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業主業主財務財務代表代表交接管理辦法交接管理辦法 一、一、 業主財務代表業主財務代表交接內容交接內容 輪崗或離職時需要移交的資料:財務印鑒章、各項制度、文件、崗位設置、 崗位說明書、工作計劃、財務預算、財務賬簿和檔案(包括電子文檔)、 未了事項說明、重大事項說明、財務工作流程等。 二、二、 移交工作程序移交工作程序 1、 移交人按本辦法及工作移交目錄對財務相關資料進行清理,并填寫業主 財務代表工作移交目錄。 2、 組織賬務登記、盤點貨幣資金及有價證券、核對銀行存款。 3、 積極處理未了事項,如在交接期內確實無法完成的,應書面說明該事項進 展情況及需協調、關注的事項。 4、 書面說明與銀行、稅務
2、、財政、外管等相關職能部門的聯系渠道。 5、 向交接人介紹行業特點、年度財務工作計劃,本單位在財務管理中需重點 關注的環節和事項。 6、 辦理印鑒及其他各項資料的移交,涉及銀行預留印鑒變更的需協助辦理。 7、 辦理電子檔案移交及電子密碼變更。 8、 辦理部門其他需移交的事項。 9、 交接過程中,業主代表為監交人。 10、 交接完成后,在業主財務代表工作移交目錄上簽字,交接雙方各存一 份、酒店開發中心營運部留存一份。 三、三、 交接交接工作注意事項工作注意事項 1、 接辦的業主財務代表應繼續使用移交的賬簿(含臺賬),不得自行另立新 賬。 2、 現金、 有價證券要根據日記賬或其他備查賬余額進行點收
3、, 發現不一致時, 移交人要負責查清。 3、 日記賬和其它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由移交人查 明原因,在移交目錄中注明,由移交人負責。 4、 交接人應核對日記賬與總賬、日記賬與庫存現金和銀行對賬單的余額是否 相符。 業主財務代表業主財務代表工作移交目錄工作移交目錄 XX 酒店 項目 有/無 經辦人/聯系人 備注 一、一、財務財務制度制度 1、財務管理制度 2、會計核算制度 3、業務審批流程 4、經營考核管理辦法 5、本年度財務預算及其底稿 6、其他制度 A、 B、 二、二、崗位設置及工作計劃崗位設置及工作計劃 1、崗位設置(書面) 2、崗位說明書 3、本年度財務工作計劃 三、財務三、財務資料資料 1、 會計檔案 (會計憑證、 賬簿、 會計報表等) A、 B、 C、 D、 2、現金類(現金金額、有價證 券種類及金額、支票等) A、 B、 C、 D、 2、印鑒: A、財務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