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簡介:
臨近帶電體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1 適用范圍
1.1 為加強施工過程中臨近帶電體作業安全管理,保障作業人員的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1.2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各單位所有臨近帶電體作業。
2 引用文件
2.1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 部分:火力發電廠》-DL 5009.1—2014
2.2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DL408—1991
2.3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
3 術語和定義
臨近帶電體作業:作業人員在帶電體附近,不與帶電體直接或間接接觸從事的其它作業。臨近帶電體工作時,作業人員活動范圍及其所攜帶的工具、材料等,與帶危險作業區域安全管理規定
1 適用范圍
1.1 為加強施工過程中危險作業區域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1.2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所有危險作業區域及危險作業項目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文件
2.1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
2.2 《電力建設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及達標評級標準》國能安全〔2014〕148號
3 術語和定義
3.1 危險作業區域:各項目部根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對達到一定規模、超過一定規模以及辦理作業票的項目施工區域均列為危險作業區域。由項目部根據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
1 適用范圍
1.1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物品采購、運輸、儲存、使用以及回收處置的安全和環境管理,防止事故發生,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和企業的財產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1.2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各單位。
2 引用文件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2.2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
2.3 《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的規定》勞動部、化學工業部
2.4 《氣瓶安全監察規程》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
2.5 《常用化學危險品儲存通則》(GB15603-1995)
2.6 《上海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辦危險因素辨識、風險評價與控制管理規定
1 適用范圍
1.1 為辨識項目范圍內的職業健康安全危險源,評價其風險程度,確定不可容許的風險,并進行有效地控制,特制定本規定。
1.2 本規定適用于項目部危險源辨識和評價管理。
2 引用文件
2.1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規范》(GB/T28001-2001)
2.2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管理程序》(Q/AH P01-2009)
3 術語和定義
3.1 危險源: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或)健康損害的根源、狀態或行為,或其組合。
3.2 危險源辨識:識別危險源的存在并確定其特性的過程。
3.3 風險評價:對危險源導致危險場所警示標志管理規定
1 適用范圍
1.1 為加強施工過程中對危險場所的管理,及時設置警示標志,特制定本規定。
1.2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各單位范圍內所有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文件
2.1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9006—2010
2.2 《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2894-2008
3 術語和定義
安全標志分為: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令標志、提示標志。
3.1 禁止標志:禁止標志的含義是不準或制止人們的某些行動。禁止標志的幾何圖形是帶斜杠的圓環,其中圓環與斜杠相連,用紅色;圖形符號境外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1 適用范圍
1.1 為加強公司境外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范境外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防范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員工職業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制定本規定。
1.2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對境外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
2 引用文件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2 《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527號令)
2.3 《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
2.4 《境外中資企業機構和人員安全管理規定》(商合發〔2010〕23號)
2.5 《對外投安全事故管理規定
1.適用范圍
1.1 為了規范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1.2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各單位。
2.引用文件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2 《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375號令)
2.3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
2.4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493號令)
2.5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86)
2.6 上級公司安全事故管理辦法
3.術語和定義
3.1 安全技術交底規定
1.適用范圍
1.1本規定公司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和要求。
1.2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各單位。
2.引用文件
2.1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2.2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
2.3上級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管理辦法
3.安全技術交底組織與職責
3.1施工組織設計交底,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項目部全體人員參加。
3.2重大施工方案、專項施工方案的交底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組織,參與施工的施工人員及管理人員參加。
3.3一般施工方案及作業指導書的交底,由編制的技術人員負責組織,相關施工人員參加。
3.4項目施工員、安安全施工措施與安全施工作業票管理及交底規定
1.適用范圍
1.1 為了加強公司各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措施與安全施工作業票的管理及交底工作,規范各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作業票管理及交底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1.2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各單位。
2.引用文件
2.1 《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2.2 《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
2.3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第1部分:火力發電廠》(DL 5009.1—2014)
3.管理職責
3.1 專業技術負責人負責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并向作業人員交底,檢查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施安全生產檢查規定
1.適用范圍
1.1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范安全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施工現場、作業及租賃場所安全問題和隱患,特制定本規定。
1.2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各單位。
2.引用文件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2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2.3 《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
2.4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2011)
2.5 《電力建設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及達標評級標準》國能安全2014【148】
3.術語和定義
安全檢查是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運行中的重要環節,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規定
1 適用范圍
1.1 為加強安全生產費用管理,保障公司及各單位安全生產費用的足額投入,確保施工安全技術條件、安全作業環境條件符合國家、行業有關安全工作規定和安全技術標準要求,加強對安全生產費用的計劃、提取、使用和監督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1.2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各單位。
2 引用文件
2.1 《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2)16號
2.2 《安全生產費用投入和統計指導意見》(電力工程事業部)
2.3 上級公司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辦法
3 術語和定義
3.1 本規定所稱安全生產費用是指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管理規定
1 適用范圍
1.1 為規范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長效機制,防范和減少事故發生,特制訂本規定。
1.2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各單位。
2 編制依據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年新修訂)
2.2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安監總局16號令)
2.3 《上海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上海市人民政府91號令)
2.4 上級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管理辦法
3 術語和定義
3.1 本規定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1 主題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安全用電管理的主要內容和要求。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2 編制依據
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
建設部《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
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
上海建管委《低壓用戶電氣裝置規程》(J10247-20
上海電力建設有限責任公司《施工用電安全管理規定》
3 總則
3.1 公司工程管理部為公司用電管理部門。
3.2 公司安保部為公司用電安全監督部門。
3.3 項目工程臨時用電工程安全設施管理規定
1 適用范圍
1.1 為了加強公司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管理,規范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的管理工作,確?,F場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各單位。
2 引用文件
2.1 《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中國電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2.2 《安全網》(GB5725-2009)
2.3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 59-2011)
2.4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 80-91)
2.5 《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2894-2008)
2.6 《安全色》(GB2893-2008)
3 術語和定義
3.1 安全防護設施是指保證施工人員安全工應急管理規定
1.適用范圍
1.1本規定明確了公司在應急組織體系、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保障體系、應急培訓與演練、應急實施與評估等方面的應急管理工作。
1.2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各單位
2.引用文件
2.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2.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3《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2.4《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
2.5《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
2.6《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2.7《電力監管條例》
2.8《電力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
2.9《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1 目的和范圍
為了加強公司各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規范各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營造現場良好的文明施工氛圍,確保安全施工,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各單位。
2 引用標準
2.1 《電力建設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及達標評級標準》國能安全〔2014〕148號
2.2 上級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3 總則
3.1 項目部應建立文明施工領導小組,項目經理為文明施工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管轄范圍內的文明施工管理。
3.2 項目工程部門負責文明施工責任區域的劃分和對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治安保衛管理規定
1 適用范圍
1.1 為了加強公司治安保衛管理,確保內部治安、穩定工作處于受控狀態,特制訂本規定。
1.2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各單位。
2 引用文件
2.1 《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國務院令第421號)
2.2 《上海市治安處罰條例》
3 術語和定義
3.1 內部治安管理
指對企業內部治安秩序、要害部位、重點人員、治安災害事故及臨時居住人口的管理。
3.2 要害部位
指對企業內部在施工(生產)中起決定作用的部位、關鍵環節、貴重稀有設備、物資等場所。
4 管理職責
4.1 公司總經理對公司的治安工爆破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1 適用范圍
1.1 為加強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爆破作業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1.2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各單位范圍內所有工程施工過程中爆破作業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文件
2.1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 部分:火力發電廠)
2.2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
2.3 《爆破安全規程》
3 管理職責
3.1 經營管理部負責爆破工程分包合同簽訂。
3.2 工程管理部負責爆破作業施工方案審核。
3.3 安全管理部負責審核爆破作業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及爆破事故應急預案。
3.4 各單位負責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規定
1.適用范圍
1.1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的日常安全監督管理。
1.2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各單位。
2.引用文件
2.1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
2.2 《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規定》
2.3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
3.術語和定義
3.1 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
3.2 本規定所指的特種作業主要包括電工作業、焊接與熱切割作業、高處作業、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以及安全監管總局認定的其他作業。
3.3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含班組安全管理規定
1 適用范圍
1.1 為了加強公司各施工項目的班組安全管理,規范班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1.2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各單位。
2 引用文件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2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
2.3 《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
3 管理職責
3.1 項目部對本項目所屬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包括指導、督促、檢查、考核等。
3.2 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安全管理部負責督促項目部做好班組安全管理工作,并會同其它職能管理部門開展對班組安全管理的檢查、指導和考核工作。
3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規定
1 適用范圍
1.1 為規范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明確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標準,制定本規定。
1.2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各單位。
2 引用文件
2.1 《安全生產法》
2.2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2.3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
3 管理職責
3.1 公司及各單位負責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2 公司及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參與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
3.3 公司及職業健康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因素,防治職業病,保護員工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加強公司及各單位的職業健康管理工作,改善生產作業環境,落實職業健康防護措施,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職業健康管理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依據源頭治理、科學防治、精細管理、嚴格考核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相關部門協同工作機制,管理工作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公司及所各單位內部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協作,做好職業健康工作。
第三條 腳手架安全管理規定
1 適用范圍
1.1 為了加強公司施工現場腳手架及模板支撐排架的安全管理,規范施工現場腳手架及排架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1.2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各單位。
2 引用文件
2.1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建設部JGJ130-2011
2.2 《建筑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建設部JGJ128-2010
2.3 《建筑施工工具式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建設部JGJ202-2010
2.4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建設部JGJ59-2011
2.5 《鋼管扣件水平模板支撐系統安全技術規程》上海市DG/TJ08-016-2004
2.6 《懸挑式自然災害及事故隱患預測預警管理規定
1 適用范圍
1.1 為規范公司自然災害及事故隱患預測預警工作,有效防御和減輕自然災害及事故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保護全體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1.2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各單位自然災害及事故隱患預測預警管理。
2 引用文件
2.1 《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及防御指南》
2.2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
2.3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
3 術語和定義
3.1 本規定所指的自然災害,是指臺風、暴雨、高溫、寒潮、大霧、雷雨大風、大風、沙塵暴、冰雹、雪災、道路積冰等十節能減排管理規定
1 適用范圍
1.1 為加強公司節能減排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1.2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各單位節能減排管理。
2 引用文件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2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2.3 上級公司節能減排管理辦法
2.4 上級公司節能減排統計監測辦法
3 管理職責
3.1 安全管理部負責公司節能減排管理工作,負責對各單位節能減排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
3.2 工程管理部負責節能減排設備更新改造和科技創新工作。
3.3 財務資金部負責節能減排資金核算與支付工作
3.4 各項目負責本項目節能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
1 適用范圍
1.1 為加強公司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1.2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各單位范圍內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
2 引用文件
2.1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 號
2.2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
2.3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40號令
3 術語和定義
3.1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性,會對人員、設施、環境造成傷害或損害的化學品。
3.2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1 適用范圍
1.1 為加強施工過程中高處作業安全管理,保障作業人員的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1.2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及各單位范圍內進行的所有高處作業。
2 引用文件
2.1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 部分:火力發電廠》-DL 5009.1—2014
2.2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 80-1991
2.3 《高處作業分級》GB/T 3608-2008
3 術語和定義
3.1 高處作業定義: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
3.2 一般高處作業分級:
3.2.1 高處作業高度在2~5m時,為一