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分店競爭市調程序分店競爭市調程序 新商品 市調準備:確定競爭對手;確定市調品項; 參照因素: A、 部門銷售前 20 名的商品 B、 季節性商品 C、 雙方海報商品 D、 競爭對手的主通道、堆頭、端架的主力商品 E、 新商品 安排市調 市調頻率:鮮食每日一次或不定期;02、03 處每周不低于 2 次;競爭激 烈地區的分店或競爭對手開業應不定期進行。 人員安排:以部門為單位安排市調員,填寫員工外出單 (附件外出 申請單.doc) ,并在部門指定時間內返回。 員工市調,關注價格、陳列方式、促銷活動、新商品、服務、停車位、客流等 市調返回當日整理競爭市場調查表 (附 件競爭市場調查表.xls)
2、及市調競爭匯 總表 (附件市調競爭匯總表.xls)后簽字 確認,交部門主管審批 市調人員填制 新商品建議表 (附件新商品建 議表.xls) 確認需競爭變價品項、主管擬定, 建價變價價格報處長審批, 若負毛 利報店長審批 在購買的新商品上注明競爭對手店名、售價、將商品上交店長 每周店長商品會交至采購(每店每周開發 5 個新品) 敏感類商品分店可 作變價的由部門主 管、處長審核交電 腦部作變價處理 分店不可變價商品將競 爭市場調查表 (附件競 爭市場調查表.xls) 發至采 購,采購需在 24 小時內回 復 負毛利商品填制負毛利反饋表 (附件負毛 利反饋表.xls)在當日發至采購,采購 24 小時 內回復競爭策略及擬定競爭價后,分店持反饋 單至電腦部作價格調整,單據財務存檔 2 備注:備注: 競爭價調整補充細則: 有毛利的商品競爭價比對手低 5%; 不足 5%毛利的商品可低降至比競爭對手低 0.10 元或零成本; 負毛利上報采購 24 小時批復后,按采購回復的建議變價執行;采購在 24 小時不回復, 營運自行做競爭變價. 下述類別商品在與競爭對手競爭時, 僅比對手便宜人民幣 10 元: 電視機、 背投、 DVD、 VCD、迷你音響設備、音響設備、傳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