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場多種經營管理規范 一一、經營理念經營理念 多種經營的總體經營方向是“點綴廣場商業氛圍使之成為經營亮點,同時作為商場經營 品類和服務項目的功能補充”,旨在塑造廣場品牌、帶動人氣,促進商戶銷售。品類選 擇上以能讓顧客“駐足”的商品類別為主。 二二、多種經營的概念多種經營的概念 多種經營主要指在廣場商戶租賃區域以外的所有公共區域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主要 包括長期固定點位(柜位、外廣場零售商亭)、ATM 機、宣傳點位(內廣場廣告燈箱、道 旗、外廣場道旗、LED)、倉庫、內外廣場促銷展示及其他(地下停車場區域配套經營)等 六大類形式。 三、多種經營多種經營點位點位規劃及點位設置規劃及點位設置 1 1、
2、點位規劃及點位規劃及位置位置要求要求 多種經營點位(含固定點位、ATM 機、宣傳點位、臨時促銷點位)設置區域包括室內步 行街(一層扶梯下方、廣場出入口、通道、中庭、電梯間及通道墻體等區域)、室外廣場及 停車場等區域; 室內步行街多種經營長期固定的租賃點位原則上只允許設在廣場首層(或地下一層)扶 梯下方位置,點位長度、寬度不得大于電扶梯,最大高度不得大于扶梯與上一層扶梯天花板 接合處,且應按美觀、大方、簡潔的原則設置,不得對消防安全等造成任何妨礙;每個廣場 設置的長期固定租賃點位最多不超過三個(若電扶梯個數少于三個,則按電扶梯個數設 置);步行街二層(含二層)以上,應保持原步行街設計,嚴禁設立長
3、期固定租賃點位。室 外廣場長期固定租賃點位的零售商亭設置必須報集團規劃院審批批準,且符合廣場整體外部 形象要求,確保品牌檔次要求;廣場出入口內側、通道及電梯間原則上僅限于 ATM 機設置, 且不能影響消防安全要求; 短期品牌推廣性質的營銷活動或經營點位可以設置在中庭及外廣場,中庭及廣場出入口 不得設置長期固定租賃點位,嚴禁在步行街中庭、廣場出入口及主通道擺設特賣花車和舉行 各類特賣活動,非經集團商管公司書面批準,各主力店不得在公共通道區域設置各類臨時促 銷點位或舉行促銷活動;不得將固定點位以臨時促銷形式上報; 內外場宣傳點位的設置以集團統一規劃為主; 凡占用消防通道,阻擋消防設施,影響客流疏散,存在安全隱患的位置(以當地消防機 關的規定為準),嚴禁設置任何點位。 2 2、點位編號要求:、點位編號要求: (1)點位編號采取 3 位數字,自 001-999; (2)多種經營點位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