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于關于業主代表業主代表離任交接離任交接事項事項的規定的規定 為保證寶龍全權委托之酒店正常運行,規范業主代表離任交接,及時有效的 處理相關事宜?,F對“業主代表離任交接事項”進行規定。 交接內容: 1、 政府職能部門相關負責人聯系方式、酒店重要商務公司及重要賓客 聯系方式、項目地產公司負責人聯系方式移交 (名片或書面信息資料) 2、 酒店經業主方審批文件資料移交: A、酒店人事組織結構、人員編制及薪資福利審批文件 B、HOE 預算及 POB 預算審批 C、酒店經營預算外采購審批 D、日常酒店事務審批文件 E、近三個月與業主公司來往工作請示、回復所有郵件 F、近三個月與管理公司來往工作郵件 3、
2、酒店日常重要報表移交 A、 酒店經營預算表 B、 酒店日常資產盤點表及報損報表 C、 業主代表經營周報及經營月報 D、 月度經營損益分析報表及會議紀要 E、 酒店考核獎勵方案移交 F、 重要事故報告 4、 酒店簽約所有合同檔案移交 A、 酒店總經理雇傭合同 B、 酒店采購合同 C、 酒店工程設備維護保養合同 D、 酒店保險合同 E、 業主代表租賃房的合同及后續事宜 5、 酒店法人印章或其它相關印章移交 6、 酒店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移交 7、 業主代表備用金移交 8、 業主代表責任狀或經營考核預算移交 9、 酒店營銷計劃、品牌推廣計劃移交 10、 酒店鑰匙移交 A、 機械鑰匙 B、 電子磁卡 C、 酒店門鎖相關密碼 11、 酒店或業主為業主代表購買的私人用品移交 A、 電腦及辦公用品移交 B、 移動硬盤或其它通訊設備移交 C、 其它酒店借用物品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