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購 買買 意意 向向 書書 第一條:第一條:物業位置及購買條件 (一) 委托方_(或簡稱買方)愿意委托 (以下簡 稱受托方)依下列條件購買座落于_市_區_路_弄 _號_室房屋。 (二) 買方愿意依下列條件購買以上物業: 購買總價款:人民幣/美元 元。金額大寫:_。 第一次 簽訂買賣合同時, 支付總房款的 % (含定金 元整) 。 第二次 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收受過戶資料之日起 天內,支付總房款 %。 第三次 交付房屋,買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時,支付總房款 %(屆時定金轉為 房款一部分) 。 第四次 若有貸款由銀行指定的時間為準。 第二條:第二條:意向支付 (一) 買方為表示購買誠意,同意簽訂購買
2、意向書同時,支付購買總價的 1%作為意向金。但意向金 并非定金性質,僅系受托方受買方之托,前往賣方處洽談價格及條件確認之憑據。 (二)買方支付意向金金額如下: 實際 繳款 金額 現金 人民幣/美金 元整 票 據 種類: 到期日期 年 月 日 帳號: 票號: 面值: 合計 人民幣/美金: 元整 買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備注 (三) 其它特殊要求: (四) 本意向書自簽署后 48 小時為約定的有效期間(至_月_日_午_時止) ,在有效 期內買方不得隨意取消委托。 (五) 本意向書所列條件如不為賣方所接受,則本意向書自始無效,買方所支付之意向金立即無息 返還。 第三條:第三條:買賣合同簽訂 在意
3、向書之有效期內,賣方同意依買方總價出售或買方購買總價已達委托價且付款方式符合賣方條件 時,買賣雙方即應于達成一致意向之日起 日內,依受托方安排,至受托方處,由受托方協助簽訂房屋 買賣合同,同時協助買賣雙方辦理產權轉移、交屋等相關手續。 第四條:第四條:買方義務 (一)服務報酬支付: 買方于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等轉讓合同時,應支付購買總價的 1%作為受托人的服務報酬,原出價 保證金(意向金)則抵作定金或房款的一部分。 (二) 違約處理 買方于賣方同意出售后,有返悔不買或不按約定前來簽訂合同等其他行為,致使無法完成簽訂合 同,則買方同意將實際意向金的 1/2 支付予受托人作為服務報酬,并同意將另 1/2 部分由受托人 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