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簡介:
恒大地產集團招投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制度適用于地產項目工程類的招標工作,其他類項目的招標可參考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 招標權限(主要指范圍種類或金額)
下述范圍內的工程由各地區公司自行招標:
1、設計、勘察、檢測、監理、外水、外電、燃氣、供暖、消防、電話、網絡通信、有線電視、人防、防火門、基坑支護及降水等項目。
2、金額在300萬元以下(含300萬元)的樣板房、售樓部裝修工程(新項目第一次開盤及新增裝修標準除外)由地區公司直接與該區域的集團戰略施工單位議標;所有普通裝修的學校、幼兒園及其他
恒大地產集團設計管理制度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1
第二章 設計方案審批權限劃分 1
第三章 方案設計管理 2
第四章 擴初設計管理 4
第五章 方案調整申報審批 5
第六章 施工圖設計管理 6
第七章 設計變更管理 8
第八章 設計報建管理及設計服務 10
第九章 其 它 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設計院及地區公司的設計管理工作。
第二條 集團設計院負責集團地產項目的規劃和單體設計及審核,制定各項設計標準,并對地區公司總工室進行管理、指導、監督、檢查、考核。
第三條 地區公司總工室負責地區項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