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1-17 資源包數量:65份
辦公用車及車輛補貼費暫行管理辦法 為規范各公司辦公用車管理,鼓勵中層以上管理人員購車,以滿足辦公需要,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本辦法僅適用于億達投資公司及所屬房地產公司。 二、辦公用車規定: 1、投資公司總裁及所屬房地產公司總經理配車、配司機,車輛及相關費用實報實銷,其他人員一律實行個人購車,實行車輛補貼。 2、各公司原則只配備一臺辦公用車,其它經營用車,未經批準,一律取消并處理,特殊用車報投資公司審批。 3、各公司新購車輛須報投資公司統一審批后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