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修訂人:臘軍鋒 簽發人:胡潔芳 第 1 頁 共 3 頁 執行時間:2012 年 12 月 7 日 版次:1.0 招聘與錄用管理辦法招聘與錄用管理辦法 1.1. 說明說明 1.1 為滿足事業部持續、穩定、快速發展過程中對人才的需求,規范員工招聘流程, 健全人才選用機制,特制定本辦法。 2.2.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2.1 本辦法適用于事業部經理級及以下人員招聘管理。 3.3. 術語及注釋術語及注釋 3.1 無 4.4. 招聘原則招聘原則 4.1 依崗位適合度標準考核,平等競爭、擇優錄用、鼓勵推薦。 4.2 親屬回避原則,即不得招聘錄用事業部內部員工的直系親屬,如父母、配偶、 子女,及關系緊密的旁
2、系親屬,如兄弟、兄妹、姐弟、姐妹等。 4.3 勞資關系明晰原則,即應聘人員必須已經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勞動 關系,且不對其他用人單位負有任何形式的保密及競業限制合約義務,不存在 任何可能損害公司及事業部利益的勞動爭議。 4.4 材料真實有效原則,即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員工入職申請表,提供真實、有效 的身份證、畢業證、資歷資格證件等資料。 5.5. 人員招聘及審批程序人員招聘及審批程序 5.1 甄選人員:用人部門及時將崗位需求信息提供給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 事業部人員編制核實需求有效性,報事業部總經理和物業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審 批后,根據崗位說明書發布招聘信息并收集應聘資料,甄選各類招
3、聘人員。 5.2 面試與測試:應聘人員應填寫職位申請表 ,接受用人部門及人力資源部門面 試、測試、甄選。 5.3 門崗、大堂管家、車庫管理員、監控、維修工、Call center、前臺、網球場服 務助理、救生員、泳池服務助理、家政服務助理、園林管理員,由相關部門主 管、經理面試,人力資源部復試,雙方共同確定。 修訂人:臘軍鋒 簽發人:胡潔芳 第 2 頁 共 3 頁 執行時間:2012 年 12 月 7 日 版次:1.0 5.4 管家領班、副領班、維修領班、入戶維修領班、家政服務領班、綠化領班,招 聘由內部推薦、外部招聘相結合。相關部門負責人初試,人力資源部復試,和 物業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確定。 5.5 收款員、出納、會計助理,由事業部財務負責人初試,人力資源部復試,物業 公司財務部和行政人事部復核資格,事業部總經理和物業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批 準。 5.6 人事助理、行政助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