監理單位、作業區、科室等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對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的人員打擊報復的。(五)未制定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未審批而強行施工的(搶險應急除外)。第二十五條
21、 施工單位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限期予以整改,并處2000-5000元罰款,逾期未整改者加倍罰款直至終止合同。(一)對其從業人員未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未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及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的。(二)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從業人員違章、冒險作業及對從業人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制止的。(三)拒不服從安全管理部、工程主管部門、監理單位、作業區安全管理人員發出的安全指令的。(四)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目未制定專項施工方案,現場無專職人員進行安全監督管理的。(五)對已批復的安全措施和審批部門的批復意見不落實的。(六)未對現場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或無檢查記錄的。(七)大型新建工程無施工平面布置圖、工程概
22、況牌、管理人員及監督電話牌、安全生產牌、消防保衛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八)用電、氣、火及破土施工作業未經批準的。 第二十六條 施工單位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限期予以整改,并處500-2000元罰款,逾期未整改者加倍罰款并處停工整改。(一)現場發現重大事故隱患隱瞞不報的。(二)未向從業人員提供合乎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三)聘用x特鋼公司在崗職工的。(四)50歲(包含50歲)以上人員從事登高作業的。(五)施工現場的孔、洞、溝、坎、井以及建筑物臨邊未設置圍檔、蓋板和警示標志,夜間無警示燈的。(六)危險因素較大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未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七)未按規范安裝設腳手架,拆除腳手
23、架時不按順序進行,上下同時作業的。(八)高空作業未采取防墜落或防墜物措施; (九)安裝檢修行車,同一跨間上有其他行車作業時,未設置防撞警示及軌道卡;垂直地面未拉安全警戒繩;帶電磨電道、滑觸線上未采取防觸電措施的。 (十)往坑槽運石料,不使用溜槽或吊運及下方站人的。 (十一)上下交叉作業無防護棚或其它隔離設施的;(十二)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未固定;手持電動工具無漏電保護裝置;行燈電壓超過36伏,潮濕場地和密閉容器內超過12伏的。第二十七條 施工單位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限期予以整改,并處每人次或每處50元罰款,逾期未整改加倍罰款:(一)從業人員在現場個體防護用品穿戴不齊全或者不規范:不戴安全帽或戴安
24、全帽不系下頜帶;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等進入現場;使用梯子無人監護的。(二)挖掘土方,兩人操作間距不足23米,不由上而下逐層挖掘,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挖出的泥土堆放在坑口邊的距離不足1米,并且高度超過1.5米的。(三)氧氣瓶和乙炔瓶間距不足5米或者同車運輸,氣瓶離明火不足10米的。(四)使用報廢鋼絲繩,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吊具吊運物品的。(五)在門窗、暖氣片、洗臉池等器物上搭設腳手板,腳手板跨度大于2米,架上堆放材料過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內超過兩人的。(六)冬季施工使用煤炭等物品取暖,不符合防火要求和未指定專人負責管理的。第二十八條 施工過程中發生輕傷及以上傷害事故,或者雖未造成人員傷害,但造成其它
25、嚴重后果的,每次處罰2000-20000元;對事故隱瞞不報、謊報、遲報的加倍處罰;由地方政府調查處理的事故,不再重復處罰。第二十九條 違反文明施工規定的,按以下處罰:(一)違反施工前相關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對工程承包單位進行500-3000元處罰。(二)違反施工過程中相關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對工程承包單位進行500-5000元處罰。(三)違反完工后相關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對工程承包單位進行500-3000元處罰。(四)監理單位未嚴格監督施工單位文明施工措施落實的,視情節輕重與工程承包單位同等處罰。第三十條 其它違反法律法規、標準及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的情形,視其情節輕重參照以上處罰條款給予5010
26、000元不等的罰款。第三十一條 煉鋼總廠內部有關的職能部門或單位,違反有關規定,不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或監管不力,檢查發現一處考核2002000元。第三十二條 處罰程序(一)違反安全管理相關規定的作業區、科室或公司相關部門下達工程項目處罰通知書,由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簽收后,交生產安全科報送公司安全主管部門備案再轉公司財務部門予以扣款,相關部門應將執行后的工程項目處罰通知書備案。(二)違反文明施工相關規定的作業區、科室或公司相關部門下達工程項目處罰通知書,由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簽收后,交設備管理科報送公司文明施工歸口管理部門(裝備部)備案再轉公司財務部門予以扣款,相關部門應
27、將執行后的工程項目處罰通知書備案。(三)對公司內部單位,由安辦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或歸口管理部門(裝備部)審核后,按公司績效考核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四)財務部執行完畢后的工程項目處罰通知書復印件留存在煉鋼總廠、施工歸口管理部門及工程承包單位。第七章 附則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由生產安全科負責解釋。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編號:工程名稱:根據攀長特公司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制度之規定,經發包部門審查,本工程項目符合施工入場條件,準予施工。施工單位:工程地點:合同開工至竣工日期:發證單位(簽字、蓋章):日期:備注:本許可證必須在具備下列條件后方能簽發。1)工程項目合同及安全管理協議;2)安全培訓教
28、育個人檔案;3)公司以外的單位已交納安全保證金。附錄A 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附錄B 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協議甲方: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工程項目施工順利進行,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雙方在簽訂工程項目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 工程項目情況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方式: 4、小甲方: 5、工程項目期限:自 年 月 日 開工 至 年 月 日完工。 二、協議內容 1、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聯系電話: )和甲方指派 同志(聯系電話: )為本工程項目各方的現
29、場安全負責人。負責聯系協調和處理現場的各項安全工作。 2、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四川省和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規定。 3、甲乙雙方都應有完善的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主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等。 4、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工程項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同時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5、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并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承擔
30、連帶責任;甲方和小甲方以及監理方(有監理方的情形)負責監督管理,督促乙方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 6、施工過程中兩個以上單位交叉作業時,按照下列規定執行:(1)甲乙雙方或甲方與乙方的分包單位交叉作業,由甲方或小甲方負責統一協調,雙方共同制定防范措施,各方指派專人指揮;(2)乙方與其分包單位之間交叉作業,或者分包單位之間(存在多個分包單位的情形)交叉作業時,由乙方負責統一協調,各方指派專人指揮。 7、甲乙雙方均應對本方職工(含外聘工)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法制觀念,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制度。 8、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
31、和遵守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察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的義務,對于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按期限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甲方應認真整改。 9、在施工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應督促施工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10、乙方人員對自己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或處于安全狀態。 11、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設施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
32、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借用和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制定有關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 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須進行檢驗,并做好書面記錄,借入使用方一經接受,就表示該設備和工具處于完好安全狀態,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應由借入使用方負責,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在使用過程中,由于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責。 12、乙方應對現場的各種重要危險因素按規定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在危險因素未消除前不得擅自拆除、更動, 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
33、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負責。 13、乙方涉及的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持有效證件方能上崗作業,起重吊裝作業還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4、易燃易爆場所動火作業時應按照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配備消防器材,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電焊、氣割還應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15、貫徹先訂合同后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16、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道及高
34、壓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或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17、貫徹“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包括本方人員、對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等重大事故,事故的損失由乙方自理,甲方應協助乙方搶救傷員和事故調查處理。1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得聘用攀鋼集團江油x特殊鋼有限公司的在崗職工。1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禁止50歲(含50歲)以上人員從事登高作業。20、本協議的各項規定適用于訂立協議的雙方單位,如遇有與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1、本協議經訂立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后與工程合同同時生效;本協
35、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發包單位、工程所屬單位和安全管理部門各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錄C 工程項目處罰通知書編號: 時間:XXXX年XX月XX日工程名稱工程地點施工單位違章事實:處罰依據:處罰意見:(一)警告 (二)罰款 金額(大寫): ( 小寫:元 )(三)停工整頓 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限期 年 月 日前整改 立即整改檢查單位及人員:處罰通知書下達單位:(蓋章)單位負責人: 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簽字): 日 期:財務部門扣款金額:經辦人(簽字):備注:(一)本通知一式五份:安全主管部門、發包部門、財務部門
36、、小甲方和被處罰單位各一份。 (二)用于“警告”時,直接對施工單位出具此通知。 (三)施工單位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加倍處罰。附錄D 建設工程項目安全措施審批表項目名稱及所在單位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編制人審核人 項目 所在 單位 審核 意見項目主管部門:年 月 日安全主管部門:年 月 日安全主管領導:年 月 日 公司項目 主管部門審核意見主管人員: 年 月 日主管領導: 年 月 日 公司安全 主管 部門 審核 意見主管人員: 年 月 日主管領導: 年 月 日注:按照本表審批的施工安全措施一式四份,施工單位、項目所在單位、公司項目主管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各存一份。附錄E 設備檢維修安全措施審批表項目名稱: 項目所屬單位: 制表人:時間區間作業內容(細化到工序)危險因素對策措施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及聯系電話項目所屬單位審批: 設備科長: 安全科長: 安全主管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