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工程部部 項目項目管理管理辦法辦法 2012 年 1 月 大 綱 一、監理、總包、分包的管理. 2 1. 管理原則. 2 2. 工程部對監理單位的管理. 2 3. 工程部對總包單位的管理. 5 4. 工程部對分包、專業承包單位的管理. 7 二、工程施工管理. 8 1 開工(施工)前的準備. 7 2 會議管理. 10 3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 10 4 施工臨時用水管理. 14 5 對施工人員的管理及其它. 錯誤錯誤!未定義書簽。未定義書簽。 三、工程質量控制. 15 四、施工進度管理. 17 五、工程驗收流程. 18 六、獎罰流程. 19 第一章第一章 監理、總監理、總包、分包的管理
2、包、分包的管理 1. 管理原則管理原則 1.1 施工現場的管理順序是:工程部項目監理部總包單位項目部 分包單位。分包單位由總包方自行分包,建設單位(甲方)、總包單位(乙 方)簽訂施工合同后,分包單位與總包單位簽訂工程分包配合協議,總包單位 負責按合同(或協議)條款的約定對分包單位施工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生 產、現場文明進行綜合管理,監理單位負責協調處理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工程部負責做好監督和進一步協調工作,任何情況下,總包單位不得將承包工 程中的主體項目進行分包或轉包。 1.2 工程施工實行總承包單位負責制,總包管理分包,分包對總包負責, 總包方應安排相應的監督管理人員對分包方進行管理。
3、分包方的任何違約行 為、安全事故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建設方造成其他損失,總包方承擔連帶責 任。 1.3 工程施工過程中,應盡量控制設計變更,減少額外投資。確需設計變 更時,由總工室將設計變更下達至工程部,工程部收到變更指令后必須立即組 織施工、監理等單位相關人員對變更部位的現場情況進行確認,落實變更施 工,然后按簽證程序辦理工程變更簽證。進行現場工程量簽證時,應由成本管 理部的主管預算人員參加計量并確認,提高計量的準確性。 1.4 關于簽證有效性的說明:經過本公司工程部、審計部共同會簽的簽證 方為有效簽證。 2. 工程部對監理單位的管理工程部對監理單位的管理 2.1 工程部是本公司對監理公司進行項目監理績效考評的主要部門,根據 “工程監理合同”,代表公司向監理公司派駐的項目監理部進一步明確現場監 理的權限和范圍,并提出要求達到的程度。 2.1.1 監理方應在監理合同簽訂后 7 天內將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