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增一減”及工礦廢棄地復墾土地綜合治理建設項目工作實施方案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鄉村振興戰略,促進城鄉統籌發展,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實施意見(皖發20x*25號)關于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的若干意見(皖國土資20x*103號)以及關于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滁政辦秘20*75號)等有關文件精神,依據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整治規劃,決定全面實施縣202*年“兩增一減”及工礦廢棄地復墾土地綜合治理項目,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增加耕地數量、提高耕地質量、改善生態環境為重點,通過加強農村土
2、地整治,保護耕地資源,節約集約用地,拓展城鎮發展空間,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增強群眾獲得感。二、實施原則(一)規劃引領,有序建設。依據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整治規劃,結合城鄉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相關規劃,科學安排土地整治規模、布局和建設時序,合理確定土地整治目標任務,有序推進土地整治。(二)尊重民意,保障權益。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動。充分保障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維護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做到整治前農民同意,整治中農民參與,整治后農民滿意。(三)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做到“五個結合”。即與農業和林業結構調整結合,與殘次林地和低效園地改造結合,與未利用地開發利
3、用結合,與生態建設結合,與精準扶貧結合。注重生態環境保護和改善,禁止違背自然規律搞過度開發,促進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四)強化管理,規范運作。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政策和技術管理規定,強化土地整治項目建設管理,規范實施土地整治項目。嚴格資金使用管理,加強后期管護。強化目標責任管理。三、目標要求(一)力爭到2022年全縣確保完成補充耕地任務20718畝,土地增減掛鉤任務11000畝,工礦廢棄地復墾任務4792畝。預留可調劑的補充耕地指標20718畝。(二)確保項目的合法合規性,項目選址要符合林業規劃與土地整治規劃才能登記入庫。(三)要充分考慮新增耕地與生態環節保護的協調一致性。通過工程建設,對地塊
4、及周邊進行土地整治改善耕種條件,在不破壞生態環境的情況下達到增加耕地的目的。(四)要充分尊重群眾意見,使項目建設盡量滿足群眾需求。項目各項工程設計均應在充分征求村組及群眾的意見后,結合相關設計規程規范進行設計、確保群眾滿意。(五)要嚴格落實各項管理制度,打造優良工程。要通過高標準、嚴程序,真正使各項工程建設達到設計要求,做到整治一塊建成一塊,改善耕作條件,方便群眾生產生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四、項目建設和管理(一)實施模式。委托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作為項目的牽頭部門,與縣明中都生態環境建設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授權實施縣202*年“兩增一減”及工礦廢棄地復墾土地綜合治理建設項目。按照“誰投資、誰
5、受益”的合作開發模式實施項目,并簽訂項目協議,對項目實施區域、建設規模、投資金額、雙方權利義務、投資收益分配等進行明確約定。(二)實施估算。因項目涉及點多面廣、施工難度大、耗時長等實際情況,增減掛鉤部分按拆舊地塊面積中6.5萬元/畝包干使用,專項用于項目區安置補償、工程施工、苗木補償、水土保持、鄉村工作經費以及獎勵經費等支出;土地開發復墾整理工程按照新增耕地面積中水田2萬元/畝、旱地1.50萬元/畝包干使用,專項用于項目區安置補償、工程施工、苗木補償、水土保持、鄉村工作經費以及獎勵經費等支出;工礦廢棄地復墾工程按照新增耕地面積中水田2萬元/畝包干使用,專項用于項目區安置補償、工程施工、苗木補償
6、、水土保持、鄉村工作經費以及獎勵經費等支出。(三)指標的交易及收益分配。考慮到土地指標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應根據滁州市每年下發的補充耕地指標統籌任務對項目實施形成的補充耕地指標分批次驗收調劑。指標調劑收益,在扣除返還實施主體的建設成本和合理利潤后,全部用于鞏固全縣脫貧攻堅成果和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五、明確職責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作為項目牽頭部門,主要負責與縣政府授權的縣明中都生態環境建設有限公司簽訂項目協議書,并對項目建設進行監督和檢查,同時負責項目實施中的協調管理以及項目投資收益的分配管理。項目投資收益分配應結合縣明中都生態環境建設有限公司項目建設實際投入成本以及合理的利
7、潤回報確定,具體收益分配資金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根據指標調劑收益到賬情況,負責落實。縣明中都生態環境建設有限公司作為項目實施主體主要負責項目前期立項勘測、規劃設計、可研編制(如需)、項目實施、竣工測繪、在線備案、驗收資料收集整理編制以及項目建設資金的籌措、管理和使用。具體項目實施過程中縣明中都生態環境建設有限公司可結合實際,決定是否委托各鄉鎮和園區協助實施。項目所在地鄉鎮和園區負責開展前期調查摸底,協助項目實施主體項目實施和竣工自驗工作。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協助實施主體開展立項勘測、規劃設計及可研編制(如需)、在線備案、耕地質量等別評定、驗收資料收集整理編制等工作以及對驗收整治后的土地指標統
8、籌調劑。六、實施步驟(一)資源調查摸底階段。各鄉鎮和園區負責協助項目實施主體開展摸底調查,對照土地利用現狀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和土地整治規劃圖,對涉及的空心村以及全縣能夠復墾的四類地塊(國土圖上未利用地或林地、林業圖上非林地;國土圖上林地、林業圖上林地;國土圖上園地、林業圖上非林地;國土圖上園地、林業圖上林地)全面調查摸底,并根據難易程度確定項目實施計劃。同時,對轄區內農村建設用地全面調查摸底,確定拆舊地塊,做好拆遷戶的動員、房屋丈量等相關準備工作。(二)項目組織實施。補充耕地部分應對篩選出來的地塊,分類處理,根據每個地塊的圖別和地類分類型分步實施,并按照“能水則水、能旱則旱、以水優先”的原
9、則,根據不同地類實施時間安排和規劃設計方案分步實施。增減掛鉤項目,可根據難易程度分步實施。對于涉及安置補償的,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可采取貨幣化補償、自建或者統籌購置等安置方式,對部分拆舊區實施規劃尚未批復的,也可在落實建新指標的前提下采取先建后遷方式實施。(三)項目竣工驗收階段。各鄉鎮和園區負責協助實施主體對整理復墾開發的土地整治項目區開展自驗,自驗合格后項目實施主體分批次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進行初驗。對初驗合格的,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報上級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終驗。最終根據終驗核定結果,確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七、監督檢查(一)為加強項目的監督管理,確保各項工作規范有序,項目實施主體和施工單位要自覺接受縣自然資源和規劃、林業、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所需資料。(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對項目的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與管理等情況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凡發現復墾耕地數量和質量不符合規范要求的,年度土地變更調查、省市抽查、自然資源部核查等未通過的,應立即整改并停止撥付資金;對發現項目實施主體截留資金或造成項目資金損失等問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應立即終止項目合作,同時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