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產租賃意向書房地產租賃意向書 甲方(出租方) : 乙方(承租方) : 居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方在居間方主持協調的情況下,雙方 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租賃甲方合法擁有的房屋事宜, 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第一條:乙方_愿意委托 (居間方)以 下列條件承租座落于_市_區_路_弄_號_室 的房屋,并對該物業情況作了充分的了解。 第二條:第二條:承租方愿意以下列條件承租以上物業: 租金 每月(年)人民幣/美金 元整(金額大寫: ) 租金給付方式 每 月(年)支付一次 保證金 人民幣/美金 元整(金額大寫: )
2、起租日 年 月 日 租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其他約定事項 第三條:第三條:承租方為表示承租出租方所擁有物業的誠意,同意于簽訂租賃意向書同時,支付意向金(意向金 金額為上表中所列一個月租金) 。此意向金是承租方委托居間方與出租方洽談房屋租賃合同價款及其它條 件確認的憑證。 第四條:第四條:承租方支付意向金金額如下: 實際 繳款 金額 現金 人民幣/美金 元整 票 據 種類: 到期日期 年 月 日 帳號: 元整 票號: 元整 面值: 合計 人民幣/美金: 元整 承租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備注 第五條:第五條:本意向書自簽訂后 48 小時內為有效期,在有效期內承租方不得隨意取消委托。
3、但如所列條件不 為出租方所承諾接受,則本意向書自始無效,承租方所支付意向金立即由居間方無息返還承租方。 第六條:第六條:在意向書有效期內,出租方同意依承租方欲租價格與付款方式等租賃條件出租,租賃雙方即應于 出租方同意之日起 天內依居間方的安排,簽訂房地產租賃合同。該意向金即轉為定金或租金的一部分, 如承租方于出租方同意出租后有反悔不租或不按約定前來簽訂房地產租賃合同等其它行為,致無法完成簽 訂租賃合同的情形,則承租方同意支付意向金的 35%作為居間方的服務報酬,另外 65%由居間方轉交出租 編號: 方而絕無異議。意向金不足一個月租金的部分,承租方亦應向居間方補足。 第七條:第七條:若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欲租之價格及付款方式出租后,有反悔不出租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