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簡介:
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管理與維護安全技術交底
1.搭拆腳手架必須由專業架子工擔任,并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 5036)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上崗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凡不適于高處作業者,不得上腳手架操作。
2.搭拆腳手架時工人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3.操作層上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在腳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鋼筋等物件。嚴禁在腳手架上拉纜風繩或固定、架設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設備等。
4.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雨、雪、霧天應停止腳手架的搭設、拆門式鋼管腳手架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1.腳手架經單位工程負責人檢查驗證并確認不再需要時,方可拆除。
2.拆除腳手架前,應清除腳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雜物。
3.拆除腳手架時,就設置警戒區和警戒標志,并由專職人員負責警戒。
4.腳手架的拆除應在統一指揮下,按后裝先拆、先裝后拆的順序及下列安全作業的要求進行:
1)腳手架的拆除應從一端走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層地進行;
2)同一層的構配件和加固件應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順序進行,最后拆除連墻件;
3)在拆除過程中,腳手架的自由懸臂高度門式鋼管腳手架搭設安全技術交底
1、腳手架搭設前,工程技術負責人應按本規程和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向搭設和使用人員做技術和安全作業要求的交底。
2、對門架、配件、加固件應按規定要求進行檢查驗收;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門架,配件
3、對腳手架的搭設場地應進行清理、平整,并做好排水。
4、基礎上應先彈出門架立桿位置線,墊板、底座安放位置應準確。
5、搭設門架級配件應符合下列規定:
1)交叉支撐、水平架腳手板、連接棒和鎖臂的設置應符合JGJ128-2000第6.2節要求;
2)不配套的門架與配件不得混合門式鋼管腳手架搭設完后混凝土澆搗安全技術交底
1.可調底座、頂托應采取防止砂漿、水泥漿等污物填塞螺紋的措施。
2.不得采用使門架產生偏心荷載的混凝土澆筑順序,采用泵送混凝土時,應隨澆隨搗隨即攤鋪平整,混凝土不得堆積在泵送管路出口處。
3.應避免裝卸物料對模板支撐和腳手架產生偏心、振動和沖擊。
4.交叉支撐、水平架加固桿、剪刀撐不得隨意拆卸。因施工需要臨時局部拆卸時,施工完畢后應立即恢復。
5.拆除時應采用先搭后拆的施工順序。
6.拆除滿堂腳手架時應采用可靠的安全措施,嚴禁高空拋擲。
門式鋼管腳手架搭設 滿堂腳手架安全技術交底
1.安裝滿堂腳手架前,應在樓面或地面彈出門架的縱橫方向位置線,并進行抄平。
2.門架的跨距和間距應根據實際荷載經設計確定,一般間距不宜大于1.2m。
3.交叉支撐應在每列門架兩側設置,并應采用鎖銷與門架立桿鎖牢,施工期間不得隨意拆除。
4.水平架或腳手下板應每步設置。頂步作業層應滿鋪腳手板,并應采用可靠連接方式與門架橫梁固定,大于200mm的縫隙應掛安全平網。
5.水平加固桿應在滿堂腳架外側周邊頂層、底層及中間每5列、5排通長連續設置,并應采用扣件與門架立桿門式鋼管腳手架用作模板支撐安全技術交底
1、在安裝前應在樓面或地面彈出門架的縱橫方向位置線,并進行超平。
2、門架、調節架及可調托座應根據支撐高度設置,支撐架底部可采用固定底座及木楔調整高度。
3、用于梁模板支撐的門架,可采用平行或垂直于梁軸布置時,門架兩側應設置交叉支撐;平行于梁軸縣、線設置時,兩門架應采用交支撐或梁底模小楞連接牢固。
4、當模板支撐高度較高或荷載較大時,模板支撐可采用構價形式支撐。
5、門架用于樓板模板支撐時,門架間距與門架間跨距應由計算和構造要求確定
6、門式鋼管腳手架驗收安全技術交底
1.腳手架搭設完畢或分段搭設完畢,應按JGJ 128-2000第7.3節第7.4.5條的規定對腳手架工程的質量進行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高度在20m及20m以下的腳手架,應由單位工程負責人組織技術安全人員進行檢查驗收。高度大于20m的腳手架,應由上一級技術負責人隨工程進行分階段組織單位工程負責人負責人主有關的技術人員進行檢查驗收。
3.驗收時應具備下列文件:
1)根據JGJ 128-2000第5.1.2條要求所形成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
2)腳手架榴彈配件的出廠合格證或質量分類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