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權酒店委托經營方式及回報方案 產權酒店委托經營方式及回報方案 作為一種新型的房地產投資形式,*酒店采用了國際流行的產權酒店經營模式,聘請 了客源網絡龐大、 經營業績卓著的建國集團所屬建國物業管理公司經營管理, 保障了酒店運 營期間的豐富客源和豐厚回報。 業主購買*酒店客房后,委托管理公司統一經營管理,并獲得年度客房利潤分紅! 委托方式(一)持久穩定省心的投資形式(一勞永益型投資形式) 業主與*酒店管理公司簽定委托經營協議,將所購客房的 20 年以上經營權全權委 托給酒店管理公司,酒店管理公司按照客房總價的 10%的固定金額每年支付業主投資回報。 在委托經營期間,除去物業費、折舊費、個人所得稅
2、由業主自行支付之外,在經營過程中發 生的各項成本、稅費均由酒店管理公司承擔。 在委托經營期間,業主每年還將獲得*酒店管理公司贈送的一定數額的住房卡。 戶型 面積 總房款 年收入 年支出 固定回報 住房卡 物業 費 個人所得稅 A 56.52 370000 37000 12000 5426 1579 D 136.13 930000 93000 32000 13068 3997 (1)、物業費:8 元/平方米/月 (2)、個人所得稅:業主收益的 5%(物業費部分業主不再納稅) 委托方式(二)(利潤共享型投資方式) 業主與*酒店管理公司簽署委托經營協議,將所購客房的 1 年以上經營權全權委 托給酒店
3、管理公司,并獲得年度客房利潤分紅。 在委托經營期限內,業主可以隨時使用自己的客房,*酒店管理公司僅是在得到業主 確認的期限內經營出租該客房, 并且在該期限內, 業主將獲得所購客房套型全部待租客房得 平均收益。 即業主所購客房的當日收益=該套型全部客房的當日收益/該套型當日全部待租客房數; 業主 客房全年收益=業主所購客房每日收益之總和;業主將獲得的利潤分紅為業主所購客房全年 收益的 65%。 在委托經營期間,除去物業費、折舊費、個人所得稅由業主自行支付之外,其余部分只要是 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成本、稅費均由酒店管理公司承擔。(業主自主除外) 物業費:8 元平方米月 折舊費:按照實際發生額,先由*酒店管理公司墊付,從第一次發生后的次年,開始 從收益中逐年扣除。 個人所得稅:業主收益的 5%(物業費部分,業主不再納稅) 在委托經營期限內, 業主可以隨時使用自己的客房, 但必須承擔相應得基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