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吉縣梅溪鎮安置房工程BT投資初步方案一、 工程概況 項目選址:項目地塊位于安吉縣梅溪鎮。 工程規模:(1)梅溪鎮曉墅村石子澗安置區項目,商品房總建筑面積3.8萬平方米;(2)梅溪鎮梅溪村臨港安置房項目,商品房總建筑面積5.4萬平方米;(3)梅溪鎮石龍村安置房項目,商品房總建筑面積6.4萬平方米,建筑類型為多層。 工程內容:施工圖范圍內的土建、安裝、設備、室外、綠化等全部工程。 投資內容:工程費用、投資收益費、投資利息(建設期利息和回購期利息)。二、 BT投資初步方案3.1 投資及建設主體確認1、安吉縣梅溪鎮安置房項目選擇采用BT模式。梅溪鎮鎮政府作為招商人,梅溪鎮下屬全資子公司作為項目業主(
2、甲方),通過綜合考察、競爭性談判、費率報價等方式,重點對投資人投融資能力、項目管理經驗等進行考評,最終確定本項目的投資主體。2、投資人依法注冊組建項目公司(乙方),由項目公司(乙方)負責該項目的投融資和工程建設管理,并于該項目驗收合格后移交至項目業主(甲方)。3、BT項目工程投資由投資人以資本金和融資籌措。投資人將根據項目投資建設需要及時安排相關資金。4、投資人在當地注冊設立具體實施建設本工程的項目公司(乙方)。該項目公司(乙方)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且承擔相應的風險責任。5、項目公司(乙方)應設立專門帳戶,限用于本項目工程建設,不得移作他用,并接受招商人的監督,檢查。3.2 投融資及擔保1、項目建
3、設期內,根據工程建設進度及雙方約定的資金計劃,項目公司(乙方)及時到位工程建設資金。投資人將廣開融資渠道,利用投資人自有資金或其它合法融資渠道,籌集工程建設所需要的資金。2、招商人向投資人提供安吉縣財政局出具的關于項目所有價款的支付承諾函。招商人應當配合投資人提供與投資人債權等額的經營性資產或具備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經營性土地進行抵押或指定當地一家國資企業按本項目BT投資額的100%價值進行融資擔保。3、建設期利息:建設期利息利率暫按現行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三至五年期貸款基準利率增加相應固定投資收益率,固定投資收益率不以貸款基準利率變化而作調整。建設期利息按實際工期的一半計算。3.3 項目建設管理
4、1、項目公司(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度,根據項目業主(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項目公司(乙方)作為項目建設期業主,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標準、規范和合同的要求完成項目建設并移交。項目業主(甲方)應保證工程開工前期手續辦理到位,確保該項目符合開工條件。2、投資人負責本項目的建設管理工作,向項目業主(甲方)收取投資收益費。3、項目業主(甲方)選擇的工程勘測設計單位對勘測設計成果承擔全部責任。勘測設計單位須在工程施工及驗收階段為項目公司(乙方)提供相關服務。4、項目公司(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承包合同,由施工單位負責項目施工建設。5、投資人及項目業主(甲方)應共同委托第
5、三方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對本項目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6、項目業主(甲方)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委托監理單位對本項目進行現場監理,監理費用可納入回購款內。7、項目公司(乙方)按國家及浙江省有關規定,依法選擇本項目設備及材料供應等單位。項目公司(乙方)與材料供應商單位等簽訂與本項目有關的合同。項目業主(甲方)依法對整個過程實行監督和檢查。8、本工程項目所需用地(征地、借地),由招商人及項目業主(甲方)根據工程進度計劃向項目公司(乙方)及時交付使用,因未能按時交付影響工程施工的責任由招商人及項目業主(甲方)承擔。9、工程的延誤、放棄和順延,按照雙方約定執行。3.4 項目移交及回購1、項目公司(乙方)應
6、于該項目具備交工驗收條件時,向項目業主(甲方)提供書面驗收申請,項目業主(甲方)應在規定時間內組織驗收,驗收辦法按國家相關驗收規定執行。2、項目驗收合格后進入回購期,由招商人及項目業主(甲方)按約定向投資人及項目公司(乙方)支付工程投資及投資回報。投資回報按回購期內以招商人及項目業主(甲方)尚未償還投資人及項目公司(乙方)工程投資的余額為基數,按雙方約定的資金占用補貼率計算。3、回購期利息:暫按現行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三至五年期貸款基準利率增加固定投資收益率,固定投資收益率不以貸款基準利率變化而作調整。4、本項目采用“一次回購,分期支付”的方式。3.5 工程結算1、單個工程項目根據項目開工條件成
7、熟度不同進行實施,單獨進入回購期,獨立進行結算。2、BT投資范圍為施工圖范圍內的建筑安裝工程。本項目采用固定費率報價形式,則按約定預算口徑確定的總價約定的費率結算,最終以審計結算為準。3、工程量按實調整。材料價格調差按預算編制期采用的信息價與實際施工期前80的材料平均信息價差值按實進行調整,信息價采用按先后順序采用湖州市造價信息、浙江造價信息價格。 材料調差計稅金和規費。人工費按合同工期內平均信息價進行調整。3.6 各方其他權利義務1、招商人及項目業主(甲方)的權利和義務:(1)負責辦理項目立項批準、項目建設實施過程中的全部政府文件,包括建設用地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8、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所需的其它政府文件。(2)負責本項目的所有前期工作,使之完全達到開工條件,包括三通一平、征地(借地)、居民與單位的動遷及安置、補償、舊房拆除,以及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配套服務。(3)負責項目建設期間所發生的用地等糾紛、訴訟以及其他當地關系事務;負責處理排除任何企業和個人阻止與干擾工程施工的行為。2、投資人及項目公司(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負責工程建設的管理工作。(2)負責在工程中建立質量保障體系,嚴格質量監督,確保工程質量。(3)承擔本工程建設管理中所有相關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保證安全文明施工規范等責任。(4)負責本項目進度網絡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并嚴格按照確認的一級進度網絡計劃實施工程建設,確保建設資金按使用計劃及時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