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簡介:
挖土工程
1.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2.挖土中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3.挖土時要注意土壁的穩定性,發現有裂縫及傾坍可能時,人員要立即離開并及時處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員間距離不應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過1.5m。
5.每日或雨后必須檢查土壁及支撐穩定情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繼續工作,并且不得將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撐上,不得在支撐下行走或站立。混凝土支撐梁底板上沾粘物必須及時清除。
6.機械挖土,啟動前應檢查離合器、鋼絲繩等,經空電動鑿巖機安全操作規程技術交底
1、啟動前,應檢查全部機構及電氣部分,并應重點檢查漏電保護器,各控制器應處于零位;各部連接螺栓應緊固;各傳動機構的磨擦面應潤滑良好。確認正常后,方可通電。
2、通電后,釬頭應順時針方向旋轉;轉向不對時,應倒相更正。
3、電纜線不得敷設在水中或在金屬管道上通過。施工現場應設標志,嚴禁機械車輛等在電纜上通過。
4、空載運轉正常后,應按規定程序裝上釬桿、釬頭、接通水管,方可開眼鉆孔。
5、鉆機正轉與反轉、前進與后退,都應待主傳動電動機或回轉電動機完全停止后,方可換向。 土石方機械安全操作一般規定技術交底
1、土石方機械的內燃機、電動機和液壓裝置的使用,應符合JGJ33-2001第3.2節、第3.4節和附錄C的規定。
2、機械進入現場前,應查明行駛路線上的橋梁、涵洞的上部凈空和下部承載能力,保證機械安全通過。
3、作業前,應查明施工場地明、暗設置物(電線、地下電纜、管道、坑道等)的地點及走向,并采用明顯記號表示。嚴禁在離電纜1m距離以內作業。
4、作業中,應隨時監視機械各部位的運轉及儀表指示值,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機檢修。
5、機械運行中,嚴禁接觸轉動部位和進行檢修振動沖擊夯安全操作規程技術交底
1、 振動沖擊夯應適用于黏性土、砂及礫石等散狀物料的壓實,不得在水泥路面和其他堅硬地面作業。
2、作業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各部件連接良好,無松動;
⑵內燃沖擊夯有足夠的潤滑油,油門控制器轉動靈活;
⑶電動沖擊夯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電纜線表面絕緣完好。
3、內燃沖擊夯起動后,內燃機應怠速運轉3~5min,然后逐漸加大油門,待夯機跳動穩定后,方可作業。
4、電動沖擊夯在接通電源啟動后,應檢查電動機放置方向,有錯誤時應倒換相線。
5、作業時,蛙式夯實機安全操作規程技術交底
1、蛙式夯實機應適用于夯實灰土和素土的地基、地坪及場地平整,不得夯實堅硬或軟硬不一的地面、凍土及混有磚石碎塊的雜土。
2、作業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除接零或接地外,應設置漏電保護器,電纜線接頭絕緣良好;
⑵傳動皮帶松緊度合適,皮帶輪與偏心塊安裝牢固;
⑶轉動部分有防護裝置,并進行試運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
3、作業時夯實機扶手上的按鈕開關和電動機的接線均應絕緣良好。當發現有漏電現象時,應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檢修。
4、夯實機鍛釬機安全操作規程技術交底
1、鍛釬機的地基應牢固,周圍的地面應平整、清潔,在作業范圍內不得放置與作業無關的物件。
2、在連接輸氣管前,應先將管內積水、污渣吹凈,輸氣管應放在適當位置,供氣壓力應符合要求。
3、作業前,應檢查受振部分無松動,釬模及工具無破裂,潤滑油面符合規定。
4、安裝模具時,應調整好錘頭行程。裝換零件、模具或工具時,應先將壓縮空氣關閉,塞好安全塞鐵。在未塞好塞鐵前,嚴禁將手伸入。
5、操作時,應輕推手閥,不得使錘頭空擊或擊打空模。
6、鍛壓或割長釬時,不得碰傷配合人員。吹孔時鑿巖臺車安全操作規程技術交底
1、作業前,應檢查各管路的連接,各緊固部位螺母螺釘應擰緊,操縱桿、控制裝置及儀表等均應正常。
2、行走前,應查看場地周圍,確認無人及障礙物后,方可按照引導人員指示信號作業。
3、行走和上、下坡時,應保持操作平穩,不得使機體前后端產生極度擺動。
4、液壓油油溫應保持在30~70℃范圍內,超過70℃時,應停止行走。
5、鑿巖和升降平臺上作業時,應張開支腿,不得移動機體。
6、移動鉆臂時,應先退回導桿,使頂點離開工作面。鉆臂下不得有人。
7、作業后,應將臺車停放在堅實的安全地單斗挖掘機安全操作規程技術交底
1、單斗挖掘機的作業和行走場地應平整堅實,對松軟地面應墊以枕木或墊板,沼澤地區應先作路基處理,或更換濕地專用履帶板。
2、輪胎式挖掘機使用前應支好支腿并保持水平位置,支腿應置于作業面的方向,轉向驅動橋應置于作業面的后方。采用液壓懸掛裝置的挖掘機,應鎖住兩個懸掛液壓缸。履帶式挖掘機的驅動輪應置于作業面的后方。
3、平整作業場地時,不得用鏟斗進行橫掃或用鏟斗對地面進行夯實。
4、挖掘巖石時,應先進行爆破。挖掘凍土時,應采用破冰錘或爆破法使凍土層破碎。
平地機安全操作規程技術交底
1、作業前,應查明施工場地明、暗設置物(電線、地下電纜、管道、坑道等)的地點及走向,并采用明顯記號表示。嚴禁在離電纜1m距離以內作業。
2、在平整不平度較大的地面時,應先用推土機推平,再用平地機平整。
3、平地機作業區應無樹根、石塊等障礙物。對土質堅實的地面,應先用齒耙翻松。
4、作業區的水準點及導線控制樁的位置、數據應清楚,放線、驗線工作應提前完成。
5、作業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照明、音響裝置齊全有效;
⑵燃油、潤滑油、液壓油等拖式鏟運機安全操作規程技術交底
1、作業前,應查明施工場地明、暗設置物(電線、地下電纜、管道、坑道等)的地點及走向,并采用明顯記號表示。嚴禁在離電纜1m距離以內作業。
2、拖式鏟運機牽引用拖拉機的使用應符合JGJ33-2001第5.4節推土機的有關規定。
3、鏟運機在符合JGJ33-2001附錄D的四類土壤作業時,應先采用松土器翻松。鏟運機作業區內應無樹根、樹樁、大的石塊和過多的雜草等。
4、鏟運機行駛道路應平整結實,路面比機身應寬出2m。
5、作業前,應檢查鋼絲繩、輪胎氣壓、鏟土斗及卸土板回縮彈簧、拖把萬挖掘裝載機安全操作規程技術交底
1、挖掘裝載機的挖掘及裝載作業應符合單斗挖掘機安全操作規程和輪胎式裝載機安全操作規程。
2、不宜挖掘應按JGJ33-2001附錄D指明的三類及以上土壤規定執行。
3、作業前,應查明施工場地明、暗設置物(電線、地下電纜、管道、坑道等)的地點及走向,并采用明顯記號表示。嚴禁在離電纜1m距離以內作業。
4、挖掘作業前應先將裝載斗翻轉,使斗口朝地,并使用輪稍離開地面,踏下并鎖住制動踏板,然后伸出支腿,使后輪離地并保持水平位置。
5、作業時,操縱手柄應平穩,不得急劇移動;振動壓路機安全操作規程技術交底
1、作業時,壓路機應先起步后才能起振,內燃機應先置于中速,然后再調至高速。
2、變速與換向時應先停機,變速時應降低內燃機轉速。
3、嚴禁壓路機在堅實的地面上進行振動。
4、碾壓松軟路基時,應先在不振動情況下碾壓1~2遍,然后再振動輾壓。
5、碾壓時,振動頻率應保持一致。對可調振頻的振動壓路機,應先調好振動頻率后再作業,不得在 沒有起振情況下調整振動頻率。
6、換向離合器、起振離合器和制動器的調整,應在主離合器脫開后進行。
7、上、下坡時,不得使用快速擋。在急轉彎推土機安全操作規程技術交底
1、作業前,應查明施工場地明、暗設置物(電線、地下電纜、管道、坑道等)的地點及走向,并采用明顯記號表示。嚴禁在離電纜1m距離以內作業。
2、推土機在堅硬土壤或多石土壤地帶作業時,應先進行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在沼澤地帶作業時,應更換濕地專用履帶板。
3、推土機行駛通過或在其上作業的橋、涵、堤、壩等,應具備相應的承載能力。
4、不得用推土機推石灰、煙灰等粉塵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塊的作業。
5、牽引其他機械設備時,應有專人負責指揮。鋼絲繩的連接應牢固可靠。在坡道或潛孔鉆機安全操作規程技術交底
1、使用前,應檢查風動馬達轉動的靈活性,清除鉆機作業范圍內及行走路面上的障礙物,并應檢查路面的通過能力。
2、作業前,應檢查鉆具、推進機構、電氣系統、壓氣系統、風管及防塵裝置等,確認完好,方可使用。
3、作業時,應先開動吸塵機,隨時觀察沖擊器的聲響及機械運轉情況,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并排除故障。
4、開鉆時,應給充足的水量,減少粉塵飛揚。作業中,應隨時觀察排粉情況,尤其是鉆向下孔時,應加強吹洗,必要時應提鉆強吹。
5、鉆進中,不得反轉電動機或回碎石機作業安全技術交底
1、固定式碎石機底座和混凝土基座間應墊以硬木。移動式碎石機的機座,必須用支腿頂好、用方木墊實,保持機身平穩。
2、作業前,檢查飛輪轉動方向必須與箭頭指示方向一致,顎板無石塊卡住,防護罩應齊全牢固,接地(接零)保護良好,方可啟動。
3、作業中,不得送入大于規定的石料,注意勿使石塊嵌入碎石機的張力彈簧中。
4、作業中,送料必須均勻,自由落入,不是用手、腳或撬棍等強行推入,嚴禁將手伸進軋石斗內。如發現送入的石料不能軋碎時,應立即停機取出。
5、作業中,如發現送料不正常或軸承溫磨釬機安全操作規程技術交底
1、磨釬機的地基應牢固,砂輪的規格性能應符合要求,并應安裝防護罩。
2、安裝砂輪時不得用錘敲打,孔與軸配合應符合規定,軸端緊固螺帽應牢固。
3、砂輪失圓、過薄或因磨損,離夾板邊緣小于30mm時,不得使用。
4、釬頭托架應安裝牢固,托架面應平整。托架與砂輪端面的距離不得大于3mm。
5、啟動前,應檢查并確認螺栓與砂輪夾板無松動、砂輪無裂紋、防護裝置牢固及電氣裝置無漏電后,方可啟動。啟動后,待砂輪運轉正常,方可磨釬。
6、運轉中,發現聲音異常應立即停機檢修。電動機溫升應在規定范自行式鏟運機安全操作規程技術交底
1、作業前,應查明施工場地明、暗設置物(電線、地下電纜、管道、坑道等)的地點及走向,并采用明顯記號表示。嚴禁在離電纜1m距離以內作業。
2、自行式鏟運機的行駛道路應平整堅實,單行道寬度不應小于5.5m。
3、多臺鏟運機聯合作業時,前后距離不得小于20m(鏟土時不得小于10m),左右距離不得小于2m。
4、作業前,應檢查鏟運機的轉向和制動系統,并確認靈敏可靠。
5、鏟土時,或在利用推土機助鏟時,應隨時微調轉向盤,鏟運機應始終保持直線前進。不得在轉彎情況下鏟土。
6、下坡時,不裝巖機安全操作規程技術交底
1、裝巖機的作業面應通風良好,支撐牢固,周圍無危石。操作人員所在操作的一側,由裝巖機至坑道壁或與支撐、風管等設備的距離,均應大于400mm。
2、裝巖機運行的軌道應平直,無沉陷,道釘應固定牢固。
3、作業前,應檢查風管、電纜的連接,確認無漏氣、漏電現象。機械應運轉正常,制動有效。
4、作業中,應經常清掃軌道附近的巖石。移動時,應拉好風管和電纜,防止壓壞。
5、作業時,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裝巖機的動作范圍。卸載時,任何人不得靠近待裝的礦車。
6、裝巖時,鏟斗應先落下后再插通風機安全操作規程技術交底
1、通風機和管道的安裝,應保持在高速運轉情況下穩定牢固。
2、風管接頭應嚴密,口徑不同的風管不得混合連接,風管轉角處應做成大圓角。風管出風口距工作面宜為6~10m。風管安裝不應妨礙人員行走及車輛通行;若架空安裝,支點及吊掛應牢固可靠。隧道工作面附近的管道應采取保護措施,防止放炮砸壞。
3、通風機及通風管應裝有風壓水柱表,并應隨時檢查通風情況。
4、啟動前應檢查并確認主機和管件的連接符合要求,風扇轉動平穩、電器部分包括電流過載繼電保護裝置均齊全后,方可啟動。
5、運行中,靜作用壓路機安全操作規程技術交底
1、壓路機碾壓的工作面,應經過適當平整,對新填的松軟路基,應先用羊足碾或打夯機逐層碾壓或夯實后,方可用壓路機碾壓。
2、當土的含水量超過30%時不得碾壓,含水量小于5%時,宜適當灑水。
3、工作地段的縱坡不應超過壓路機最大爬坡能力,橫坡不應大于20°。
4、應根據碾壓要求選擇機重。當光輪壓路機需要增加機重時,可在滾輪內加砂或水。當氣溫降至0℃時,不得用水增重。
5、輪胎壓路機不宜在大塊石基礎層上作業。
6、作業前,各系統管路及接頭部分應無裂紋、風動鑿巖機安全操作規程技術交底
1、風動鑿巖使用條件:風壓宜為0.5~0.6MPa,風壓不得小于0.4MPa;水壓應符合要求;壓縮空氣應干燥;水應用潔凈的軟水。
2、使用前,應檢查風、水管,不得有漏水、漏氣現象,并應采用壓縮空氣吹出風管內的水分和雜物。
3、使用前,應向自動注油器內注入潤滑油,不得無油作業。
4、將釬尾插入鑿巖機機頭,用手順時針應能夠轉動釬子,如有卡塞現象,應排除后開鉆。
5、開鉆前,應檢查作業面,周圍石質應無松動,場地應清理干凈,不得遺留瞎炮。
6、在深坑、溝槽、井巷、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