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酒店檔案管理規定酒店檔案管理規定 1、行政辦主管酒店檔案工作,對酒店檔案實行統一管理,監督指導,并對 檔案工作人員進行培訓。行政辦設立兼職檔案管理員 1 名,各部設兼職檔案管 理員 1 名。 2、酒店檔案指酒店在經營及公務活動中形成的對酒店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 字、圖片、音像等資料。 3、酒店各部門和全體員工均有保存檔案的義務。各部門須指定人員保管本 部室的檔案,檔案工作人員應當忠于職守,遵守紀律,熟悉檔案管理知識。 4、各部門應按照酒店檔案管轄和保管期限表中的有關規定,收集、整理、 保管歸屬本部門管理的檔案,并向行政辦轉交有關資料(見附錄一、二、三) 。 各部門有關組織和個人因工作需要須查閱
2、各類檔案時,行政辦應提供方便并按 規定辦理借用查閱手續。 5、任何個人都不得將屬于酒店所有的檔案據為己有或者拒絕歸檔,管理人 員應按規定保管檔案。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將給予必要的處 罰、處分,情節嚴重的將予以開除。 (1)損毀、丟失或者擅自銷毀部門應保存的檔案; (2)將公務活動中形成的應當歸檔的文件、資料據為己有,拒絕向組織和 檔案工作人員轉交; (3)擅自提供、抄錄、公布屬于酒店檔案以及應當保密的檔案; (4)涂改,偽造檔案; (5)玩忽職守,造成檔案損失。 6、部門管理檔案,無特殊情況,必須在一年后統一上交行政辦歸檔。 7、在檔案的收集、 整理、保護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績顯著
3、的單位或者個人, 將由總經理給予獎勵。 附錄一、酒店文書立卷歸檔附錄一、酒店文書立卷歸檔 1、收發文。酒店收發文由酒店歸檔,部門收發由部門歸檔。 2、會議資料。酒店及各部門召開的專業會、研討會單獨由行政辦立卷歸檔, 內容包括會議籌備、時間、地點、會議文件資料、參加人員、領導人講話、簡 報、總結等。 3、各部門的專題報告、集體和個人的調研資料亦由行政辦歸檔。 4、各種基建施工圖紙在工程結束后應專門立卷歸檔至人事部。 5、上級單位發給酒店的文件由人事部歸檔。 6、關于原稿,如有幾個修改稿,以領導最后審批簽字稿歸檔。 7、重要的照片和底版、錄音帶、題字、題詞等,亦應立卷歸檔至人事部。 9、立卷歸檔的資料每卷不超過 150 頁,超過者可立分券。 附錄二、酒店各部門歸檔材料一覽表附錄二、酒店各部門歸檔材料一覽表 部門 資 料 名 稱 保管時限 備注 客 務 部 散客開房通知單 3 年 團隊會議開房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