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嘉嘉 鴻鴻 時時 尚尚 廣廣 場場 經經 營營 管管 理理 手手 冊冊 經營管理經營管理 專業商品零售企業 商業管理品牌團隊 品牌管理創造品牌效益品牌管理創造品牌效益 品牌嘉鴻時尚之都 嘉 鴻 時 尚 廣 場 經 營 管 理 手 冊 第一章 聯營方式和政策 第一條 聯營條件 1、乙方遵守市場管理公約規定的各項內容; 2、乙方經營的品牌經過甲方審核,商品三證齊全,符合甲方市場定位; 第二條 聯營期限 1、聯營或租賃期限暫定壹年。 2、合同期滿,乙方如想續約,須于合同期滿日30天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 請,經甲方同意后,本合同自動延續壹年。 3、乙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終止合同,須于30天前向甲方提出書
2、面申請,經 甲方同意后方可終止。 第三條 聯營目標 為維護甲方商場之信譽和利益,乙方有義務按期完成一定的銷售額,并由 甲方按一定比例自乙方銷售額中提取聯營分成。 1、 甲方提成標準 乙方商品所銷售的貨品,由甲方統一收款,甲方按17+2%(廣告費)的提成比 列。 2、 任務指標 (1) 甲方給乙方下達的任務指標為(以下面積均為營業面積): 二層: 80平米以上為500元/平米/月; 5080平米為550元/平米/月; 50平米以下為600元/平米/月; 三層: 80平米以上為410元/平米/月; 5080平米為455元/平米/月; 50平米以下為500元/平米/月; 四層: 80平米以上為370
3、元/平米/月; 5080平米為430元/平米/月; 50平米以下為450元/平米/月; 以上任務指標是對全年任務的平均數,甲方將根據市場淡旺和促銷的具體 情況,分解以上下達的任務; 根據上述(1)條銷售任務,不論打折促銷或正常銷售,甲方至少應按最低 任務額的80%提成。 (2) 考核時間 甲方對乙方每月考核一次,不足一月的,按每月30天的標準,實際經營的 天數考核。 (3) 完成標準 乙方每月實際銷售額達到當月80%時,視為完成任務,甲方按實際銷售額提 成,不足80%時,按任務的80%提成。 (4) 獎勵標準 為更好地促進銷售,調動乙方銷售的積極性,甲方對乙方作出如下獎勵標 準: 若乙方每月完成甲方的任務指標后,在每月任務指標的基礎上,每超10%, 甲方提成降低1%(任務額和超額部分同等享受降低扣點的優惠政策),但 最低降至13%(不含2%的廣告費)。 (5)甲、乙雙方十五天結算一次銷售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