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題:房屋租賃合同的若干法律問題主題:房屋租賃合同的若干法律問題 前前 言言 在我國房地產業高速發展和住房制度改革日益深化的推動下, 房屋租賃經營方式日益普遍,房屋租賃業迅猛發展,涌現出許 多新情況、新問題,并形成訴訟進入司法領域。近年來,人民 法院受理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日益增多。由于合同法等相 關法律規范比較原則,人民法院在審理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 中面臨很多具體適用法律的難點問題。 為統一法律適用,指導各級人民法院及時公正審理房屋租 賃合同糾紛案件,促進房屋租賃市場的健康發展,最高人民法 院2009年6月22日通過了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 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
2、解釋),并于2009年9 月1日正式施行。 房屋租賃合同概念、內容、形式房屋租賃合同概念、內容、形式 一、概念: 出租人將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主要內容: 標的物、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用途、租賃期限、租金、租賃物維修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標的物:現狀、組成部分(家電家私),可列附件。 三、合同形式: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 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 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一、一、解釋解釋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適用范圍:城鎮房屋的租賃合同糾紛案件 1.
3、鄉、村莊規劃區鄉、村莊規劃區內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可可 以參照以參照本解釋處理。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 規定。 2.當事人依照國家福利政策租賃:公有住房、廉租 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產生的糾紛案件,不適用本 解釋。(此類房具有社會福利性和保障性社會福利性和保障性,其租賃關系不屬于完全 的民事法律行為 。) 二、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情形 六種無效情形六種無效情形: (一)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 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比如擅自變更規劃樓房層數) 補救措施: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補救措施: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 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管部門批準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仲裁機構亦可)(仲裁機構亦可) (二)未經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臨時建筑; 補救措施: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