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簡介:
下旋式塔機拆除工程
1.塔式起重機的拆除須編制專項拆卸方案,拆除人員須持證上崗。
2.設置安全警戒區(qū)域,并有專人進行安全監(jiān)護。
3.檢查各工作機構的潤滑及緊固情況。
4.檢查各金屬結構的疲勞狀況和連接狀況。
5.檢查起重、變幅機構的剎車裝置,必要時進行調整。
6.檢查塔機的吊索具及輔助吊索具的可靠性。
7.轉臺后部增加規(guī)定的壓重或攀繩,并夾緊所有夾軌鉗。
8.放起重臂時必須先將吊鉤放到地面。
9.準備傾倒塔身時,必須將起重臂頭部與塔身固定牢靠,塔身下方不得站人。
10.塔身放倒后,必須分段墊實下旋式塔機起板工程
1.塔式起重機的安裝必須編制專項安裝方案。
2.認真勘察地形及進場路線。
3.路基處理必須符合施工組織設計的規(guī)定。
4.路軌的鋪設必須符合塔機的設計和安全規(guī)定。
5.認真做好對塔機的防腐除銹及潤滑工作。
6.檢查各金屬結構的焊縫及疲勞狀況。
7.檢查繩索、電氣設備、制動器的安全可靠性。
8.設置安全警戒區(qū)域,并有專人進行安全監(jiān)護。
9.起板過程應有專人負責指揮,禁止多頭指揮。
10.起板前須檢查確認繩進滑輪槽,各部位置正確到位,夾軌器夾緊,增加的壓重就位,結合部的緊固等情況內爬式塔式起重機工程
1.塔吊整體安裝或每次爬升后,均須經規(guī)定程序驗收通過后,才可使用。
2.起重機必須有安全可靠的接地。
3.工作前應檢查鋼絲繩、安全裝置、制動工作傳動機構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情況,應予修整,經試運轉確認無問題后才能投入施工。
4.操作工應持證上崗,應由持有有效指揮證的指揮工實施指揮。
5.禁止越級調速和高速時突然停車。
6.當機構出現(xiàn)不正常時,應及時停車,將重物放下,切斷電源,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繼續(xù)工作,禁止在工作過程中調整或檢修。
7.必須遵守“十不吊”等有關安全規(guī)外用電梯裝拆工程
1.進入現(xiàn)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外用電梯的裝拆須編制裝拆方案,裝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裝拆人員不準穿硬底、高跟皮鞋,衣著要靈便。
3.裝拆前要檢查吊索、吊環(huán)、吊鉤等用具,不準帶病操作。
4.電梯拆卸時無外腳手架嚴禁作業(yè)。
5.拆下的零部件禁止放在梯籠內。
6.在拆下穩(wěn)固撐過橋梁、導栓等部件時,懸空作業(yè)人員必須在各自的位置上與導軌架或建筑物上系好安全帶。
7.在拆卸時,檢查和安裝好梯籠頂上的安全欄桿。
8.在裝拆時,必須設置安全警戒區(qū)域,并有專人進行安全監(jiān)護。
9.補電梯安裝工程
1.電梯安裝工必須持有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操作證方能上崗操作。
2.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在井道腳手架上作業(yè)時,必須系安全帶,不得向下拋物,并防止工具材料等物件從縫隙中跌落。
3.電梯井道內施工要有足夠的照明燈,保持一定的亮度,照明電源要用低壓36V,燈泡與腳手架竹笆要有一定的距離。
4.各類電動工具、機具必須實施二級漏電保護,電源開關應設在底層井道口,離開現(xiàn)場,便于切斷電源,開關箱應加鎖。
5.電梯井道內的電焊龍頭線、氣焊皮管,要經常整理、檢查,防止磨損、拉斷和漏氣、塔式起重機軌道基礎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 起重機的軌道基礎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路基承載能力:輕型(起重量30KN以下)應力為60~100kPa;中型(起重量31~150KN)應力
為101~200 kPa;重型(起重量150 KN以上)應力為200kPa以上;
⑵每間隔6m應設軌距拉桿一個,軌距允許偏差為公稱值的1/1000,且不超過±3mm;
⑶在縱橫方向上,鋼軌頂面的傾斜度不得大于1/1000;
⑷鋼軌接頭間隙不得大于4mm,并應與另一側軌道接頭錯開,錯開距離不得小于1.5m,接頭處應
架在軌枕上,兩軌頂高度差不得大于2mm;履帶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起重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yè)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zhí)行規(guī)定的指揮信號。
操作人員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yè),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zhí)行。
2、 起重機應在平坦堅實的地面上作業(yè)、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業(yè)時,坡度不得大于3°,并應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3、啟重機啟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各安全防護裝置及各指標儀表齊全完好;
⑵鋼絲繩及連接部位符合規(guī)定;
⑶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冷卻水等添加充足;
⑷各連接件無松動電動吊籃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
1、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fā)的操作證后方可獨立操作。學員必須在師傅的指導下進行操作。
2、安裝后進行下列各項檢查試驗,確認正常后,方可交付使用。
⑴檢查屋面機構的安裝,應配合良好,錨固可靠;懸臂長度及連接方式均正確;
⑵鋼絲繩無扭結、擠傷、松散;磨損、斷絲不超限,懸掛、繞繩方式及懸重均正確;
⑶防墜落及外旋轉機構的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
⑷電機無異響、過熱,啟動正常、制動可靠;
⑸吊籃應做額定起重起重吊裝機械安全操作一般規(guī)定技術交底
1、起重機的內燃機、電動機和電氣、液壓裝置部分,應執(zhí)行JGJ33-2001第3.1節(jié)、第3.2節(jié)、第3.4節(jié)及附錄C的規(guī)定。
2、操作人員在作業(yè)前必須對工作現(xiàn)場環(huán)境、行駛道路、架空電線、建筑物以及構件重量和分布情況進行全面了解。
3、現(xiàn)場施工負責人應為起重機作業(yè)提供足夠的工作場地,清除或避開起重臂起落及回轉半徑內的障礙物。
4、各類起重機應裝有音響清晰的喇叭、電鈴或汽笛等信號裝置。在起重臂、吊鉤、平衡重等轉動體上應標以鮮明的色彩標志。
5、起重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軌道式塔式起重機使用安全技術交底
1、塔式起重機應有專職司機操作,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并應由專職指揮工持證指揮。
2、必須遵守"十不吊"等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定。
3、塔式起重機安裝之后,必須按規(guī)定驗收通過后,方可使用。
4、夜間作業(yè)必須有充足的照明。
5、起重機必須有可靠接地,所有電氣設備外殼都應與機體妥善連接。
6、起重機行駛軌道不得有障礙物或下沉現(xiàn)象。軌道壓板螺栓完整有效,軌道末端應有止檔裝置
和限位器撞桿。
7、工作前應檢查傳動部分潤滑油量、鋼絲繩磨損情況及各種限位和保險裝置等,如門式、橋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起重機路基和軌道鋪設應符合出廠規(guī)定,軌道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
2、使用電纜的門式起重機,應設有電纜卷筒,配電箱應設置在軌道中部。
3、用滑線供電的起重機,應在滑線兩端標有鮮明的顏色,滑線應設置防護欄桿。
4、軌道應平直,魚尾板連接螺栓應無松動,軌道和起重機運行范圍內應無障礙物。門式起重機應松開夾軌器。
5、門式、橋式起重機作業(yè)前的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機械結構外觀正常,各連接件無松動;
⑵鋼絲繩外表情況良好,繩卡牢固;
⑶各安全限位裝置齊卷揚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安裝時,基座應平穩(wěn)牢固、周圍排水暢通、地錨設置可靠,并應搭設工作棚。操作人員的位置應能看清指揮人員和拖動或起吊的物件。
2、作業(yè)前,應檢查卷揚機與地面的固定,彈性聯(lián)軸器不得松曠。并應檢查安全裝置、防護設施、電氣線路、接零或接地線、制動裝置和鋼絲繩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帶或開式齒輪傳動的部分,均應設防護罩,導向滑輪不得用開口拉板式滑輪。
4、以動力正反轉的卷揚機,卷筒放置方向應與操縱開關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從卷筒中心線到第一個導向滑輪的距離,帶槽塔式起重機內爬升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起重機內爬升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內爬升作業(yè)應在白天進行。風力在五級及以上時,應停止作業(yè);
⑵內爬升時,應加強機上與機下之間的聯(lián)系以及上部樓層與下部樓層之間的聯(lián)系,遇有故障及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繼續(xù)爬升;
⑶內爬升過程中,嚴禁進行起重機的起升、回轉、變幅等各項動作;
⑷起重機爬升到指定樓層后,應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承梁或支腿,通過內爬升框架固定在樓板上,并應頂緊導向裝置或用楔塊塞緊;
⑸內爬升塔式起重機的固定間隔不宜小于3個樓塔式起重機升降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升降作業(yè)過程,必須有專人指揮,專人照看電源,專人操作液壓系統(tǒng),專人拆裝螺栓。非作業(yè)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平臺,操縱室內應只準一人操作,必須聽從指揮信號。
2、升降應在白天進行,特殊情況需在夜間作業(yè)時,應有充分的照明。
3、風力在四級及以上時,不得進行升降作業(yè)。在作業(yè)中風力突然增大達到四級時,必須立即停止,并應緊固上、下塔身各連接螺栓。
4、頂升前應預先放松電纜,其長度宜大于頂升總高度,并應緊固好電纜卷筒。下降時應適時收緊電纜。
5、升降時,必須調整好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起重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yè)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zhí)行規(guī)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應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yè),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zhí)行。
2、起重機作業(yè)前,應檢查軌道基礎平直無沉陷,魚尾板連接螺栓及道釘無松動,并應清除軌道上的障礙物,松開夾軌器并向上固定好。
3、起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金屬結構和工作機構的外觀情況正常;
⑵各安全裝置和各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⑶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的油位符合規(guī)定;
⑷主要部位連接螺栓無松動塔式起重機拆裝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起重機的拆裝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yè)隊進行,并應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jiān)護。
2、起重機拆裝前,應按照出廠有關規(guī)定,編制拆裝作業(yè)方法、質量要求和安全技術措施,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審批后,作為拆裝作業(yè)技術方案,并向全體作業(yè)人員交底。
3、拆裝作業(yè)前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路基和軌道鋪設或混凝土基礎應符合技術要求;
⑵對所拆裝起重機的各機構、各部位、結構焊縫、重要部位螺栓、銷軸、卷揚機構和鋼絲繩、吊鉤、吊具以及電氣設備、線路等進行檢塔式起重機附著錨固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起重機附著的建筑物,其錨固點的受力強度應滿足起重機的設計要求。附著桿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間距和附著距離等,應按出廠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執(zhí)行。有變動時,應另行設計。
2、裝設附著框架和附著桿件,應采用經緯儀測量塔身垂直度,并應采用附著桿進行調整,在最高錨固點以下垂直度允許偏差為2/1000。
3、在附著框架和附著支座布設時,附著桿傾斜角不得超過10°。
4、附著框架宜設置在塔身標準節(jié)連接處,箍緊塔身。塔架對角處在無斜撐時應加固。
5、塔身頂升接高到規(guī)定錨固間距時,桅桿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桅桿式起重機的卷揚機應符合JGJ33-2001第4.7節(jié)的規(guī)定。
2、起重機的安裝和拆卸應劃出警戒區(qū),消除周圍的障礙物,在專人統(tǒng)一指揮下,按照出廠說明書或制定的拆裝技術方案進行。
3、安裝起重機的地基應平整夯實,底座與地面之間應墊兩層枕木,并應采用木塊揳緊縫隙。
4、纜風繩的規(guī)格、數(shù)量及地錨的拉力、埋設深度等,應按照起重機性能經過計算確定,纜風繩與地面的夾角應在30°~45°之間,纜風繩與桅桿和地錨的連接應牢固。
5、纜風繩的架設應避開架空電線。在靠近電線的附近,應汽車、輪胎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起重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yè)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zhí)行規(guī)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應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yè),當信號不清或錯誤里,操作人員可拒絕執(zhí)行。
2、起重機行駛和工作的場地應保持平坦堅實,并應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3、起重機啟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各安全保護裝置和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⑵鋼絲繩及連接部位符合規(guī)定;
⑶燃油、潤滑油、液壓油及冷卻水添加充足;
⑷各連接件無松動;
⑸輪胎氣壓符合規(guī)定。
4、起重機啟動前,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交底
1、電動葫蘆使用前應檢查設備的機械部分和電氣部分,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應完好,電氣部分應無漏電,接地裝置應良好。
2、電動葫蘆應設緩沖器,軌道兩端應設擋板。
3、作業(yè)開始第一次吊重物時,應在吊離地面100mm時停止,檢查電動葫蘆制動情況,確認完好后方可正式作業(yè)。露天作業(yè)時,應設防雨棚。
4、嚴防沖撞。
5、起吊物件應捆扎牢固。電動葫蘆吊重物行走時,重物離地不宜超過1.5m高。工作間歇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
6、電動葫蘆作業(yè)中發(fā)生異味、高溫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附著式、內爬式塔式起重機作業(yè)安全技術交底
1、附著式或內爬式起重機的基礎和附著的建筑物其受力強度必須滿足塔式起重機的設計要求。
2、附著時應用經緯儀檢查塔身的垂直情況并用撐桿調整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應不超過下表的規(guī)定值。
3、每道附著裝置的撐桿布置方式、相互間隔和附墻距離應按原廠規(guī)定。
4、軌道式起重機作附著式使用時,必須提高軌道基礎的承載能力和切斷行走機構的電源。
6、起重機載人專用電梯斷繩保護裝置必須可靠,并嚴禁超員乘人。當臂桿回轉或起重作業(yè)時嚴禁開動電梯。電梯停用時,應降至塔身底部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