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業管理基礎物業管理基礎 物業管理簡說 最早出現在19世紀60年代的英國。Octavia Hill規范租戶行為的管理辦法 。 現代物業管理卻誕生并發展 于19世紀末20世紀初 美國。1911年世上第 一個業主組織“建筑物業主組織(BOO)” 成立,標志著現代物業管理的誕生。 1981年3月10日,深圳市成立了第一家涉外 商品房物業管理公司。 1994年3月,建設部頒布33號令,城市新 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正式確立了現階 段物業管理的新體制,推行社會化+專業化 的管理。 2003年9月1日,物業管理條例實施 2007年10月1日,物業管理條例更新/ 物權法實施。 五業精神 責業責任心+負責 廉業
2、廉潔自律 勤業勤奮努力 敬業崇敬+看得起 愛業熱愛 現階段中國大陸住房問題中的 幾個基本問題白話解 業主 業主大會 業主委員會 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房產稅 物業 物業管理 物業服務企業 土地 房地產(不動產) 公共與共有 學校、購物、交通 業主 條例第六條:房屋的所有權人為業主。 業主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業主業主可以是自 然人、法人和其它組織組織,可以是本國公民 或組織組織,也可以是外國公民或組織組織。 房屋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歸屬同一個主體 。 具備業主身份的情況有三種: 辦證大國 一是房屋所有權證書持有人; 二是房屋共有權證書持有人; 三是待領房產證和房屋共有 權證的購房人。 非業主使用人
3、 不擁有物業的所有權,通過某種形式獲得 物業的使用權,并實際使用物業的人。 問題? 1)夫妻雙方,一方是業主,另一方是業主嗎? 2)父母兒女是不是業主? 3)開發商是不是業主? 單個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A.對自用部位占有、使用、收益、處置、修 繕、改建等基本權利。 B.對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的權利。 2)參與物業管理,要求物企依合同提供相應 的管理與服務的權利。 3).擁有對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監督、建議、 批評、咨詢、投訴的權利。 業主大會 業主大會是由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 是物業管理區域決定物業重大管理事項的 最高權力機構;是業主自治管理組織;是 非社團法人組織。 注意 1)一個管理區域內只有一個業主大會。可以不成 立業主大會,由業主共同履行業大和業委會的職 責。 2)重大管理事項有哪些? 一)制定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或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