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谑谐鞘幸巹澒芾砑夹g規定??谑谐鞘幸巹澒芾砑夹g規定 (試行稿) 第一章第一章 總則總則 第一條第一條 為實現把海口建成具有熱帶海島風光的生態花園城市、健康型宜居城市、濱海旅游 度假休閑勝地的目標,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提高城市規劃建設水平,實現城市 規劃編制和管理的標準化、規范化和法制化,根據海口市城市規劃條例及其它相關法律、法 規與規范要求,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第二條 在??谑幸巹潊^內從事城市規劃編制、實施城市規劃管理、進行城市建設,應按本 規定執行。??谑幸巹潊^內的臨時建設、村鎮建設按相關專業要求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第三條 海口市城市建設和規劃管理除執行本規定外,還應符合
2、國家、省和市現行的有關法 律、法規及其它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第二章第二章 建設用地的分類與適建范圍建設用地的分類與適建范圍 第四條第四條 城市建設用地按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0)進行分類, 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工業用地、倉儲用地、對外交通用地、道路廣場用地、市政公用 設施用地、綠化用地和特殊用地等九大類(詳見表 2.1),不包括水域和其他用地。 第五條第五條 在計算城市建設用地標準時,人口計算范圍必須與用地計算范圍相一致。 第六條第六條 各類建設用地的劃分,應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則。在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工程 應按經批準的詳細規劃執行;尚無經批準的詳細規劃的,應
3、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城市 設計或特定地區規劃)和各類建設用地適建范圍表(詳見表 2.2)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第七條 凡各類建設用地適建范圍表中未列入的建設項目,應由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 門根據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和基礎設施條件,具體核定適建范圍。 凡需改變規劃用地性質并超出各類建設用地適建范圍表規定的,應先提出調整申請,按 規定程序報批后執行。 表 2.1 城市用地分類和代號 類別代號 類 別 名 稱 范 圍 大類 中類 小類 R 居住用地 居住小區、居住街坊、居住組團和單位生活區等各種 類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R1 一類居住用地 市政公用設施齊全、布局完整、環境良好、以低層住 宅為主的用地 R1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R12 公共服務設施用地 居住小區及小區級以下的公共設施和服務設施用地,如 托兒所、幼兒園、小學、中學、糧店、菜店、副食店、 服務站、儲蓄所、郵政所、居委會、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