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飲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范餐飲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范 范圍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餐飲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的術語和定義、組織機構和人員、消 防安全職責、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場所設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防火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宣傳培訓、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火災事 故處理、消防檔案、消防安全經費投入、檢查考評、獎勵與懲處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建筑面積200m2 的餐飲場所。其它餐飲場所也可參照執行。 規范性引用文件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 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
2、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 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50016?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140? 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 GB50045?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58? 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GB50084?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GB50098? 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 GB50116?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GB50222? 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 GB50303 ?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3 3 術語和定義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1. 3.1? 3.1? 餐飲場所餐飲場所?
3、 restaurant? restaurant 獨立建造或設置在其它建筑內的營業性餐飲場所,例如餐廳、餐館、飯店、酒 店、冷飲廳、茶樓、酒吧及其它具有餐飲性質的場所。 注:建筑面積1000m2 或餐位數200 座的營業性餐飲場所屬于消防安全重點 單位。 3.23.2 消防安全專門培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指公安消防機構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訓資質的機構組織的專業消防安全知識 培訓。 4 4 組織機構和人員組織機構和人員 4.1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其成員由消防安全責任人、 分管領導、消防安全管理人、廚房經理、大堂經理等組成;其他一般單位應根 據情況成立相應的組織。 4.2 ?所有單位應成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廚師、服務員組成的義務消防隊。 消防安全職責消防安全職責 5.1 一般規定 飲場所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 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