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廈門經緯航房地產策劃代理有限公司 公 司 管 理 制 度 目目 錄錄 第一章第一章 總則總則 第二章第二章 公司組織公司組織 2. 1 組織架構 2. 2 部門職責 2. 3 部門職稱及職務等級 2. 4 權責劃分 第三章第三章 人事管理章程人事管理章程 3. 1 聘用、任職 3. 2 工作守則 3. 3 待遇 3. 4 服務 3. 5 請休假 3. 6 調遷、離職 3. 7 訓練 3. 8 考績 3. 9 福利 3. 10 其他 第四章第四章 事務管理章程事務管理章程 4. 1 文書 4. 2 印章 4. 3 介紹信 4. 4 工作例會 4. 5 手機、傳呼機 4. 6 車輛 4. 7 物
2、品 4. 8 電腦及檔案管理 4. 9 外聘雇人員暫行管理辦 4. 10 宿舍 第五章第五章 財務管理章程財務管理章程 5. 1 經營計劃與資金管理 5. 2 會計管理 5. 3 出納管理 5. 4 內部稽查 5. 5 財產管理 5. 6 籌資與投資管理 5. 7 稅收管理 第第六章六章 企劃部管理特別規定企劃部管理特別規定 第七章第七章 銷售部(售樓處)管理銷售部(售樓處)管理 第一章第一章 總則總則 一、根據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之精神,結合本公司具體狀況制定本規章。凡本企業之從 業人員均須遵照執行。 二、本企業的公司組織、人事管理、事務管理、財務管理及各部門的等管理均制定在本規章內。
3、三、本規章所稱以上 、 以下 、 以前 、 以后 、及內均含本權。 四、本規章若未明言,所稱各式職稱均指現行編制而非任務編組。 五、本規章所稱理級主管指副理以上 主管,稱部門主管指部門經理以上主管。 六、本企業各級員工正式任用前應通讀本公司各式管理規章,在員工正式簽到上班第一天起即 視為巳經了解和認同。同時,應主動查詢知悉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單行法規、作業流程及作 業規范,若有違反,不得以不知情或未委培專訓作為免責原因。 七、各部門員工除必須完成崗位職責外,還應該接受臨時性工作指派和部門協作。 八、本規章由總經理擬訂,呈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由總經理簽發實施。如須補充、修改時,由 總經理先行裁決執行,再補報下次董事會做出追認決定。 九、本規章由總經理負責解釋。 第二章第二章 公司組織公司組織 2.12.1 組織架構 我公司為總經理制,上對公司股東會各股東負責,下負責整體公司營運,管理公司七個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