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簡介:
整體電動升降腳手架使用
1.整體電動升降腳手架在提升或下降過程中,地面應做好警戒區域,30m范圍內不準有人行走停留。
2.整體電動升降腳手架在提升或下降時:
(1)嚴禁在腳手架上操作;
(2)嚴禁在腳手架上行走;
(3)嚴禁在腳手架上停留。
3.整體電動升降腳手架在提升或下降后尚未就位固定時,
(1)嚴禁在腳手架上操作;
(2)嚴禁在腳手架上行走;
(3)嚴禁在腳手架上停留。
4.整體電動升降腳手架在提升或下降過程中,人貨電梯及塔吊嚴禁使用。
5.整體電動升降腳手架嚴禁集中堆物,施工荷載不得超整體電動升降腳手架升降工程
1.整體電動升降腳手架搭設完成后,第一次升(降),必須由公司安全、技術部門驗收認可,公司總工程師簽證后方可升(降)。
2.升(降)前,必須具有如下資料:混凝土強度報告;項目工程師、安全員簽證;自檢報告;扣件檢測自查情況。
3.升(降)前,腳手架上或架體下方,確認無人施工,并在下方做好警戒區域,應有專人監護。
4.必須仔細檢查各種拉桿,吊具、索具完好、并在提升(下降)狀態。
5.清除架體上任何物體,及外墻上障礙物。
6.清除樓層邊口離架體1m范圍內的任何物體。
7.如遇強風、雨、整體電動升降腳手架搭設工程
1.整體電動升降腳手架搭設前,應熟悉圖紙,掌握工藝規程,制定施工方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經審批,做好技術交底。
2.搭設前應嚴格進行鋼管的篩選,凡嚴重銹蝕,薄壁,嚴重彎曲裂變的桿件不得采用。
3.嚴重銹蝕、變形、裂縫、螺栓螺紋已損壞的扣件不準采用。
4.承力架安裝必須在同一水平面,并固定牢固。
5.承力架、桁架安裝前,對臨時腳手架等,進行加固措施。
6.桁架以上腳手架,按普通腳手架搭設,應嚴格按規定搭設。
7.所有扣件緊固力矩,應達到45~50N·m。
8.預埋附著升降腳手架安裝和使用一般規定技術交底
1.附著升降腳手架安裝,每一次升降、拆除前均應根據專項施工組織設計要求組織技術人員與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安全交底。
2.附著升降腳手架安裝、使用過程中使用的計量器具應定期進行計量檢定。
3.遇六級以上(包括六級)大風、大雨、大雪、濃霧等惡劣天氣時禁止上附著升降腳手架作業,遇六級(包括六級)大風時還應事先對腳手架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或其他應急措施并撤離架體上的所有施工活荷載。夜間禁止進行附著升降腳手架的升降作業。
4.附著升降腳手架施工區域應有防雷措施。 附著升降腳手架安裝搭設施工技術交底
1.根據工程特點與使用要求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對特殊尺寸的架體應進行專門設計,架體在使用過程中因工程結構的變化而需要局部變動時,應制定專門的處理方案。
2.根據施工組織設計要求,落實現場施工人員及組織機構。
3.核對腳手架搭設材料與設備的數量、規格,查驗產品質量合格證(出廠合格證)、材質檢驗報告等文件資料,必要時應進行抽樣檢驗。主要搭設材料應滿足以下規定:
1)腳手管外觀表面質量平直光滑,沒能裂紋、分層、壓痕、硬彎等缺陷,并應進行防銹處理;立桿最附著升降腳手架作業技術交底
1.升降前應均勻預緊機位,以避免預緊引起機位過大超載。
2.在完成下列項目檢查后方能發布升降令,檢查情況應作詳細的書面記錄:
1)附著支承結構附著處混凝土實際強度已達到腳手架設計要求;
2)所有螺紋連接處螺母已擰緊;
3)應撤去的施工活荷載已撤離完畢;
4)所有障礙物已拆除,所有不必要的約束已解除;
5)動力系統能正常運行;
6)所有碗扣腳手架的碗扣連接點碗扣已擰緊;
7)所有相關人員已到位,無關人員已全部撤離;
8)所有預留螺栓孔附著升降腳手架安全使用技術交底
1.在使用過程中,腳手架上的施工荷載必須符合設計規定,嚴禁超載,嚴禁放置影響局部桿件安全的集中荷載,建筑垃圾應及時清理。
2.腳手架只能作為操作架,不得作為施工外模板的支模架。
3.使用過程中,禁止進行下列違章作業;
4.使用過程中,應以一個月為周期,按(DGJ 08-905-99)《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程》第6.4.1條中1、2、3、7的要求作安全檢查,不合格部位應立即整改。
5.腳手架在空中暫時停用時,應以一個月為周期,按(DGJ 08-905-99)《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安全技附著升降腳手架安全檢驗技術交底
1.檢驗前應具備下列文件資料:
1)設計文件
①設計計算書及設計圖紙
②安裝、使用操作規程。
安裝、使用操作規程應注明附著升降腳手架的跨度、最大使用高度、搭設步數等基本技術參數。
2)外購設備的使用說明書。
主要包括升降動力系統和電氣原理圖。
3)電氣控制升降動力設備和防墜裝置。
2.試驗架等硬件及環境應滿足(DGJ 08-905-99)附錄B的要求。
3.試驗項目
1)結構性能檢驗
①架體主尺寸測量;
②主要構件應力測試; 附著升降腳手架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1.腳手架的拆除工作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關拆除的規定執行。拆除工作宜在低空進行。
2.腳手架的拆除工作應有安全可靠的防止人員與物料墜落措施。
3.拆下的材料做到隨拆隨運,分類堆放,嚴禁拋扔。
附著升降腳手架構配件制作安全技術交底
1.附著升降腳手架的構配件制作單位應根據設計單位提供的設計圖和設計技術文件編繪全套制作工藝文件,對構配件的各部件均應編制工藝卡。
2.加工附著升降腳手架構配件的設備、機具應滿足構配件制作精度的要求,其計量器具應定期進行計量檢定。
3.構配件的貯存應有防雨、防腐蝕措施,堆放、運輸應保證構配件的制作質量不受影響。
4.制作構配件的原材料應有生產廠家產品合格證及材質單。
5.鋼管、型鋼、鋼板應符合現行《碳素結構鋼》(GB 700)中Q235A鋼的規定,并滿足設附著升降腳手架維修、養護及報廢技術交底
1.每澆一次工程結構混凝土或完成一層外裝飾,即應及時清理架體上、設備上、構配件上的混凝土殘渣、塵土等建筑垃圾。
2.升降動力設備、控制設備應每月一次進行維護保養,其中升降動力設備的鏈條、鋼絲繩等應每升降一次就進行一次維護保養。
3.螺紋連接件應每月一次進行維護保養。
4.每完成一個單體工程,應對腳手桿件及配件、升降動力設備、控制設備、防墜裝置進行一次檢查、維修和保養,必要時應送生產廠家檢修。
5.附著升降腳手架的各部件及專用裝置、設備均應制定相應的報廢制附著升降腳手架調試、驗收技術交底
1.施工單位應自行對下列項目進行調試與檢驗,調試與檢驗情況應作詳細的書面記錄:
1)架體結構中采用扣件式腳手桿搭設的部分,應對扣件擰緊質量按50%的比例進行抽檢,合格率應達到100%;
2)采用碗扣式腳手桿搭設的架體,應對碗扣連接點擰緊情況進行全數檢查;
3)對所有螺紋連接處進行全數檢查;
4)進行架體提升試驗,檢查升降動力設備是否正常運行;
5)對電動系統進行用電安全性能測試;
6)整體式附著升降腳手架按機位數30%的比例進行超載與失載試驗,檢驗同步及限載控制系統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