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簡介:
江蘇亞太輕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機構投資者接待管理制度
(2012年8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證券市場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規范江蘇亞太輕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對外接待機構調研行為,加強公司與外界的交流和溝通,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結構,增進資本市場對公司的了解和支持,提高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 1 江蘇華盛天龍光電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 江蘇華盛天龍光電設備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江蘇華盛天龍光電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治理結構,規范公司投資者關系工作,加強公司與投資者和潛在投資者(以下統稱“投資者”)之間的溝通,加深投資者對公司的了解和認同,促進公司與投資者之間長期、穩定的良好關系,提升公司的誠信度、核心競爭能力和持續發展能力,實現公司價值最大化和股東利益最大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 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 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信息溝 通,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社會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以下簡稱“證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結合公 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與投資者關系工作應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規章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有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