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業】商鋪設計規范【商業】商鋪設計規范(最新發布最新發布) 獨立和底層商鋪設計指引獨立和底層商鋪設計指引 1、目的、目的1)統一商鋪設計語言 2)推進商鋪設計標準化 3)減少商鋪設計失誤 4)為商鋪設計評審提供依據 2、適用范圍、適用范圍適用于北京區域 G、C、T 品類住區獨立和底層商鋪設計,不 包括單套產權面積 500 m2以上超市、餐飲(大型商鋪必須先招商再設計,以招商定設計)。 3、術語解釋、術語解釋 1)社區商業:為在附近工作或居住的居民提供便利性購買及服務的商業物業, 經營規 模一般為0.3萬1.5萬平方米。一般以超市作為主力店,匯集若干零售 店及服務類專 業店。商圈范圍一般在5
2、分鐘車程或15分鐘步行范圍內,服務人 口35萬人。 2)獨立商鋪:指非直接落在住宅下部的商鋪。分兩種情況,一種商鋪與住宅相 連,一種商鋪與住宅不連接,是獨立建筑。 3)底層商鋪:簡稱“底商”,指直接落在住宅下部的商鋪,包括商鋪的一部分 落在住宅 下部。 4)商業內街:指小區紅線內非直接面向市政道路的獨立和底層商鋪。 5)主力店:本“設計指引”所稱主力店僅針對獨立和底層商鋪而言,指能夠提 升小區整 體商業形象,吸引人流,提高整體商業價值的品牌店鋪。通常為引入 主力店,其銷售 價格或租金均較低。 6)商鋪經營價值:指針對商家而言,某個鋪位的贏利能力高低。經營價值高的 商鋪通常位于小區入口、街道轉角
3、等人流匯聚的地方。 7)商鋪銷售價值:指針對開發商而言,某個鋪位的銷售價格高低,銷售速度快 慢。 8)商業住宅價格比:指同期商業銷售均價與住宅(指多層、小高、高層,不含 TH、情花)銷售均價(毛坯)的比值。 4、執行標準、執行標準 1)“必須”、“禁止”:表示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 2)“應”、“不應”、“不得”: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 3)“宜”、“不宜”、“可”: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 樣做。 第一部分 業態需求及產品清單 1業態需求 社區商業業態分為以下四大類: 2產品清單 1、根據業態及面積需求不同,商鋪戶型分為 R1R3、S1S3六種。 注:1、以上為基本戶型種類,不包括客戶購買兩個或多個商鋪打通的情況。 2、單套產權面積超過500平米的商鋪必須先招商后設計,以招商定設計。 3產品配比 1、在項目定位階段,營銷部負責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