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簡介:
職業中學學校規章制度匯編
學校黨支部書記職責
學校黨支部書記在上級黨委和校支委會的集體領導下,執行支部大會或支委會決議,負責全校師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支部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1、帶頭學習和認真貫徹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一系列路線、政策和上級決議、指示。
2、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對支部工作的重要事項及時提交支委會或支部大會討論決定。
3、了解和關心師生員工的思想、工作及學習、生活等情況,對師生員工發現的問題或困難及時給予解決。
4、組織黨員的黨課學習和教職工的政治學習安全制度目錄
1.內保處職責范圍
2.內保主任崗位職責
3.內保人員崗位職責
4.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5.學校“一崗雙責”制安全工作職責
6.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7.學校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8.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9.重大安全隱患治理掛牌督辦制度
10.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1.重大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12.學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3.課堂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14.學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5.學校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6.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17.學校傳染病預防管理制度
18.學校安全用電制度
19.外來人員登記制度
20學生外深圳市學校教職工崗位職責
一、校長崗位職責與權限
一、校長職責
1.校長是學校董事會領導下的學校行政負責人,對外代表學校,對內主持學校工作,對學校負有全面領導的責任。
2.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自覺抵制各種違反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傾向,實施素質教育。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努力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按教育規律辦學,不斷提高教育質量。
3.貫徹辦學理念,根據辦學目標,按辦學思路、辦學方略,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4.開學前要制訂好學年、學期學校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